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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宅土增稅 永享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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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邱燕玲/台北報導〕對於陳水扁總統日前提出「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不以一次為限」,財政部已著手研議,將放寬自用住宅用地一生限用一次土增稅優惠稅率十%,以鼓勵民眾換屋、活絡台灣房市。

行政院發言人、副秘書長陳美伶昨天表示,前天下午總統府官員告知行政院評估「自用住宅稅率」案,鼓勵民眾舊屋換新屋,以振興房市,行政院已請財政部進行研究、了解;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其邁指出,陳水扁總統也希望政院能提出其他刺激消費方案。

所謂自用住宅用地,是指土地所有權人或他的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地方辦理好戶籍登記,而且沒有出租與作為營業用的住宅用地。

台灣土增稅稅率原本是四十、五十及六十%,但為刺激房地產景氣,二○○二至2004年土增稅減半徵收,2005年1月立法院更三讀通過土增稅永久調降至二十、三十及四十%,但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則維持十%不變,當時還曾引起批評。

10%優惠稅率 擬不限一次

根據土地稅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者,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三百平方公尺 )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七百平方公尺 )部分,其土地增值稅統就該部分之土地漲價總數額按百分之十徵收之。」但該條文也規定,土地所有權人依上述規定稅率繳納土增稅者,「以一次為限」。

換句話說,雖然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可適用土增稅優惠稅率十%,但每人一生只能用一次;民眾如果換屋兩次以上,就不能再適用土增稅優惠稅率了。

財政部官員認為,總統之所以提出「只要是自用住宅者換屋,均可適用自用住宅稅率」的想法,應該是為了鼓勵民眾舊屋換新屋,以刺激房地產景氣。至於稅收損失,財政部官員則表示,目前還很難評估,以往土增稅減半徵收後,因土地交易轉為活絡,土增稅是不減反增,就算現在土增稅已永久調降,稅收也未減少。因此,如果自用住宅用地適用土增稅優惠稅率放寬為一生不限一次後,確實能有效刺激房市交易,則稅收反而可能會增加。

我自有住宅比率 超過八十七 %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根據行政院主計處公布的「家庭收支調查統計」,台灣家庭住宅狀況持續改善,不僅平均居住坪數持續擴大,自有住宅比率也持續提升,2005年國內家庭自有住宅比率已達八十七點三三%。

主計處官員指出,國人對住的要求愈來愈高,一九九五年平均每戶住宅坪數三十七點二坪,2005年更持續增加至四十二點二坪;平均每人住宅空間也由一九九五年的九點四三坪,增至2005年十二點三四坪。

不僅居住坪數持續增加,國人擁有自有住宅的比例也不斷攀升,一九八五年家庭自有住宅比率只有七十七點三四%,租居族占十三點○七%,配住及借用則有九點五九%。但一九九五年擁有自有住宅的家庭已達八十三點五六%,租屋族降至九點七八%;2005年家庭擁有自有住宅的比率更持續攀升至八十七點三三%,租屋的家庭僅剩七點七七%。

主計處官員說明,台灣家庭居住坪數愈來愈大,擁有自有住宅比例愈來愈高,主要是台灣經濟持續發展,國人財富累積,不僅有能力改善居住環境,對住宅的要求也愈來愈高。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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