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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拍槍試射 3議員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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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穎/北縣報導〕網路拍賣瓦斯槍氾濫,民意代表當街試槍表達不滿!

為了凸顯網路上模型槍枝氾濫情況,台北縣議員金介壽、林國春、廖正良昨天在永和市巷弄內示範加裝CO2鋼瓶的合法空氣槍殺傷力,批評有心人只要更換零件改裝模型槍,威脅治安甚鉅。

民代試槍 嚇壞民眾

南投縣中寮鄉前晚發生男子誤認為在菜園的女性友人是獵物,持CO2瓦斯槍誤射事件,台北縣議員金介壽、林國春、廖正良昨天上午召開記者會,在北縣永和市得和路巷弄車道內,直接測試從網路上購得的合法瓦斯槍殺傷力,大批媒體圍繞加上槍聲四起,嚇壞附近居民,誤會又發生社會事件。

金介壽說,立院修法後,放寬玩具槍標準,開放販賣瓦斯罐裝模擬槍,拍賣網站搜尋「空氣槍」,短槍2000元、長槍3000元,還有賣家強調「出速強化」規避「改」槍字眼,但這類空氣槍改裝填鋼珠或是加大瓦斯鋼瓶,就成了不法人士新寵,全台各地頻傳有人拿玻璃帷幕大樓試槍,前陣子還傳出流浪狗被槍客當成活靶,而所謂合法的模型槍,輕而易舉地自10公尺外,射破2公分厚的玻璃或是鐵罐頭,殺傷力驚人。

林國春建議改標準

曾任刑事警察的縣議員林國春說,空氣槍經改裝或填充較強瓦斯鋼瓶,達到每平方公分超過20焦耳,就會被認定具有殺傷力,屬於觸法槍枝,但這套標準沒有考量人的皮膚不比厚度多上20倍的「豬皮」,沒有經過人體實驗,標準寬鬆,應該重新考量訂定管制標準。

玩家說,以瓦斯鋼瓶為動力的空氣槍,只要把槍枝彈簧裝上磅數更高的彈簧,再裝上高壓氣瓶後,就可用來發射鋼珠彈,改造的零件,在五金行或是網路輕易取得。

警方坦承,這類瓦斯槍改裝容易,但持有與真槍外觀相似的瓦斯槍,可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即使是發射鋼珠彈,只要持有具殺傷力的槍械,就依照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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