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正學煽動罪成判三年 各方解析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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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4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丁小採訪報導)浙江台州獨立意見人士嚴正學在星期五的判決中,原先的三項指控被撤銷了三項;但煽動顛覆國家罪罪成,判有期徒刑三年。各方對判決有不同分析。

嚴正學的哥哥和妻子朱春柳星期五收到律師的通知後下午到法庭聽判,朱女士告訴記者,原本的指控「顛覆政權」罪被駁回,但「煽動顛覆」罪成,判刑三年…
朱春柳:「就是文章上面判他三年,比預期輕了一點。現在不是『顛覆』,把民主黨那一指控也拿掉了,就是『煽動』了。」

檢方指控嚴正學的四項罪行:秘密參加民主黨並與海外成員勾結、插手溫嶺農會事件、為劉賓雁募捐、撰寫文章攻擊黨和政府以及中央和地方領導人。只有最後一項被法庭認定罪成,李建強律師星期五接受本台採訪解析判決…

李建強:「四個方面的罪狀,我們找到證據其實都是可以推翻的。第二第三項的行為都是合法行為,不是顛覆行為。但檢察官說因為他是民主黨秘密黨員,別人做可以理解,你做就有顛覆國家的圖謀。這樣我們把民主黨黨員身份剝掉,這些指控都站不住了。都被撤銷了,就剩下了一個寫文章,也不多,就十篇。」

記者:「主要的內容是什麼?」

李建強:「他揭露當地貪官污吏迫害百姓的情況,還有就是一些歷史性的東西,比如說毛澤東的私生活。」

記者:「相對比預期輕的判決有什麼因素?」

李建強:「主要有三個因素:第一,嚴正學堅稱自己不是中國民主黨黨員;第二很多民主黨的朋友勇敢的挺身作證,提供書面證詞,這是法院駁回檢察院指控的最重要因素;第三是國際組織,海內外對這案子高度關注,包括媒體,在輿論監督之下形成強大壓力,暗箱操作是不可能了。

再加上這些司法官員比較理性,駁回檢察機關原來的罪名,換上比較輕的罪名,有比較先進的司法理念,這一點我們表示歡迎。

但最後的這個給他定罪,我們很遺憾,因為寫文章批評政府本身是履行憲法權利,公民是有權批評政府的。而且嚴正學文章內容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是沒有關係的。」

嚴正學在庭上沒有提出上訴要求,律師估計出於身體狀態,以及上訴未必能改判的考慮,不願延長審判期。李建強說考慮期有十天,他將於下週前往會見嚴正學商量,律師的意見是該案還是應該上訴的。

家屬表示庭上看到的嚴正學十分虛弱,朱春柳說…

朱春柳:「以前的活力都沒了,沒有精神,沒有神采,比較虛弱。」

代理律師李建強星期五早上才收到下午開庭的通知,無法從山東趕往浙江出庭。他指當局沒有遵守開庭前三天通知的規定。

嚴正學的好友,同樣在台州的民主人士吳高興認為,當局這次判決主要考慮因素是當地社會影響…

吳高興:「不管他判多少年,這都是政治迫害。但是從現實情況上來看,律師的辯護還是比較成功的。為什麼嚴正學這個案子判的不算重,特別是和力虹比較,主要還不是因為國際輿論,主要當局考慮國內影響,尤其是當地群眾的影響。
因為嚴正學在當地群眾中有很高的威信,如果把他重判的話,會引起當地群眾,特別是溫嶺失地農民的極大反感,甚至引發群體性事件。」

身為畫家的嚴正學因揭露地方行政司法腐敗,曾多次被拘留甚至勞教。他近年不斷協助基層民眾維權,去年十月被抓捕,今年一月底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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