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406﹕ 移民,非移民身份申請的計劃問題

李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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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3日訊】問題406﹕我是一名歌唱藝術家﹐以B-2旅遊身份來美﹐允許逗留 3 個月。我希望能留在美國深造﹐就立即申請了超常能力藝術工作者的綠卡申請(I-140)及調整身份申請。在 3 個月即將到期時﹐我要延期旅遊身份﹐但延期申請被拒絕﹐原因是我己經有了移民傾向﹐我現在該怎麼辦﹖

解答﹕一個外國人到美國後考慮移民是很自然的。但要考慮從哪個途徑申請移民﹐難度多大﹐歷時多長等問題。所以﹐必須結合入境時的非移民身份﹐和自己在母國的經歷﹐以建立一個完整的申請計劃。像你這種情形﹐如果你是到了美國後﹐覺得挺喜歡才滋生的留美的想法﹐你的超常人材(一類優先)申請就應該是最後一個時刻申請。一來你有更多的時間準備一類優先申請﹐二來不至少使你在延期旅遊身份時不得不填寫﹕我已經申請了移民歸類申請﹔我已經申請了調整身份的申請。雖然法律並沒有規定申請調整身份或移民歸類申請的人就不能延期非移民身份﹐但移民局會用“移民傾向”而不相信你是個真心的旅遊者﹐從而 6個月之後按時離境的﹐而你申請的真正目的是維持非移民身份﹐如一類優先被拒之後﹐仍然可以繼續逗留或轉成其它長期身份﹐如學生或工作身份﹐以圖日後再尋機會申請移民。

那麼﹐像這種情況﹐你就應該首先考慮 3 個月後的延期身份申請。據我的經驗﹐B-1/B-2的第一次延期申請的批准機率是高於90%的。這樣你就一共有9個月的時間淮備一類優先﹐而不是匆忙做一類優先的申請﹐即使你的一類優先在大陸已經做好了﹐也不這麼著急交上﹐這樣有“早有移民的意圖”﹐從而你的旅遊者簽證是撒謊而獲得的。因為剛到美國就改變主意從非移民到移民﹐而暫短時間內就把一個一類優先的申請做好﹐是不太可信的。

這樣一來﹐你有9個月來考慮9個月以後的出路﹐很有可能你會在某個娛樂公司找到一個演員的工作﹐從而轉成P或Q身份。也許找不到這樣的工作(很可能您的英文不太好)﹐那麼你也可以找到一個適會你的語言學校﹐來磨練你的英文。所以﹐你可以在第8個月底申請P﹐Q身份或F-1學生身份﹐在第9個月上交一類優先的申請。如果P﹐Q﹐F 沒有批准或已經被拒﹐或一類優先已拒﹐還可以申請政治庇護。不能忘了﹐入境一年內必須申請政治庇護。

是第8個月申請P﹐Q或F﹐第9個月申請一類優先﹐還是改在第5個月或第6個月﹐是用非快件申請﹐還是快件申請(幾乎所有工作身份和綠卡申請都可以用快件﹐學生身份現在不可以)﹐是先報上非快件﹐今後﹐如需要再轉成快件﹖都基於對每個案子各種情況下的處理時間而進行掐算﹐以求能獲得最高的勝算的可能性﹔各申請之間不互相干擾和在美可以逗留時間最長這樣的目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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