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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層水有毒?業者控告壹週刊加重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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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十四日電)壹週刊報導,市面上出售的海洋深層水「可能含有致癌物質」、「根本是騙局」。三家業者認為壹週刊報導不實,並惡意誤導民眾,今天上午到台北地檢署,控告壹週刊與台北科技大學兼任副教授胡思聰涉加重誹謗罪嫌,並考慮提出民事侵權訴訟,具體求償新台幣三十億元。

今天提出告訴的業者,分別為台灣海洋深層水公司總經理陳進原、東潤水資源生技公司副董事長蕭景琦、海灣深層水資源公司董事長蕭俊雄。他們強調,業者所產製的海洋深層水產品,均經SGS台灣檢驗科技公司檢驗合格,並通過經濟部VPC驗證,絕無任何重金屬及有毒物質。

九月十三日所出版的第三百二十九期壹週刊報導,「毒物危機,學者踢爆海洋深層水騙局」、海洋深層水「可能含有致癌物質」,「根本是個騙局」、「台灣沿海並無溫鹽環流經過」,報導中並引用胡思聰的論述。

業者表示,依經濟部調查結果,海洋深層水水源所在的台灣東部海域,確實具有低溫、高密度及高營養鹽的特性,台灣沿海也確有大洋環流經過,產品說明經日本高知大學高橋正征教授對大洋環流的研究成果而來,絕非業者捏造。

業者強調,壹週刊的報導已對業者所屬員工、經銷商已投入數十億元心血,造成嚴重傷害。他們希望透過司法程序,還給東部潔淨深層海域應有的公道與尊嚴,並喚回社會大眾給予應有的珍惜及愛護。


壹週刊報導市售海洋深層水「可能含有致癌物質」、「根本是騙局」。三家業者十四日到台北地檢署,控告壹週刊與台北科技大學兼任副教授胡思聰涉加重誹謗罪嫌,並考慮提出民事侵權訴訟,求償新台幣三十億元。//中央社九十六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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