中国修法限制律师辩护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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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9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报导)中国立法部门最近修订律师法,对律师在法庭上的辩护言论加上了新的限制。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这些限制使中国律师进行司法辩护的时候将更加困难。

中国的律师法规定,律师在法庭上的言论不受追究。但中国人大常委会最新修订的律师法,对这个规定作出了新的修订,规定律师不得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和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

这是中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官员杨明仑,星期天在人大常委的一个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中国媒体报导说,如果律师触犯了这个规定,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旅居英国的原中国律师许北方对此表示,中国立法部门对律师辩护的新限制是一种法制建设的倒退—

许北方:“这是一个司法的倒退,我希望它有一个更明确、更详细的规定,什么叫危害国家安全?如果只是笼统地这么一说,那就可以任意在律师头上悬那么一个剑,无限地去连接,任何言论都可以变成危害国家安全。”

中国广西的律师杨在新也同意这样的看法。杨律师表示,这将使得今后中国的律师为民众维权进行法律协助的困难大大增加—

杨在新:“我们认为增加这一条以后,往后辩护律师特别是维权律师风险就更大了。当局可以随时以此为理由,对有些辩护律师的辩护问题就可以随时打压,就可以有法律依据了。这是很糟糕的条款。”

许北方则举例说,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控危害国家安全,在新的规定下律师将无法作出无罪辩护—

许北方:“说危害国家安全,这样律师就很难为人辩护了,因为为他辩护也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可以无限度的往上去拉,那律师也危险。律师不许给和国家政权有不同意见的人辩护,不能给类似于陈光诚这样的人辩护。”

杨在新律师认为,对律师在法庭上辩护的新增限制如果没有非常具体的标准,肯定会变成当局打压中国维权律师的法律手段—

杨在新:“危害国家安全就是说攻击共产党、否定四项基本原则、否定共产党的领导。一般就是这样,他们也可以随心所欲地扩大化,随意抓捕律师。”

中国的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一直面临许多困难。在包括查阅公安机关的调查资料,会见当事人,以及自行取证调查等问题上,中国都没有在律师法中作出明确的规定。中国人大常委会的杨明仑表示,中国的法官法,检察官法和警察法等,在这方面都有相关的规定。

不过被采访的两位律师都表示,中国公安部门常利用有关的规定的模糊地带,阻拦律师为其当事人工作,因此认为律师法也应该对此作出明确规定。(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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