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是否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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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1日訊】(自由亞洲電台申鏵的採訪報導)深受藏人歡迎的網站「雪域青年論壇網」已於月初被政府強行關閉,被視為是中國政府打壓言論自由的又一佐證;另外,湖北的異見人士杜導賓認為中國《刑法》中「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違反中國憲法中保護言論自由的條款,並於最近第二次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違憲審查申請書》,要求對這一罪名進行憲法解釋。但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是否真的違憲?

「雪域青年論壇網」是目前西藏青年知識分子中最受歡迎的藏文論壇,已有6千多人註冊,有時候約有3千多人同時登錄進入討論區。這個網站在言論受到限制的西藏,成為藏人交流思想和經驗的最重要的平台。

但是,12月6號,這個網站被政府強行關閉。現在如果登錄該網站,會看到顯示「本站因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內容存在被關閉,強烈譴責發佈有害信息的害群之馬。」

在這之前,在西藏流亡精神領袖達賴喇嘛榮獲美國國會金質獎章期間,也有一家藏文網站和兩個博客被關閉。

受到中國憲法保護的言論自由經常受到中國政府行為的打壓。湖北異見人士杜導賓曾經因為在網上發表言論而在2004年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的刑罰。杜導賓不服這個裁定,於2006年11月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違憲審查申請書》,要求對中國《刑法》中「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進行憲法解釋。

據設在美國的中國信息中心報導,今年7月份,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曾派人對杜導賓的案子進行過調查,但結論是維持原判。杜導賓於是在 12月12號再次向全國人大提交《違憲審查申請書》,他認為,《刑法》105條第二款對「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規定是違反憲法的。它把憲法第35條保障的最為重要的人權-結社和言論自由權,都給架空了。因此杜導賓要求全國人大廢除有關「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法律。

曾經因為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而被拘押、網名叫「不鏽鋼老鼠」的劉荻對杜導賓的行為表示支持,但是她認為這麼做的意義不大,因為中國憲法本身就是矛盾百出—

劉荻:「用憲法來做違憲審查,這個憲法本身就不是什麼正經的憲法。」

記者:「但是這個憲法多多少少規定了中國國民享有結社自由、言論自由。」

劉荻:「那它也規定四項基本原則了,所以,這個憲法本身就不對頭。這個憲法強調我們自己就是一個獨裁國家,你說哪個國家的憲法裡頭寫著這個國家是一個獨裁國家?那是什麼憲法?」

記者:「憲法裡有說獨裁國家嗎?」

劉荻:「『人民民主專政』呀。『專政』是什麼意思?英文就是獨裁的意思。」

記者:「你覺得憲法本身就是有矛盾的,是吧?」

劉荻:「憲法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一些東西。」

記者打電話給中國的兩位獨立憲法專家,他們都對杜導賓的行為表示了不同看法,但是婉言謝絕了我的採訪。現在旅居美國的憲法學者郭羅基則直率地告訴本台說,在他看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本身是成立的,問題是中國的法院對「煽動」二字的解釋是違反憲法的,他們把僅僅發表言論也視為「煽動」的行為違反了憲法中保護言論自由的條款。郭羅基認為,構成「煽動」的行為有幾個要素—

郭羅基:「不能說發表言論,特別不能說在網上發表言論就是煽動。煽動是一種行為。煽動者本人應該有顛覆國家政權的動機,其次要有煽動的對象。煽動和被煽動是一種法律關係。」

記者:「那如果他在網上發表文章,讀者就是他的被煽動者嗎?」

郭羅基:「不能這麼說。煽動者和被煽動者建立一種法律關係,比如說我來找你就是煽動,在網上別人來看了不是煽動,因為看了他可以反對,可以不同意。」

另外,郭羅基還說,被煽動者還要有行動,並產生後果。符合這幾個條件後,郭羅基說,才能說是「煽動」。那麼,「顛覆國家政權」又應該如何定義呢?

郭羅基:「顛覆國家政權是比如說勾結外國勢力侵入中國,還有用暴力推翻政權,這在美國也有類似的爭議。」

所以,郭羅基認為,杜導賓提出要求全國人大對「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進行憲法解釋是有必要的,但是沒有必要廢除這條罪名—

郭羅基:「憲法解釋是可以的,但是要取消這一條就沒什麼道理。像在美國反對政府是無罪的,因為政府幾年換屆就要選舉的。但是顛覆國家政權在美國叫暴力內亂,這是有罪的。所以,應當做憲法解釋,特別是在中國進行司法審查,不是法律不對,是他們的不對。」

中國因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而被判監入獄的人大有人在,他們大多都是因言獲罪。郭羅基建議對這些案件都應該進行司法審查,因為法院在判案時涉嫌違反憲法。(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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