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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大學無學生會 教部:依法大學須有學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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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十四日電)教育部訓育委員會常務委員柯慧貞今天在北區大專校院學生自治團體發展研討會致開幕詞表示,新修大學法規定各大學都要成立學生會並參與學校各項會議,例如校務會議須有十分之一席次給學生代表,但現在還有一些大學還沒有學生會,希望這些大學盡快輔導學生成立學生會。

距離大學有學生會組織以來二十幾年,教育部今年第一次主辦「大專校院學生自治團體發展研討會」,今天在國立台灣師大舉行北區場次,計有七十八所學校的學生會會長、學生議會議長、儲備幹部及學生活動中心總幹事及幹部約一百五十人參加。

柯慧貞致詞說,雖然大部分大學校院都有學生會,但不代表學生都懂公民參與政治的民主程序,有需要加以培養,因此,教育部站出來辦理幾場分區的集體培訓,培養學生瞭解審議式民主以及熟悉學生會、學生議會、學生評議委員會三權分立的民主運作機制。

研討會探討主題包括審議式民主的觀念和理念,學生自治組織的三權分立與運作,學生自治團體在大學行政組織體系的定位與運作以及如何參與教育政策議題,也安排各校學生自治團體經驗傳承與分享,聖約翰科技大學全人教育中心講師宋偉民應邀專題演講「學生自治團體之前瞻與承擔」。

各大學學生會去年初開始擬議籌組「全國大專校院學生自治聯合會」,組織章程也提送這次研討會討論,柯慧貞說,教育部提供學生一個分享與傳承學生自治組織經驗的平台,讓學生討論學生自治組織收費、辦活動、新生輔導、組織運作等項目。

柯慧貞指出,學生也關心社會議題與學生相關政策,所以,提供研討會這一公共論壇做為學生討論園地,讓學生討論大一分系或不分系、學費政策、大學評鑑影響、教學卓越或五年五百億高教專案經費讓學生受益了嗎等等問題,並要求學生對反對的意見要提出解決方案,並把這種民主程序、理性思辯的思考處事模式帶回學校,未來進入社會關心公共政策時也要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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