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先科案兩被告各判囚2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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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6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先科國際串謀詐騙案,被裁定收受利益罪名成立的2名被告,昨日在區域法院各被判入獄23個月。至於被裁定行賄罪成的先科國際前主席黃創光,仍然下落不明,法庭押後到下月15日裁決。

區域法院昨日繼續審理先科國際案,美國運通銀行投資部前高級總監梁志華及匯盈證券部前董事總經理翁家添,2人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先科國際擁有實質業務,撰寫利好先科投資報告並非存心欺騙,而事件中亦沒有令銀行證券公司及投資者利益受損,希望輕判。

法官判刑時形容,貪污就如社會的癌細胞,必須切除,被告行為損害所屬公司聲譽,亦影響公眾及投資者對股票市場的信心,需要判處入獄以收阻嚇作用,原本要判2人入獄27個月,但考慮到案件拖延了3年,扣減4個月的刑期,判2人各入獄23個月。2名被告的代表律師表示將會上訴。

另外,先科國際前主席黃創光已連續第2天沒有出庭聽判決,區域法院法官押後至下月15日,聽取他的代表律師求情理由再作判決。而廉政公署就在網頁刊出通緝黃創光的消息。(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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