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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型美容可否抵稅? 賦稅署:醫療行為方可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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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九日電)近幾年坊間盛行整型美容,這些費用是否可拿來扣抵所得稅?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黃定方表示,要視個案而定,如果醫師開具的診斷證明是醫療行為,就認定可扣抵;如果是美容行為則不能扣抵,稅徵所會根據醫師出具診斷證明個案認定。

依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醫藥及生育費可列舉扣抵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及配偶或受扶養親屬醫藥費及生育費,以付與公立醫院、公務人員保險特約醫院、勞工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醫院者為限。

媒體報導,國稅局認定有兩套標準,在大型醫院打脈衝光、買保養品可列舉扣除醫療費用;在診所健康檢查、乳房重建卻被視為美容,不被接受。

黃定方表示,醫藥費扣除的基本原則是屬於醫療行為的可以扣除,屬美容行為者,基本上是不行,須依照醫師出具診斷證明,以個案來看。

他舉例,如果有人單眼皮開刀成雙眼皮,是因為眼睫毛倒叉,醫生診斷會影響眼睛而開刀雙眼皮即屬醫療行為。

不過,是否會出現納稅人為扣抵醫藥費而請醫師冒開醫療證明?黃定方說,將依規定處理,同時也不希望有這種行為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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