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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新宪法不列佛教为国教

2007-06-3014:11 中港台时间|06-3001:1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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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30日讯】(明报新闻网2007年6月30日报导)负责为泰国草拟新宪的“宪法草拟大会”一致通过,不在宪法中列明将佛教列为国教。

大会一名成员表示:“宗教是非常敏感的事务,以往从没有在宪法中提名,因此我们担心会引起分化。”

泰国有95%人是佛教徒,但有人担心,若在宪法上列明佛教为国教,将进一步令南部以回教徒人口为大多数的地区的紧张局势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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