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性工作除罪非社會共識 台政院傾向娼嫖都罰

人氣: 2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1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二十七日電)行政院保障人權推動小組今天討論現行法令「罰娼不罰嫖」議題,雖然部分民間委員主張性工作除罪化,但內政部認為性工作除罪非社會多數共識,主張「娼、嫖」都罰,行政院長張俊雄裁示由內政部研議。

另外,一位民間委員提案表示,警方依「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濫行「網路釣魚」,不當傳喚,近年移送案件雖暴增,但判決有罪者比例大幅下降,可見移送有瑕疵,有侵犯人權之虞。張俊雄認為,此事確實有不妥之處,要求從修法和執法檢討改進。

行政院保障人權推動小組今天開會討論「罰娼不罰嫖」規定是否廢除,引發關注。

行政院發言人謝志偉會後表示,部分民間委員主張性工作應除罪,否則是違反人權、歧視弱勢女性,「罰娼不罰嫖」更是男性沙文主義的表現。

謝志偉說,內政部長李逸洋在會中表示,性工作除罪化目前仍非社會多數共識,且除罪化後,將性工作者納入管理,又會出現「公娼」、「私娼」爭議,以及人口販賣、治安等問題,不宜驟然除罪化。

謝志偉說,內政部以前就主張「娼嫖都罰」,只是法案送到立法院後,被改成「罰娼不罰嫖」,未來內政部將朝「娼嫖都罰」的方向研修。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