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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財產申報擴大 盼政院助增人力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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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五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大幅擴大申報範圍及罰則;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長謝育男表示,未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的人數將增加約一倍,監察院現有員額、經費將不足以應付大幅增加的財產申報業務,希望行政院能協助。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修正擴大應申報財產的公職人員範圍,估計由現行八千多人增加到一萬五千多人。除將「政務官」擴大為「政務人員」,並將十職等以上機關首長,修正為各級政府機關之首長、副首長及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之幕僚長、主管。

謝育男指出,這次修法還有項「離職申報」的規定,需申報財產的公職人員離職後的兩個月內要申報一次,將增加很多財產申報的業務,尤其在選舉後,新任及卸任的議員或立委都要同時申報,到時業務量將大增。

他說,雖然立法院附帶決議中請行政院協助增加監察院的人員和經費,但約聘人員畢竟是暫時的,治本之道還是要修正監察院組織法。

謝育男表示,監院組織法上次修正在一九九八年,當時陽光法案僅有財產申報法,但之後陽光法案又陸續增加利益衝突迴避法、政治獻金法,未來可能還會有遊說法,監院組織法應該盡快修正,因應這樣的變化,希望立法院盡快讓第四屆監委上任,這樣才能提出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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