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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會函中國海協會 要求協緝遣返王玉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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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曾淳良台北六日電)有關中興商業銀行前董事長王玉雲因案潛逃中國大陸一事,海峽交流基金會今天受主管機關委託去函中國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要求中方協緝遣返王玉雲或註銷其通行證件。

海基會在函中指出,王玉雲任職中興商業銀行董事長期間,因違法放貸台鳳集團新台幣七十億餘元,涉嫌背信、侵占等罪嫌,業經台灣高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定讞;嗣因王嫌未依規定到案且逃匿無蹤,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已於九月二十九日正式對王玉雲發布通緝。

據報載,王玉雲可能持用偽造的中國居民身分證,藏匿於上海或杭州等地,海基會遂受主管機關委託去函中國海協會,要求中方協助確認王玉雲是否入境,並將王嫌依據「金門協定」盡速遣返或協調有關單位逕予註銷其「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俟王嫌申請入境中國大陸時,拒絕核發入境許可並通知台灣方面。

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祕書長游盈隆表示,這是繼日前去函要求中國方面協緝王金世英返台之後,海基會再次針對重大經濟罪犯可能潛逃或藏匿中國大陸一事去函海協會。

面對中國方面長期對台灣「共同打擊犯罪」要求採取消極迴避的態度,或僅止於「選擇性」、「有限度」的敷衍作為,游盈隆指出,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是互惠互利、互信互助的善意表現,不僅能對不法份子產生嚇阻效果,更可使兩岸社會秩序與法律尊嚴獲得有效維持。

游盈隆呼籲中國方面要以更開放的態度與做法來面對這個問題,進一步促成兩岸交流的良性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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