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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特EXPLORER容易翻車集體訴訟案達成和解

2007-11-29 15:19 中港台時間|11-29 02:2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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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9日報導】(中央社舊金山二十八日法新電)美國汽車大廠福特汽車今天宣布,與消費者提出的集體訴訟案達成和解,他們指控福特暢銷車款EXPLORER很容易翻車。

福特汽車發言人在致法新社電子郵件聲明中,拒絕進一步說明,僅表示,在下週一將和解書送呈沙加緬度法官前,會透露更多內容。

發言人說:「下週一送交法庭的和解書,我們認為內容公平合理,對顧客與股東雙方都有利。」

加州、康乃狄克州、伊利諾州和德州四州約一百萬人提出集體訴訟,指控福特汽車在一九九一年至二零零一年款的EXPOLRER車,很容易翻覆。

福特汽車自舊款EXPLORER發生多起死傷交通事故後,官司纏身;EXPLORER被視為是福特的運動休旅車旗艦車款。

福特汽車擔心EXLPORER裝配的普利司通/泛世通輪胎的安全性,引爆福特汽車與其輪胎製造廠間的法律糾紛,之後聯邦政府介入調查。

普利司通於二零零五年同意支付兩億四千萬美元給福特汽車,解決收回在二零零零年和二零零一年製造的瑕疵輪胎;這些瑕疵輪胎與不少致死交通事故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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