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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奕迅超時罰港幣10萬元 唱了39首歌

2007-11-08 07:01 中港台時間|11-07 18:1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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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淑娟/香港報導

「我們台灣見!」陳奕迅連續14場香港演唱會,前晚在連唱10首安可曲後,逾午夜12點「超時」1小時才落幕,據悉他「超時」遭罰港幣10萬元(約台幣42萬元 ),但陳奕迅仍開心向歌迷預告,明年1、2月將到台灣開演唱會。

陳奕迅撩落去 不怕罰錢

陳奕迅10月24日起在香港紅磡體育館開唱,原本計畫唱6場,後因票房爆滿增至14場,時間也從2小時15分一路延長,最後一場更唱了3小時20分,直到凌晨歌迷還欲罷不能。

據了解,包括前晚至少有3場超過規定時間,而以超時半小時罰港幣5萬元(約台幣21萬元 )計算,前晚他超時1小時將被罰10萬港幣,加上另2場,至少被罰港幣20萬元(約台幣84萬元 )以上,陳奕迅頑皮地說,反正超過2分鐘也是要罰錢,不如豁出去,超時久一點。

一開場,身披白紗站在大型鐵製鳥籠的陳奕迅,唱廣東歌「白玫瑰」緩緩升上舞台,他整場獨撐大局,馬拉松式唱了39首歌,只有安可時好友楊千嬅等人才即興衝上台和他大跳鹹蛋超人舞搞笑,楊千嬅還故意重現「馬利奧派對」表演橋段,要陳奕迅橫躺地板,眾人從他身上跨跳過去。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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