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富錦失地農民維權系列報導之三十八

沒收楊春林海外稿費 警方據此定罪

資深媒體人士:對有價值的稿件支付稿費是國際通行慣例

【大紀元8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採訪報導)中共當局自拘捕了佳木斯民主運動義工楊春林後,自稱抓住了他被海外反華勢力利用的把柄——接受海外資金,並且將此事歪曲為楊春林接受海外特務經費,並以此為「罪證」之一,向檢察院起訴楊春林「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富錦失地農民指出,在共產黨統治下的拜金社會,楊春林是罕有的「異類」,在他們心目中,楊春林是為追求民主人權而捨生忘死的英雄豪傑。

記者通過瞭解獲悉,佳木斯警方所稱的這筆海外匯款的匯款人是新西蘭資深媒體人士陳維健先生,所匯的1千8百新幣是新西蘭《新報》按國際慣例付給楊春林的稿費。但其中的4千元人民幣被當局沒收。

富錦失地農民海外發言人潘晴指出,中共是慾加之罪何患無詞,它是不敢因楊春林抵制北京奧運而對他判刑,窮途末路的中共更不敢釋放楊春林,故在這筆稿費上做文章,誤導受中共黨文化長期洗腦的國保警察聯想楊春林是為所謂的海外反華勢力賣命,潘晴呼籲參與楊春林案的中共各級官員和警察看清天滅中共是天象所致,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給自己留條後路。

稿費中4千元人民幣被掠走

《新報》是新西蘭一家運營了11年的知名媒體,該報總編輯陳維健表示:作為一家符合市場規律運行的獨立媒體,對於那些有價值的稿件給予稿酬是國際通行的慣例。他在7月初通過一家匯款公司給楊春林寄出這筆稿費,楊春林被捕前應該收到。

毫不隱瞞自己觀點的楊春林在多篇文章裡表明自己的政治理念和對中國維權抗暴運動方式的思考;他以本名和筆名魏厚仁(意:為後人)所著的數篇文章被亞太人權基金會網站及刊物、自由聖火等多家海外媒體的網站登載,並被其他海外網站轉載。

據楊春林家人講述,今年7月6日下午佳木斯警方抓捕了楊春林後,當日深夜再次闖入楊家,打劫了楊的電腦、打印機和稿費4千元人民幣。楊春林合理合法所得的稿酬中的4千元至今在還被扣在中共當局手裡。

楊春林家已債台高築

據楊春林家人介紹,他們全家人包括楊春林都被迫下崗了,楊春林和老母親四口之家僅靠楊的妻子600元的退休金和老人的90元的低保勉強維持生存,楊的妻子患嚴重心臟病無錢醫治;18歲的兒子正在上高中。

由於楊春林義務從事民主人權活動,特別在2006年的維權抗暴絕食運動中,當高智晟律師被捕後,為進一步推動抗暴運動,他去北京奔走,都是用借來的錢。而且楊家78歲的老母在2005年12月1日,被佳木斯大學臨床醫學院副院長楊軍指使的保衛科人員打斷2根肋骨,僅住院費就花了10700元,這筆向朋友借的錢至今楊家也沒能力還;楊家老母的身體從此每況愈下,也無錢進一步診治,因為目前的楊家已債台高築。

正如楊春林在他的文章中表白的:「我沒有給他們創造什麼幸福,卻總是給他們製造擔驚受怕。」

潘晴對記者表示,從人道角度,楊春林家庭也包括王桂林的家庭都需要援助,他們非常需要資金的幫助活下去,而且在海外不管是通過打工還是做生意所得的合法收入,對大陸貧窮同胞的資助都是合法、合情理、再正常不過的,所以將公開給予他們人道援助。

當局散步楊春林接受海外特務經費

黑龍江省公安廳和佳木斯國保抓獲楊春林、王桂林後,在分別提審他們時著重圍繞當局破獲的所謂楊春林接受了海外匯款的線索審問他們。7月間警方多次把楊春林18歲的兒子傳喚到公安局,一連數小時的針對楊取款的銀行及與海外網站聯繫事宜對他問話,給他和家人製造了很大的心理壓力。

與此同時「楊春林接受海外特務活動經費」的消息在富錦失地農民中不脛而走,記者在那段時間採訪村民時,他們都表示這個消息被當局有意識的在村民中傳播開。但村民紛紛對此表示嗤之以鼻,因為他們很清楚:中共的各級貪官把多少貪污來的髒款轉往海外!十幾年中為了要回土地,無依靠的農民托關係找門路、找媒體、請客送禮花的冤枉錢不知有多少!這些錢也都進了貪官的口袋。楊春林替農民維權沒要過一分錢!他們相信楊春林的為人而鄙視當局的齷齪心態。

失地農民敬佩楊春林

村民曾以敬重的口氣對記者表示:在佳木斯的楊春林為了幫助4~5萬農民維權,提出「不要奧運要人權」的口號,才令當局「重視富錦失地案」,楊春林拋家捨業、無數次的往返於佳木斯和富錦之間徵集幾千人的簽名,半年時間僅車馬費一項就花多少錢?!楊春林甚至與他們素不相識,但為他們的土地權不計得失的付出,他如果是為了錢早就收費了,多少錢能彌補了楊春林的巨大損失?!」

一位目前不願透露姓名的村民曾對記者表示,從他對楊春林的瞭解,楊春林為了自己所追求的中國早日實現民主憲政目標,提出「不要奧運要人權」的口號時,就已經做好挑戰中共極權的心理準備,他為了推動中國的民主進程已將自身生死置之度外,會像中共說的為錢而被所謂收買嗎?這只不過是中共黑白顛倒的整治楊春林這樣的人慣用的卑鄙伎倆而已,卻更顯它的荒唐無恥。

黑龍江雞西維權人士袁顯臣在接受大紀元專訪時曾表示,憑楊春林的能力每月掙幾千塊錢沒有任何問題,可是他卻義無反顧的選擇了義務為富錦失地農民維權,他不是在索取,而是在付出,自己貼錢幫助別人。

近日記者就此事採訪袁顯臣,他表示,他瞭解楊春林過去打工時的收入在當地是不低的,他是個心地善良的人,在街上看到不認識的窮人和要飯的都給他們一些錢,儘管他自己家裏也很窮,他為了幫富錦失地農民維權及推動人權民主事業,不得不停止打工。海外的匯款不管是稿費也好,幫助也好,都是正當和正常的,不應該作為打壓的理由,而中共打壓的真正原因是楊春林揭露了當局獨裁腐敗黑幕,中共是在壓制中國的民主人權運動。

在富錦失地農民維權代表王桂林被捕前接受大紀元採訪時曾表示,他非常敬佩楊春林,楊春林的高尚人格魅力、堅定的維權信念和光明磊落的品行時刻感染著他,楊春林從不計較個人得失,善待失地農民,給一心只想要回土地的農民宣傳民主思想,他的境界超越對任何物質的追求……

村民代表說:「別說別的,就按自稱中紀委官員的那幫人說的,給頭林村農民解決8千畝土地收費1百萬計算的話(參見系列報導之三十六),楊春林幫助農民要回被政府霸佔的120萬畝土地,應收多少錢?如果按溫榮提出的更高的價錢,那就翻番了。可楊春林從未對村民提過一個錢字,俺們才不相信共產黨的胡扯蛋。事實上要錢的談好價之後,到現在哪個也沒落實,都是騙完老百姓就走,特別是溫榮先收費近20萬元,到現在還沒一點動靜呢。」

失地農民海外發言人忠告

潘晴希望忠告那些參與楊春林案的中共官員和警察們:每個人都有選擇善與惡的自覺的能力,當警察執行所謂上級命令時,每個人都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而這種行為會被記錄在歷史上、不會被遺忘的,在將來一個恢復了人權與民主的法制國家,是一定會受到法律追訴的,警察有責任拒絕執行那些反人類罪行的命令。

潘晴:「柏林牆倒塌之前,跨越柏林牆的人遭到士兵的槍殺,整個東歐共產主義陣營解體之後,東德的法庭對那些執行槍決的士兵宣判有罪,也就是說如果你犯下罪惡,終究會受到懲罰,這是一個原則。警察不得已在執行公權力的命令當中,可以採取各種各樣的方式反抗或消極抵抗所謂政權下達的命令,這也同時決定了這個人未來的命運,這是一種歷史和個人生命的因果關係。」(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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