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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長 立院高層:扁可望提名楊仁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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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台北十六日電)立院高層今天透露,總統陳水扁將在二十一日出訪中美洲友邦前,完成監察委員與大法官提名名單;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楊仁壽可望被提名為司法院長,副院長人選還在徵詢,將從現任大法官覓才;至於監察院長,將提名政黨屬性中立、藍營可接受者,副院長人選已定,來自泛藍陣營。

立院高層指出,總統陳水扁已致電立法院長王金平,將在二十一日出訪中美洲友邦前,完成新任大法官與監察委員提名,咨請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

有關司法院正副院長人選,立院高層說,現任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楊仁壽可望被提名為司法院長,至於副院長人選,因總統考量須找一位資深可孚眾望者,目前還在徵詢中,但應該會從現任大法官中覓才。

至於監察院長人選,立院高層說,陳總統應會提名一位政黨屬性中立,藍營可接受者,但絕對不是外傳的前台灣省政府副省長賴英照;監院副院長人選已定,來自泛藍陣營,不會再改變,但現在不方便多說。

他說,雖然國民黨主席吳伯雄已向他表明,不會推薦監委,但陳總統會參考之前國民黨中常會通過留中不發的推薦名單,並儘量尊重在野黨的意見,完成提名作業。

他說,國民黨曾留中不發的名單,包括筆名南方朔的知名文化人王杏慶、前監委柯明謀與政大會計系教授馬秀如,可望獲陳總統提名為監委。

立院高層透露,原則上國民黨主張,如何行使同意權,端視陳總統所提的監委與大法官人選,能否符合社會期待而定,待陳總統提出名單後,國民黨內部也會討論,有所因應。

陳總統在2004年12月19日提第四屆監委名單,但在野黨質疑,提名者多為酬庸性質,遲未行使同意權,要求陳總統重提名。

大法官會議昨添公布釋字第632號解釋文指出,總統應提名監委,立法院應行使監委同意權,否則為憲法所不許。此外,八位大法官任期將屆,待立院新會期行使同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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