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6日訊】2000年2月,在航空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中國化工建設大連公司空運一批強腐蝕性化學物品,導致整架飛機腐蝕報廢。為此,承運的馬來西亞航空公司(以下簡稱馬航)及曼班通用保險公司等5家境外保險公司將大連化建訴至北京市高院,官司歷時5年﹐5日上午總算有了結果,北京市高院判決大連化建賠償5家境外保險公司6500餘萬美元。
*化學物泄漏毀飛機
據京華時報報導﹐2000年2月,大連化建要馬航公司MH085號航班空運80桶 “8-羥基喹啉”的化工產品從北京運至印度馬德拉斯,並表示,該化工產品為固體粉末。
當年3月15日,馬航公司飛机抵達吉隆坡机場。裝卸工人進入飛機貨艙准備卸貨時,發現貨物為液體,且已發生大量泄漏。其中5名裝卸工因為吸入有害氣體,突發暈厥,後經搶救脫离危險。
在證據照片中看到,當時飛機彌漫著白色气體。
馬航的代理人劉律師說,整架飛機全毀了,只有兩個發動機勉強是好的。
*中國公司瞞報貨物危險性
發生毀機事件後,馬航致函大連化建詢問托運貨物情況。大連化建回覆表示,托運的不是“8-羥基喹啉”,而是80桶草酰氯。
劉律師說,之前大連化建說空運的是無危險物品的固體粉末———“8-羥基喹啉”。如果他們說了是草酰氯這樣的液體危險物品,馬航會加固運送的,當然隨之而來的空運費也會比較高。
*飛機報廢
2001年2月28日,法國空中客車工業公司出具了該飛機修理方案及修理成本估算報告,認為飛機修理成本將可能超過8900萬美元,而且即使勉強修理好飛機,也得不到飛行安全保障,因此認定飛機已無修理價值。
馬航公司根據上述報告結論和飛機原始保險合同的有關約定,宣告飛機全損。飛機報廢後,曼班通用等保險公司向馬航支付了理賠金。
*宣判結果馬航不滿意
次年3月13日,馬航公司和曼班通用保險公司等5家保險公司將大連化建訴至北京市高院,要求對方賠償6500餘萬美元及相應利息。他們認為,大連化建瞞報空運物品的危險性是造成飛機損毀的主要原因。
原告代理人劉律師表示,是否上訴需同原告協商,還稱雖然原告勝訴,但馬航要求的賠償並未實現。(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