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違法犯罪份子的天堂,反腐敗舉報人的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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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6日訊】核心提示:中國礦業大學教師王培榮舉報違法犯罪的對象是無職無權的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群眾自治組織)徐州市泉山區泰山街道辦事處風華園居委會主任劉永修。儘管王培榮舉報和公開揭露的是十分明顯違法犯罪行為,而且證據確鑿,王培榮層層上訪舉報和廣泛揭露,在徐州市一萬多人口的知識份子居住的風華園小區可以說家喻戶曉,但徐州有關政府部門個別人想方設法陽奉陰違地敷衍拖延,甚至弄虛作假辦假案,充當違法犯罪的保護傘,導致舉報人流血又流淚,被舉報的無惡不作至今逍遙法外。對於風華園小區百姓的呼聲:繼2006年1600多戶居民聯名要求罷免劉永修的居委會成員及主任職務後,2007年 68.18%居民代表再次聯名要求罷免劉永修的居委會成員及主任職務,有關政府部門充當違法犯罪的保護傘個別人置之不理。2006年9月6日,劉永修一家四口(其中一名行兇者為警察)打傷舉報人王培榮,並搶劫王培榮價值上千元的手機。800多戶居民聯名要求嚴懲劉永修等行兇者,四個多月過去了,至今打人兇手仍逍遙法外,警方也不去追回被搶劫的手機,甚至拒絕告訴受害人王培榮行兇者姓名、工作單位。

文章標題《徐州:違法犯罪份子的天堂,反腐敗舉報人的地獄》可能存在以點代面的偏激情況,文章內容是客觀事實,風華園小區百姓從身邊事切實感覺與文章標題《徐州:違法犯罪份子的天堂,反腐敗舉報人的地獄》一樣。造成徐州聲譽受損的責任在徐州有關政府部門充當違法犯罪保護傘的個別人,他們之所以敢這樣做,是因為他們認為沒有人追究他們的責任。

寫文章《徐州:違法犯罪份子的天堂,反腐敗舉報人的地獄》的目的是為了全社會重視對舉報人的保護及對違法犯罪保護傘的打擊,使有更多的人與違法犯罪份子及腐敗現象做鬥爭,對違法犯罪份子及腐敗分子形成一種「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氛圍,在此基礎上建立一種清廉的社會風氣,讓人民覺得生活在充滿正義的天地之中。盼望徐州早日成為百姓安居樂業的天堂。

需要詳細材料請與江蘇省徐州市風華園業主委員會主任王培榮聯繫
電話:0516-83884475,0516-82952393(小靈通),E-mail:peirongwang@126.com

實例一

一、王培榮舉報和公開揭露劉永修大量十分明顯違法犯罪行為,例如:

1.劉永修個人盜用居委會名義以物業樓出租為藉口惡意詐騙房屋租金;

2.劉永修操縱居委會侵吞私分居委會建景觀大道全部費用

3.劉永修不允許委託方業主委員會審查其委託帳目,故意製造矛盾,挑起事端。

4.出賣業主利益。

6.劉永修操縱居委會違法私分業主公共收益。

7.劉永修操縱居委會盜用業主公共收益,向不是居委會成員,而且已從辦事處拿補貼的風華園社區黨總支書記睢良進及從辦事處拿工資的辦事處派到風華園工作人員王朝清等用發補貼的形式行賄,敗壞了社會風氣。而且補貼名目繁多,如:降溫費、取暖費、電話補貼、中秋過節費等等。

8.劉永修操縱居委會盜用業主公共收益,對當時的業主委員會王廣華等四位委員行賄或變相行賄。

9.2006年1月,劉永修擅自通過把業主委員會委託的房屋(文化活動中心)出租合同改為無償使用協議書、出租房的租金改為贊助款的手段,企圖達到千方百計侵吞全體業主出租房收益和逃稅的目的;有《房屋合作使用協議書》。

10.劉永修操縱居委會侵佔業主公共收益到了公開搶奪的地步,侵吞購買風華園警務室巡邏用的摩托車贊助費及風華園警務室的治安基金。

11.沒有一分錢房產和土地的風華園居委會,竟有約十萬元的風華園的房屋和臨商佔地費租金收入,這是劉永修操縱居委會侵吞業主公共收益的鐵證。而且金額巨大,已涉嫌刑事犯罪。

12.不到一年,劉永修操縱居委會不但違法使用了約二十五萬元的假髮票、假收據(既沒有稅務部門監製章,也沒有地方財政部門監製章),還涉嫌逃稅等違法犯罪活動;王培榮2006年4月3日進行了公開的舉報和揭露,儘管劉永修操縱居委會在2006年4月7日、10日、24日到稅務部門用虛開發票逃避刑法對逃稅處罰,但徐州地稅局對其進行了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及罰款等處罰。

13.劉永修瘋狂打擊報復舉報人王培榮。為了轉移業主視線,掩蓋他操縱居委會侵吞私分業主公共收益的真相,劉永修無中生有在風華園張貼蓋居委會公章的公告造謠稱王培榮有經濟問題。2006年9月6日晚,劉永修一家四口(其中一人為警察)打傷並搶劫了舉報人王培榮上千元的手機。這是一起有預謀、企圖把舉報人王培榮置於死地的對舉報人惡性報復事件,劉永修、劉永修老婆手拿兇器,劉永修用兇器連續用兇器猛打王培榮頭部,導致王培榮流血過多倒在地上失去知覺,被送到住院救治。經醫院診斷頭面部外傷、頭皮多處挫裂傷(縫了十多針)、左膝關節外傷、閉合性胸部外傷。這是劉永修老婆第二次打舉報人王培榮,劉永修老婆搶劫了舉報人王培榮價值上千元的手機。

14.劉永修竟敢張貼蓋居委會公章的公告造謠損害舉報人王培榮等人的名譽,被起訴後居委會被迫賠禮道歉。

15.居委會移交業主收益的不到應交的五分之一。

16.居委會強佔業主公共用房(東區超市)辦公,已造成業主公共收益損失達2萬多元,而且每天還損失約2百元,社區警務室辦公用房被居委會出租而無法辦公。

二、徐州有關政府部門個別人想方設法陽奉陰違地敷衍拖延,甚至弄虛作假辦假案,充當違法犯罪的保護傘

徐州市泉山區泰山街道辦事處

按規定居委會是群眾自治組織,每年至少開二次居民大會,但徐州市泉山區泰山辦事處風華園居委會已近二年沒有開居民大會,而且每月拿政府發的550元補貼居委會主任劉永修已有近一年沒有正常上班。2006年9月8日,風華園一千六百多戶居民簽名要求召開居民大會,罷免劉永修的居委會成員及主任職務,市區二級民政局領導多次責成辦事處召開居民大會,泰山街道辦事處以劉永修抵制為藉口,四個多月過去了,至今不召開居民大會。2007年68.18%居民代表再次聯名要求罷免劉永修的居委會成員及主任職務,也是拖著不召開居民大會。

韓修德承認為風華園爭取了1000元現金贊助費用於購買巡邏用摩托車,當王培榮告知該款被劉永修操縱居委會侵吞,要求韓修德幫助追回,韓修德竟敢用謊言為劉永修侵吞摩托車贊助費行為開脫,謊稱這1000元現金是用於購買辦公桌的。事實是購買辦公桌的1100元已到泰山辦事處報銷了,而且在居委會帳目中沒有買辦公桌的支出。

劉永修操縱風華園居委會把政府給居委會及警務室的全部辦公用房出租,每月收取650元租金供居委會劉永修等私分及行賄,嚴重破壞社區建設,至今社區警務室辦公用房被居委會出租而無法辦公。而且居委會侵佔業主公共用房(原東區超市)辦公造成業主每年50000餘元的經濟損失,有意挑起群體性暴力衝突。韓修德、顧孝民用故意造假手段為劉永修侵佔業主公共用房開脫。

泰山街道辦事處領導韓修德、顧孝民等明知:劉永修操縱居委會侵吞私分業主的公共財產。睢良進到處說:「泉山區區委書記兼區長董峰是他的外甥女婿」。劉永修為了給他違法犯罪行為找保護傘,用業主的公共收益,向不是居委會成員,而且已從辦事處拿補貼的風華園社區黨總支書記睢良進及從辦事處拿工資的辦事處派到風華園工作人員王朝清等用發補貼的形式行賄,敗壞了社會風氣。而且補貼名目繁多,如:降溫費、取暖費、電話補貼、中秋過節費等等。劉永修操縱居委會盜用業主公共收益,不但對睢良進、王朝清等人,而且對當時的業主委員會王廣華等四位委員行賄或變相行賄。

韓修德、顧孝民等個別領導故意包庇、縱容、隱瞞,至今沒有向檢察機關和公安部門舉報和移交劉永修涉嫌刑事犯罪的問題。

業主委員會主任王培榮多次要求泰山街道辦事處領導韓修德解決風華園居委會主任劉永修的問題,並多次提出向韓修德要求:「你可以認為我王培榮不講理,但你不能不相信風華園全體居民和業主。劉永修在居委會的問題,應該召開居民代表大會來解決;劉永修侵佔私分業主財產問題,居委會代管業主委員會帳目問題,應該召開業主代表大會來解決。風華園絕大多數居民和業主是講道理的,有能力辨別真假是非的」,但王培榮的要求均遭到韓修德拒絕。韓修德為了掩蓋劉永修侵佔私分業主財產問題,故意把問題複雜化,申請的所謂的「審計」。

徐州市公安部門

中紀委三令五申明令嚴禁收受代金券,知情人提供的證據表明,主要的打人兇手居委會主任劉永修,為了為他違法犯罪行為尋找保護傘,私自用業主的公共收益行賄,在05年中秋節,以慰問為名,對派出所某負責人行賄面值三百元的代金卷(有簽字的發票為證)。

曾收受兇手代金卷的派出所某負責人成為案件負責人的過程令人深思:9月6日晚,劉永修一家四口打傷王培榮,當時的派出所值班負責人是派出所翟所長(正所長),按派出所規定:值班負責人為案件案件負責人。收劉永修代金卷某負責人理應迴避該案件,但收代金卷某負責人違反規定,主動要求成為劉永修一家四口打傷王培榮案件負責人,接著發生了許多不可思議的事,個別警察的行為令人難以置信。

(1)當第一輛警車到現場,由於劉永修繼續指揮家人,圍攻受傷的舉報人王培榮,在王培榮失去知覺倒在地上後,第二輛增援的警車趕到現場。王培榮被送到醫院救治。警方要把打人兇手帶到派出所做筆錄時,劉永修小女兒說是她打王培榮,劉永修、劉永修老婆也承認是他們打王培榮,但他們全都否認劉永修小女婿(是警察而且是副所長)打王培榮,因此打人兇手之一的劉永修小女婿沒有被帶走。由於劉永修小女婿打舉報人王培榮時,有二、三十人目擊了該過程,據願意作證的目擊者反映,當時就有人告訴警方,還有一名年輕的男性打人兇手(劉永修小女婿),而且也有人主動表示願意作證,給警方留下聯繫方式,但是警方沒有去取證。甚至事後有個別警察放風說劉永修小女婿不在現場。

(2)9月6日晚,劉永修老婆承認是她打了王培榮,她被警車拉到派出所,但警方稱沒有做筆錄。而且被告知自9月6日晚起一個月多警方一直沒有做劉永修老婆的筆錄。

(3)公安部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印發《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

「第十八條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後,應當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鑑定委託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鑑定機構進行傷情鑑定。

第十九條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人身傷情鑑定標準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鑑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鑑定機構應當在受委託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在3日內出具鑑定文書。」

2006年9月7日,王培榮家屬打電話給案件負責人,要求派出所出具申請法醫傷情鑑定的委託書,竟遭到拒絕,說等王培榮傷治癒後,再出具申請法醫傷情鑑定的委託書。王培榮家屬向徐州市警風監督員反映情況。徐州市警風監督員向派出所瞭解情況,案件負責人推脫說管公章的警察不在,無法出具法醫傷情鑑定的委託書。

案件負責人與法醫鑑定部門相互找藉口,一直不給王培榮做法醫鑑定。法醫鑑定部門工作人員問了王培榮不該他問而且是一個十分荒唐的問題:「你們能不能調解,不做法醫鑑定?」。王培榮明確表示:「不可能」。法醫鑑定部門工作人員叫王培榮回家,等通知再來做法醫鑑定。

王培榮做法醫鑑定的時間被「拖」了十多天,2006年9月18日下午,在派出所警察的陪同下,王培榮做了法醫鑑定,而且法醫鑑定部門的《法醫學鑑定書》問題重重。

(4)王培榮認為個別辦案人員徇私舞弊,申請要求有關人員迴避。2006年9月29日,王培榮申請被駁回。

(5)2006年10月1日,風華園業主委員會向翟山派出所、泉山區公安分局、徐州市公安局提交公函:《風華園業主強烈要求嚴懲打傷舉報人王培榮的兇手劉永修等四人》,並附800多業主的簽名,但至今沒有答覆。劉永修一家四口(其中一名行兇者為警察)打傷舉報人王培榮,並搶劫王培榮價值上千元的手機。800多戶居民聯名要求嚴懲劉永修等行兇者,四個多月過去了,至今打人兇手仍逍遙法外,警方也不去追回被搶劫的手機,甚至拒絕告訴王培榮行兇者姓名、工作單位。

(6)警方稱劉永修老婆不願做筆錄,自9月6日晚起一個月多警方一直沒有做劉永修老婆的筆錄。警方稱劉永修老婆有輕傷,王培榮已告訴警方沒有打劉永修老婆,至於劉永修老婆是否有傷與王培榮無關。

徐州市泉山區審計局

江蘇省徐州市泉山區泰山辦事處風華園居委會主任劉永修操縱居委會逃稅、開25萬非法票據、侵佔、私分業主公共收益被舉報和揭露後,風華園居委會主任劉永修為了掩蓋真相,不把風華園業主委員會委託的公共收益收支帳目公開,至今不允許委託方風華園業主委員會全面審查其委託的帳目。風華園居委會主任劉永修千方百計企圖逃避業主委員會全面審查風華園居委會代管的帳目和居民大會審查風華園居委會的帳目。泰山辦事處個別負責人企圖通過所謂的「審計」來掩蓋十分明顯的、證據確鑿的風華園居委會侵吞、私分業主公共收益等不法行為。

風華園業主委員會為了制止用所謂的「審計」手段洗黑錢的行為,採取了一切合法途徑,2006年10月22日向泉山區審計局提交《風華園業主委員會致泉山區審計局的公開信》,並向江蘇省審計廳進行了舉報,2006年11月3日,江蘇省審計廳來電告知舉報材料已轉交徐州市審計局,但徐州市審計局把舉報材料轉到被舉報單位泉山區審計局。2006年11月30日,風華園業主委員會向泉山區審計局提交《風華園業主委員會11月30日致泉山審計局的函》。2006年12月10日,江蘇省徐州市風華園業主委員會給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的信,請李金華審計長制止用「審計」手段洗黑錢行為。但是下屬膽大妄為審計成為洗黑錢手段,審計長李金華沒能制止,泉山區審計局對不具備審計資格的群眾組織居委會進行所謂的「審計」,千方百計為劉永修的違法犯罪行為開脫,為使其侵吞的私分業主公共收益「合法化」做盡手腳。這是徐州個別人操縱的利用國家權力,強行使審計成為洗黑錢的手段,手段之卑鄙、情節之惡劣,創全國之最。說明徐州腐敗土壤很肥沃,舉報腐敗寸步難行,希望能得到全國有正義感的人士的支持和幫助,為淨化社會風氣而努力。

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指出:「審計機關是依照憲法規定成立並代表國家履行經濟監督的專業部門,在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審計署從成立伊始,就把檢查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作為審計工作的重點,把維護財經秩序作為審計機關的首要任務」、「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是黨中央、國務院審時度勢做出的重要決定,是貫穿整個十五時期的一項重要任務」。

當江蘇省徐州市風華園業主委員會主任王培榮向泉山區審計局領導舉報,並提供徐州市風華園業主委員會書面材料的公函舉報風華園居委會主任劉永修操縱居委會逃稅、開具25萬非法票據,侵佔、私分業主公共收益,泉山區審計局局長李德慶回答:「中國沒有一個單位不逃稅的,逃稅很普遍」、「在徐州沒有一個居委會是按法辦事的」。姓包的副局長稱:「我們只管查居委會提供的材料中收支的數字是否相符,至於收支的合法性不是我們審計部門的事」。依據姓包的副局長的邏輯推理:不管是偷來的錢,還是搶來的錢,只要入了帳,並且收支的數字相符,審計局就可以出具沒有經濟問題的審計報告。泉山區審計局個別人這樣做的目的十分明確,即利用政府機關、百姓對審計機關信任及國家賦予審計機關的權力,千方百計為劉永修的違法犯罪行為開脫,為使其侵吞的私分業主公共收益「合法化」做盡手腳。法律法規規定的《審計報告》七項內容,徐州市泉山區審計局《審計報告》(泉審行報[2006]7號)有五項沒有,只有二項也不全。

徐州地稅局

劉永修操縱居委會違法開具了約二十五萬元的假髮票、假收據(既沒有稅務部門監製章,也沒有地方財政部門監製章),徐州地稅局沒有進行處罰。

王培榮2006年4月3日進行了公開的舉報和揭露,徐州地稅部門4月4日立案。劉永修操縱居委會在2006年4月7日、10日、24日到稅務部門用虛開發票手段,逃避了刑法對逃稅處罰。

實例二

王培榮四年舉報風華園劣質工程之一,徐州市風華園劣質單元防盜門問題,儘管有三千風華園業主簽名聲援,2003年3月12日及2003年9月9日江蘇電視台《大寫真》欄目二次專題揭露,2003年《現代快報》、《江南時報》、《揚子晚報》、《檢察日報》、《法律與生活》等媒體四十多篇文章曝光,均沒有解決無營業執照個體戶非法經銷風華園劣質單元防盜門問題(該個體戶還個人非法購買了警車)。令人髮指的是公安部門、法院、檢察院個別人公開成為這個購買警車個體戶非法經銷偽劣商品的保護傘。王培榮三次民告官案均法院以種種藉口、甚至用辦假案的手段不支持王培榮與違法犯罪及腐敗行為做鬥爭(2002年10月25日王培榮起訴徐州市公安局案,2003年7月18日王培榮起訴徐州市政府、徐州市公安局、徐州質量技術監督局、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徐州市物價局案,2004年1月21日,王培榮起訴徐州市政府案)。

王培榮揭露和舉報風華園劣質單元防盜門問題及該個體戶個人非法購買了警車,個體戶以名譽侵權為由,把王培榮告到法院,徐州市、區二級公安部門為了掩蓋內部腐敗真相,均給法院出具假的公函,法院也不敢把假的公函拿到法庭指證,但泉山區法院判王培榮敗訴。據法院有關人員透露:該案由江蘇省高院親自出馬監督下,徐州中院改判。

經過長達四年的舉報,四次「民告官」官司,大量媒體文章及電視報導,王培榮的舉報和再次「民告官」引起高層領導及徐州市市委書記、市長的重視。

2004年1月30日,徐州市委書記徐鳴和新任代市長李福全,親自召集相關部門負責人開會,作出3項決定:(一)立即全額退還防盜門款;(二)公安部門立案查處制售偽劣防盜門的犯罪行為;(三)立案查處打擊報復舉報人的違法犯罪行為。並雷厲風行逐一落實,總額150萬元退款已發放到住戶手裡。

狀告政府的王培榮喜出望外,撤下訴狀,並表示要給市政府送錦旗表示感謝。市政府則認為這本是自己分內之事,拖了4年才解決,已愧對百姓,婉拒了錦旗。

2004年10月4日《彭城晚報》報導:「’風華園劣質防盜門案’宣判——兩不法商人一審被判一年半」。2004年10月6日《江南時報》發表記者許盡義的文章:罰款20萬判刑1年半——「風華園防盜門案」昨畫句號。

2004年10月8日《新華報業網》發表記者楊陽、李先昭的文章:徐州「風華園事件」塵埃落定——生產和銷售劣質防盜門的不法商人終落法網。

值得深思的問題

執法部門、黨政部門某些人之所以敢於顛倒黑白,混淆是非成為違法犯罪及腐敗現象保護傘,是因為沒有人追究他們的責任。

法院方面

從劣質防盜門不法經銷商閆家訓告舉報人王培榮名譽侵權案,到王培榮訴徐州市公安局(起因是徐州公安部門不但不查處「三無」劣質單元防盜門,反而為不法經銷商閆家訓個人購買警車,出具公函充當打擊報復舉報人王培榮的幫兇),出現了徐州法院一些人竟敢公開辦假案、故意辦錯案等司法腐敗的現象,破壞了中國社會主義法制,是對中國法律的褻瀆。令人髮指的是公開辦假案、故意辦錯案的二名主審法官(閆家訓告王培榮名譽侵權案、王培榮訴徐州市公安局案)竟均成為2003年徐州市「十佳法官」,是徐州司法黑暗和腐敗的真實寫照,還是黑惡勢力操縱了2003年徐州市「十佳法官」的評選活動?

法律是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制的基本精神和要求;但有時法律的聖潔卻被執法的人玷污;法律是公平和正義的象徵,在權大於法、錢大於法的事實面前卻顯得蒼白無力。因有關部門徇私枉法不作為,王培榮為求正義付出了四年沉重的代價,更主要的是人民群眾對司法、公安機關形象的質疑,靠甚麼來挽回?故意把這起十分明顯的刑事案件複雜化,為犯罪行為撐保護傘的人沒有受到黨紀國法的制裁。

公安部門

詳細情況看王培榮寫的《徐州公檢法內部關係網故意隱瞞、篡改罪犯分子真實身份及犯罪事實》,其中章節《從公安局批准黑惡勢力個人購買警車,到公安局購買警車供黑惡勢力犯罪使用——徐州公安部門竟敢為已判刑的黑惡勢力犯罪份子買單》,不但揭露了公安部門花四萬元為判刑的黑惡勢力犯罪份子購買、使用警車(該警車車型已淘汰)買單等事實,而且還記錄:

從徐州市公安局向王培榮反饋信息來看,徐州市公安局不是真正解決問題,要真正打擊徐州黑惡勢力的犯罪,懲治徐州公安機關的腐敗有許多工作要做。

公安部決定,自2005年5月18日開始,全國公安機關通過公安局長開門大接訪,集中處理群眾信訪問題。2005年7月20日,徐州市公安局局長沉文祖接待王培榮的舉報,接收舉報材料《舉報徐州公安部門某些人充當犯罪份子的保護傘》,認真聽取三個要求:

1.查處充當犯罪份子閆家訓保護傘的徐州公安部門內部腐敗分子:批准閆家訓個人購買、使用警車的腐敗分子,批准閆家訓個人購買、使用警車的腐敗分子,批准為閆家訓個人購買警車出資四萬元的腐敗分子,為了打擊舉報人王培榮,徐州市雲龍區公安分局非法為犯罪份子閆家訓出具公函:「關於(蘇CO818警)警用車輛購買使用的情況說明」及徐州市公安局政治部的非法證明的相關人員。

2.查處充當犯罪份子閆家訓保護傘的徐州市公安局計防辦主任楊德,2003 年3月11日晚江蘇電視台《大寫真》欄目記錄了王培榮代表近四千住戶要求徐州市工商局、徐州市質監局、徐州市公安局查處(風華園)假冒、「三無」劣質單元防盜門問題的過程,再次證實這些部門相互推諉,不解決屬於他們該查處的違法犯罪。其中,徐州市公安局態度十分惡劣。

徐州市公安局計防辦主任楊德對王培榮說:「我比你都清楚,有些東西你不知道的我都知道。弄來弄去,不就是那點事嗎,你不就知道一點點嗎!」在回答王培榮「你們知道得比我多,為甚麼不處理」提問時,楊德答:「那你管得著嗎!我想查就查,不想查就不查!我只能跟你這樣講。我跟局長還不能這樣講,(跟局長講)我肯定查,但是我查不查跟你沒有甚麼關係!」聽聽,楊德可以將事關公共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說成「那點事」;甚至連一塊遮羞布都不要,公然包庇違法犯罪。多麼囂張的語言,多麼狂妄的作態!面對電視鏡頭,面對公眾的呼聲,連對違法犯罪查與不查,楊德也敢以如此惡劣的口吻說「不」,而且說「不」的底氣還特別的足。這是為甚麼?是誰給他如此的膽量?

3.由於徐州市公安部門包庇閆家訓違法犯罪行為,導致閆家訓搶劫、威脅王培榮成了「家常便飯」。2003年2月16日,發展到閆家訓當警察的面打傷王培榮,舉報人王培榮多次向警方要求追回被閆家訓搶劫的全部財物、責令閆家訓承擔打傷王培榮的醫療費三百五十元,追究刑事責任,但直到今日,警方沒有採取任何措施,為舉報人王培榮追回被閆家訓搶劫的全部財物及被閆家訓打傷的醫療費。對這種不作為行為,舉報人王培榮保留起訴徐州市公安局的權力。@(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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