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新:以「國家」名義做的事不都是對的

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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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1日訊】幾年來,法輪功弟子在中國大陸受到前所未有的邪惡迫害,在迫害中向廣大的同胞,甚至面對那些參與迫害的官員他們也耐心的講清法輪功的真相。

在向中國人講真相的時候,很多人往往都是這麼一句話:如果你們真的是那麼好,「國家」怎麼會禁止呢?言外之意就是,「國家」是不會犯錯誤的。

而那些官員面對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不可辯駁的事實真相的時候,他們都是無話可說的,可是他們最後又總會蹦出這麼一句話:這是「國家」叫我們這麼做的,國家難道會錯嗎?

這些人,這些官員把自己對是非的判斷能力完全交給了所謂的「國家」了。他們認為,「國家」一定是對的,即使「國家」錯了,個人也是不必負責任的。

這是大錯特錯的。因為以「國家」名義做的事並不一定是對的,以「國家」名義做的事,其中的個人也都是必須負責任的,受到追究的。各人的帳各人買單,這是肯定的。

首先,我們來看一些以「國家」名義犯罪受到追究的事實吧。

最明顯的事實就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法西斯集團中的那些戰犯們,他們所做的事難道不是以國家的名義做的嗎?他們甚至是合法上台的,所做的許多事也是有法律手續的。可是他們為甚麼受到追究?為甚麼要判他們有罪?難道不應該判他們有罪嗎?希特勒殺死那麼多猶太人也都是以國家的名義的去做的,難道他就無罪了嗎?

對中國大陸的官員來說,還是看看前東歐那些最壞的共產黨官員的下場吧。羅馬尼亞的齊奧塞斯庫一家,在位時所做的一切不都是以國家的名義做的嗎?他一家人幾乎包攬了羅馬尼亞的要職,所有大印等於都放在他家裏,要用哪個印就哪個印,做甚麼事都很方便就用上「國家」的名義了,可是他難道就不應受到追究了。最後他們一家都受到了公正的審判和處置。

在歷史上,無論是中國還是其他國家也都有這樣的事,以「國家」名義對人民犯罪的,同樣受到人民公正的審判,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我們再看一個典型的例子,在前些年,在緬甸撣邦,販毒集團竟然也組織了一個「國家」叫「撣邦共和國」,以國家的名義種植毒品和販賣毒品,他們也有國家機構,也有法律,也有政府,甚至也有外交,他們也有一套堂而皇之的理論鼓吹「販毒合理」的。可是能說他們就不是販毒犯罪了嗎?他們每個人最終還是依各人所犯下的罪而得到應有的懲罰。

最近是明證就是伊拉克的獨裁者薩達姆,因對人民犯下了迫害之罪被處以絞刑。薩達姆的今天就是那些迫害人民的屠夫獨裁者的明天。

把眼光放大一點看看歷史與現實吧。分清那些用「國家」名義做事的到底是對是錯,每個人都不能把是非判斷的決定權交給別人,否則,當你要為犯下的罪惡負責時,那可是不由你推托罪責的啊。

其次,我們來看看中共歷來以「國家」的名義到底幹了些甚麼事情。

中共惡黨搞的甚麼「中華人民共和國」並不等於「中國」。中國是有五千年文明的古老的國度,中國是由逝去的與活著的千千萬萬的中國人,即中華民族所代表的。而中共惡黨掛在嘴邊的甚麼「國家」只是一個為欺騙世人、為混淆視聽、為了謀取統治的合法性而製造出來的工具而已。所有的人都知道,在中國大陸是「黨天下」,是「黨國」,甚麼「人民代表大會」,甚麼「政協」,都是虛有其表的,其實質是「黨」所牢牢控制著、用以欺騙世人的一個虛偽的工具。軍隊,本應是國家的,可是中共惡黨對軍隊的控制甚至是赤裸裸的,所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有一個「中央軍委」,而所謂的「中國共產黨」也有一個「中央軍委」,但「中央軍委」卻是同一個機構,只不過用了兩種名稱,這叫作「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其實質是惡黨既要牢牢控制軍隊,又要在外交上有一個與各國軍事最高領導機構對等交往的機構開展外事活動,同時又能欺騙世人,讓人們感到「中國」也有軍隊。當今的最高「軍委主席」胡某某既是「黨」的「軍委主席」,又是「國家」的「軍委主席」,一般的西方人根本弄不懂中共究竟搞甚麼名堂。只有真正瞭解中共惡黨的人才明白這一切。

其實,中共和它當作工具的「國家」並不是真正的中國。中共代表不了中國。中共掛在嘴邊的「國家」其實就是中共本身,就是這個最狹隘的利益集團。所有的中國人,到今天,都應該認清這一點了。

可是在幾十年中,中共惡黨有意灌輸給中國人的黨文化中極力混淆著「中共」與「中國」的關係,人們一談到中共的做為,就不假思索的認為是中國的做為。由於中國人歷來敬重國家,歷來敬重「王法」,中共惡黨也就鑽了這個空子,這個惡黨無論做甚麼,哪怕是做天底下最見不得人的壞事,也是打著「國家」的名義去做。這就讓那些不愛動腦的人,和那些被中共黨文化灌輸洗腦失去正常思維能力的人,一聽到是

「國家」做的事也就一概的認為是最正確的事了,從而不再加以分辨了。中共是中國人的異類、破壞者、敵人,中共幾十年中迫害死了七八千萬的中國人。關於這些,「九評」和相關的文章已經講的非常清楚了。可是中共惡黨歷來是打著「國家」的名義幹壞事的。這就矇騙了很多中國人。

中共在奪權的過程中,它力圖把自己打扮成「革命者」,把「革命」置於最神聖的地位,每當它舉起屠刀的時候都是打著「革命」的旗號。後來發現這一招不夠靈,它們又增加扮演「愛國者」“抗日者」“民主派」,把自己打扮成中國的代表,中華民族的代表,把國民黨說成是民族的罪人,說成投降派。在奪權過程中,中共實質是抗日的破壞者,可是它卻把自己說成是最積極抗日的力量。彭德懷因為用八路軍打了「百團大戰」,被毛魔頭批判了幾十年也不放過,因為「百團大戰」違背了中共「明面抗戰,暗圖壯大」的陰謀。王明以為「國共合作」是真的「合作」,是真的「一致對外」,結果被毛魔頭批判為「路線錯誤」。

中共奪取權力後,無論是哪一場迫害人民的運動,1957年的「反右」,1966年的「文化大革命」,1989年的六四鎮壓,1999年的鎮壓法輪功,無不是以「國家」名義做的。

可是一件事是對是錯,總有一個客觀標準,不能說,以國家名義做了就是對的,以其他一個甚麼名義做的就是錯的。看問題要看實質的。人人心中都有一桿稱,歷史自有自己的衡量標準,無論以甚麼名義做的事,最終都逃脫不了正義與歷史的審判。

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不管他判斷準不準確,不管他是否用心去判斷,都要負責的。受指使犯罪,受教唆犯罪同樣是犯罪。在事實面前,每個人都是無法推撐的。

即使是在最好的歷史時期,國家、帝王也會犯錯,如果臣子不能明辨是非,盲從的做了壞事,也同樣要負責的,同樣是有錯的。為甚麼要設立「諫官」啊,為甚麼要重視像魏徵那樣的諍臣啊,就是這個道理。如果一個為臣子的,只知盲從,甚至明知君上是錯的也不規勸,那也是有罪的。因為發現和規諫君上的錯失本來就是為臣的責任。

所以一切參與迫害法輪大法的中共官員,都是無法推卸自己的責任的。唯一的出路是痛改前非。

正告中國大陸那些參與迫害法輪大法至今執迷不悟的官員:你們在迫害中所犯下的罪決對是由你個人承擔的。不是說以「國家」名義做了就沒有錯了,就會由這個甚麼「國家」來承擔,自己可以逍遙法外了,在歷史與現實中都是決對沒有這樣的道理的。你可要想清楚了。

所以我們今天,剝去中國人思想中這層「國家」的殼,就是極其重要的。

最後,我們還要明白,中共向來也是以「人民」的名義做壞事的。

中共要謀求政權合法性時總是說其「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中共要把自己說成是歷史上最先進的組織時就說「是中國人民選擇了中國共產黨」,中共要殺人的時候就說「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總之中共無論做甚麼事情時,在做天底下最壞的事情時總是愛把「人民」掛在嘴邊,總是說成是「人民」要這樣做的。在迫害法輪功時也是這樣做的,說是「人民」要禁止法輪功。在這種謊言欺騙之下,很多人就是瞭解到法輪功於國於民有那麼多好處,也還會說上一句這樣的話:「既然大多數人都不喜歡法輪功,你們最多隻代表一億人的利益,可是中國有十幾億人,你們還是放棄吧。」這種說法真讓人哭笑不得。

他們怎麼就認定「大多數人」不喜歡法輪功呢?其實就是受了中共時刻掛在嘴邊的「人民」一詞的影響,他們認為,中共真的代表了大多數人的意願,而法輪功只代表少數人的利益。

其實中共是最流氓無恥的強姦民意。無論做甚麼事它都把「人民」一詞掛在嘴邊,可是它從來不敢正面傾聽過人民的意願。因為它深知,它與民意是決對背道而馳的。

眾所周知,投票是反映民意的最直接的方式,可是中共從來不敢來一次真正的民意投票。中共真的是最害怕投票的,最害怕普選的。當它掛在嘴邊說某項法令或決定是「人民」的決定時,它是信口開河的,沒有任何根據的,它就是這樣說大話慣了的。反正它控制的「一言堂」宣傳工具也沒有人會說它。它連上訪都是決對禁止的。

它也是不允許自由言論的。為甚麼,就是因為它最違背民意又要隨心所欲的強姦民意。

法輪功在短短幾年中就發展到了一億人,就是在遭受最邪惡的迫害下仍然在發展,雖然到目前為止,修煉者的人數與不修煉者的人數相比是少數,可是這並不等於是說「大多數人」要禁止法輪功,並不等於說法輪功只代表少數人的利益。

中共鎮壓法輪功沒有任何的民意基礎,就是到今天,在中共用了幾年時間對法輪功歪曲抹黑之後,如果舉行真正的民眾投票,也決不會有超過半數的中國人讚成鎮壓法輪功!

可是中共就是敢張口就說,鎮壓是「人民」的要求,真是信口開河。它總是說它做的事是那麼正確的,可是它沒有一件事是敢完全公之於世的。它沒有一個決定是敢真正通過人民投票來決定的。因為它只要一這樣做,馬上就完蛋。

中共鎮壓法輪功是以「國家」的名義做的,可是的的確確是錯誤的。它控制下甚麼「人民代表大會」是只會「舉手」的沒有自由意志更不能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表演工具,通過的甚麼「反邪教」決定是模糊而錯誤的。每一個中國人,特別是每一個中國大陸的官員們都要清醒,要自己去判斷是非黑白,自己去選擇行為方式,因為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所有行為負責的,這是千真萬確的事。

今天在退黨問題上猶豫不決的人也要清醒,決不會因為它是以「國家」名義做的傷天害理的事就不必負責任了。也不是好多人認為的「要死大家一齊死」就不必負責任了。對就是對,錯就是錯,每個人都要自己去判斷,都要自己做出選擇,這才是問題的實質。盲從別人,同樣也是要自己負責的。@*(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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