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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金管會:3月中公布呆帳1億元以上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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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一日電)呆帳大戶將無所遁形!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依據銀行法第48 條第2項及第49條規定,各銀行須在每年4月底前截止至前一年底,公開轉銷呆帳在新台幣1億元以上客戶資料。今年最快將在3月15日之前公布。

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補充,公布門檻是以總歸戶1億元以上轉銷呆帳客戶資料。

依「重建基金設置與管理條例」第11條明定,被接管的金融機構,主管機關在賠付前應先公告經營不善金融機構客戶每筆超過100萬元的呆帳名單。對於未被接管銀行,其呆帳大戶尚未明定是否予以公布。

不過,金管會今天表示,基於社會公益考量,將依銀行法第48條第2項授權規定及第49條規定,對於轉銷呆帳客戶資料予以適度公開。張秀蓮表示,初步統計,1億元以上的呆帳大戶累計約有1500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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