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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新憲法不列佛教為國教

2007-06-3014:11 中港台時間|06-3001:1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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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30日訊】(明報新聞網2007年6月30日報導)負責為泰國草擬新憲的「憲法草擬大會」一致通過,不在憲法中列明將佛教列為國教。

大會一名成員表示:「宗教是非常敏感的事務,以往從沒有在憲法中提名,因此我們擔心會引起分化。」

泰國有95%人是佛教徒,但有人擔心,若在憲法上列明佛教為國教,將進一步令南部以回教徒人口為大多數的地區的緊張局勢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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