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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金管會:不限制信用卡紅利積點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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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二十八日電)有信用卡持卡人向消基會投訴優惠權益被取消,對此,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委張秀蓮表示,如依規定時間前通知持卡人,金管會不予以限制。另外,金管會原擬取消紅利積點政策,張秀蓮指出,除發卡行禁止送贈品,其他優惠,例如紅利積點,不再對業者進行限制。

有信用卡持卡人因發卡銀行提供現金回饋優惠,進而申辦該行信用卡,不過後來被通知將取消優惠權益,持卡人一狀告到消基會。

由於競爭激烈,發卡行原先推出的刷卡優惠,最後因故取消時有所聞。對此,金管會官員認為,發卡行如依規定時間前告知持卡人,金管會也無法限制業者。

依「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發卡行提供持卡人權益或服務有變更時,應在60天前以書面或事先與持卡人約定電子文件通知持卡人,持卡人如有異議可終止契約。

因此,消費者因一時優惠權益而被吸引辦卡,但銀行因故取消權益或權益縮水,如依規定通知消費者,就無違反法令規定之虞。至於「心有未甘」的消費者又該怎麼辦?官員也無奈指出,「只好剪卡」

另外,去年因雙卡風暴,金管會銀行局原擬取消發卡行以紅利積點方式鼓勵消費者刷卡的促銷行為,不過,金管會官員指出,因業者認為主管機關不應「管太多」,除禁止送贈品外,未再限制其他優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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