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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質疑華山租金過低 文建會:無賤租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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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蓉台北十三日電)對立委質疑文建會推動的華山創意文化園區ROT案件中土地租金設定過低,且刻意隱瞞招標期程,有綁標意圖嫌疑等,文建會今晚強調,招標依法進行、租金比例設定依規定辦理,並沒有賤租古蹟之虞。

文建會指出,所謂創意文化園區的發展構想,並非以商業營利導向為考量,華山創意文化園區所具備的空間區位、歷史條件、及藝文人士對本區高度的認同感,有助於將華山營造成為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首選地點。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需由民間與政府共同合作,文建會在華山創意文化園區整備階段,即依促參法的相關規定徵求民間投資,期能做為文化創意產業環境發展政策落實的第一步。

華山舊有建物採ROT方式徵求民間投資,目的在引進民間更具專業創意與活力,以使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能符合市場性,而其中規劃保留的劇場、排演等空間,將以低價提供藝文界使用,更是考量對於台灣藝文活動產業的扶植。

文建會指出,「徵求民間參與投資華山創意文化園區文化創意產業引入空間整建營運移轉計畫案(ROT案)」,除規範權利金的計收,投資人對於舊有建築空間的整建及整體營運,依評估至少有新台幣一點五億元的投注,第一年至少應投入七千五百萬元。

根據前期財務評估需至營運後第九年才有回收,所以投資人無論在財務及專業營運上都需有相當的負擔,文建會認為,租金比例的設定,除依據前期評估結果來做考量,更是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公有土地出租及設定地上權租金優惠辦法」第二條規定設定,投資人所需負擔的土地年租金估計在新台幣一千六百萬元左右,實無賤租古蹟之虞。

至於招標作業,文建會表示,也是依促參法令相關規定進行招商文件規範研擬作業、行政作業辦理,持續辦理至九十六年二月份完成所有作業正式公告,又依促參法類似案例等標期,多在一個月至三個月間,這項計畫招商文件規範二個月,以提供投資人充裕時程進行提案。

這項招標案標期將到十六日截止,後續文建會將依規定辦理評選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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