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國際社會繼續關注李光耀對法輪功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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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天韻報導)新加坡第三起「7.12中領館誣告案」將於下週4月2日開始審訊。李光耀操控政府機構、司法界、媒體等迫害法輪功,並濫用法律剝奪法輪功的人權、信仰、言論與集會自由。在李光耀的政權下,不只法輪功被迫害,還有新加坡民主黨的正義人士。新加坡法輪功學員與民主黨正義人士於3月19日前往民主國家ㄧㄧ美國首都華盛頓呼籲美國政府及人權組織關注4月2日的審訊以及李光耀對法輪功人權的迫害。

李光耀邀請李嵐清已2006年七月六日接受新加坡國立大學頒發的榮譽博士學位後,法輪功學員在7月份其間接到法庭的4起刑事誣告案。前二起誣告案已上訴高庭。第三起「7.12中領館誣告案」, 黃才華於去年2006年7月12日,像往常一樣,早上10點左右來到新加坡中國大使館前靜坐抗議中共慘無人道的迫害。不久就遭到新加坡警方的逮捕,被送至新加坡東陵警署扣留。警方當天逮捕黃才華的借囗是她騷擾公眾,當時黃才華問專管法輪功的高級調官Sunny Ooi的上司Deep Singh這一年來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大使館前靜坐和平抗議中共慘無人道的迫害,有沒有騷擾公眾? Deep Singh支吾以對,最後說了一句:我們有不同的法律對付不用的人。當天黃才華被保釋在外,一週後警方以橫幅上「帶有展示侮辱性文字進行騷擾「誣告。而橫幅上的文字是「李嵐清迫害法輪功天理不容」,英文文字是「Bring LiLanQing to justice」。

新加坡法輪功學員黃才華女士告訴記者:「新加坡的聯絡所外到處都掛著告訴民眾不用信息的橫幅,還不夠用,馬路對面插幾根鐵柱子,橫幅到處都可見。學校籬笆外橫幅也不少!就唯獨中國大使館前掛的那條橫幅「李嵐清迫害法輪功天理不容」被用來誣告老百姓,而殺害法輪功學員的頭目李嵐清又是李光耀邀請的。從以往的案子看,在李氏集團政權下, 新加坡的律法已成為李光耀的家法,已沒有實質的道德仁義可言。所以,我才要這樣千里迢迢的到其他國家呼籲國際社會,人權組織關注李光耀對法輪功的迫害」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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