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思思報導)11月13日溫哥華法庭就十年前發生的醉漢死亡事件,溫哥華警方是否有瀆職行為進行公開聆訊。十多名原住民和警方代表出席了聽證會,Tsleill-Waututh原住民土地資源協會主席Leah D. George Wilson在庭上代表原住民發言,保羅的家人要求警方改變對被監禁人員的處理方式。
1998年12月5日晚八點三十分左右,溫哥華警局釋放了因醉倒市中心街頭而被臨時監禁的醉漢弗蘭克.保羅(frank Paul),第二天清晨保羅被發現死於警察局附近的街巷,驗屍報告顯示由於寒冷和醉酒保羅死於體溫過低。據悉警方人員曾試圖將保羅送入戒毒所,但戒毒所拒收,最後兩名警員將其擱置在一條小巷裡,幾個小時後保羅被發現死亡。根據警察局錄像顯示,當時保羅被警方人員拖行,處於神志不清的狀態。
據悉,保羅原居住在New Brunswick省 Big Cove地區,是Micmac原住居民。2000年,保羅的家人不滿案件的處理結果,向警察局投訴委員會辦公室,投訴警方沒有將當時處於意識不清醒狀態的保羅,送至醫院或留在拘留所,而是遺棄在冰冷的雨夜,最終導致他死於體溫過低,並要求政府公開聆訊,但警方不願將此事公開。
卑詩省印第安人首領聯合會要求警方,就保羅事件沒有對任何涉案警員進行調查這一情況作出回應,總領袖Stewart Phillip要求政府對此案進行公開審理。警察委員會的法律顧問、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丹那.厄本(Dana Urban) 指出,這一事件是對加拿大最基本的人權--生存權的踐踏,厄本曾於7年前參與此案,促請政府進行公開聆訊,但遭到駁回。
該案件的審理工作已經歷經近十年,首席檢察官喬治.萊斯(John Les)最終決定,對此案進行公開聆訊,以確保司法公正。同時此案件的處理,亦涉及到政府與原住民的關係問題,原住民首領稱,他們已經多次關注警察局處理原住民案件時發生的問題,因此提出要求司法覆核,對溫哥華警察是否犯有瀆職行為進行公開聆訊。卑詩省政府就此事件成立獨立的調查委員會,就溫哥華警方對保羅的死因是否負有責任進行進一步查證。 ◇
2007-11-14 15:38 中港台時間|11-14 02:5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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