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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賓遜漂流記(31)

  再說我從山崗上下來,走到島的西南角,我馬上就嚇得驚惶失措,目瞪口呆了。只見海岸上滿地都是人的頭骨、手骨、腳骨,以及人體其他部分的骨頭,我心裡的恐怖,簡直無法形容。我還看到有一個地方曾經生過火,地上挖了一個鬥雞坑似的圓圈,那些野蠻人大概就圍坐在那裡,舉行殘忍的宴會,吃食自己同類的肉體。

  見到這一情景,我簡直驚愕萬分。好久好久,我忘記了自身的危險。想到這種極端殘忍可怕的行為,想到人性竟然墮落到如此地步,我忘記了自己的恐懼。吃人的事我以前雖然也經常聽人說起過,可今天才第一次親眼看到吃人留下的現常我轉過臉去,不忍再看這可怕的景象。我感到胃裡東西直往上冒,人也幾乎快暈倒了,最後終於噁心得把胃裡的東西都吐了出來。我吐得很厲害,東西吐光後才略感輕鬆些。

  但我一分鐘也不忍心再待下去了,所以馬上拔腳飛跑上小山,向自己的家裡走去。

  當我略微跑遠吃人現場之後,還是驚魂不定,呆呆地在路上站了一會兒。直到後來,心情才稍稍安定下來。我仰望蒼天,熱淚盈眶,心裡充滿了感激之情,感謝上帝把我降生在世界上別的地方,使我沒有與這些可怕的傢伙同流合污。儘管我感到自己目前的境況十分悲慘,但上帝還是在生活上給我種種照顧。我不僅不應該抱怨上帝,而且應衷心地感激他。

  尤其是,在這種不幸的境遇中,上帝指引我認識他,乞求他的祝福,這給了我莫大的安慰。這種幸福足以補償我曾經遭受的和可能遭受的全部不幸還有餘。

  我就懷著這種感激的心情回到了我的城堡。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感到自己的住所安全可靠,因而心裡也寬慰多了。因為我看到,那些殘忍的食人部落來到島上並不是為了尋找什麼他們所需要的東西;他們到這兒來根本不是為了尋求什麼,需求什麼或指望得到什麼。因為,有一點是毫無疑問的:那就是他們一般在樹深林密的地方登岸後,從未發現過任何他們所需要的東西。我知道,我在島上已快十八年了,在這兒,我從未見過人類的足跡。只要我自己不暴露自己,只要自己像以前一樣很好地隱蔽起來,我完全可以再住上十八年。何況,我當然絕不會暴露自己,因為我唯一的目的就是很好地隱蔽自己,除非我發現比吃人生番更文明的人,才敢與他們交往。

  我對這伙野蠻的畜生,對他們互相吞食這種滅絕人性的罪惡風俗真是深惡痛絕。所以,差不多有兩年時間,我整天愁眉不展,鬱鬱寡歡,並不敢超越自己的活動範圍。我所謂的活動範圍,就是指我的三處莊園–我的城堡,我的別墅和我那森林中的圈地。這中間,那森林中的圈地,我只是用來養羊,從不派別的用處。因為我天生憎惡那些魔鬼似的食人畜生,所以害怕看到他們,就像害怕看到魔鬼一樣。這兩年中,我也沒有去看過那隻小船,只想另外再造一隻。我根本不敢再想把那隻小船從海上弄回來,唯恐在海上碰到那些野人。那時候,若落到他們手裡,我的命運就可想而知了。

  可是,儘管如此,時間一久,我對食人生番的擔心逐漸消失了,更何況我確信自己沒有被他們發現的危險。所以,我又像以前那樣泰然自若地過平生活了。所不同的是,我比以前更小心了,比以前更留心觀察,唯恐被上島的野人看見。特別是,我使用槍時更小心謹慎,以免給上島的野人聽到槍聲。

  天幸我早就馴養了一群山羊,現在就再也不必到樹林裡去打獵了。這就是說,我用不著開槍了。後來,我也捉過一兩隻野山羊,但用的都是老辦法,即用捕機和陷阱捉到的。因此,此後兩年中,我記得我沒有開過一次槍,雖然每次出門時還總是帶著的。此外,我曾從破船上弄到三把手槍,每次出門,我總至少帶上兩把,掛在腰間的羊皮皮帶上。我又把從船上拿下來的一把大腰刀磨利,繫了一條帶子掛在腰間。這樣,我出門時,樣子實在令人可怕。除了前面我描述過的那些裝束外,又添了兩支手槍和一把沒有刀鞘的腰刀,掛在腰間的一條皮帶上。

  這樣過了一段時間,除了增加上述這些預防措施外,我似乎又恢復了以前那種安定寧靜的生活方式。這些經歷使我越來越體會到,我的境況與其他人相比,實在說不上怎樣不幸;尤其是與我可能遭到的不幸相比,更應算是萬幸的了。更何況上帝完全可以使我的命運更悲慘。這又使我進行了一番反省我想,如果大家能把自己的處境與處境更糟的人相比,而不是與處境較好的人相比,就會對上帝感恩戴德,而不會怨天尤人了。如果能做到這樣,不論處於何種境況,人們的怨言就會少多了。

  就我目前的境況而言,我其實不缺多少東西。可是,我總感到,由於受到那些野蠻的食人生番的驚嚇,因而時時為自己的安全而擔驚受怕。以往,為使自己的生活過得舒服,我充分發揮了創造發明的才能,但現在就無法充分發揮了。我本來有一個煞費苦心的計劃,想試驗一下能否把大麥製成麥芽,再用麥芽來釀起酒。現在,這一計劃也放棄了。當然,這實在也是一個荒唐的念頭,連我自己也經常責備自己把事情想得太簡單了。因為我不久就看出,許多釀造啤酒必不可少的材料我都沒有,也無法自己製造。首先,沒有啤酒桶。前面說過,我曾嘗試做木桶,但怎麼也做不好。我曾花了許多天、甚至許多星期、許多個月,結果還是沒有成功。其次,沒有啤酒花使酒經久不壞,沒有酵母發酵,沒有銅鍋銅罐煮沸。可是,儘管如此,我還是堅信,要是沒有對食人生番的驚懼和恐怖,我早就可能著手去做了,甚至也許已做成功了。

  因為我的脾氣是,不管什麼事情,一旦決心去做,不成功是決不罷休的!

  可現在,我的發明創造能力向另一方面發展了。我日日夜夜都在捉摸,怎樣趁那伙食人惡魔在進行殘忍的人肉宴會時殺掉他們一批;並且,如果可能的話,把他們帶到島上準備殺害的受難者救出來。我腦子裡想到各種各樣的計劃,想消滅這些野蠻的傢伙,或者至少嚇他們一下,讓他們再也不敢上島來。如果真的想把我醞釀過的計劃通通記載下來的話,那就會比這本書還要厚了。然而,這一切都是不切實際的空想;只想不做,起不了任何作用。更何況如果他們二三十人成群結伙而來,我孤身一人怎麼能對付他們呢?他們帶著標槍或弓箭之類的武器,射起來能像我的槍打得一樣准。

  有時我又想在他們生火的地方下面挖個小坑,裡面放上五六磅火藥。等他們生火時,必然會引爆火藥,把附近的一切都炸毀。但是,我首先不願意在他們身上浪費這麼多的火藥,因為我剩下的火藥已不到一桶了。再說,我也不能保證火藥在特定的時間爆炸,給他們一個突然襲擊。可能最多也不過把火星濺到他們的臉上,使他們嚇一跳罷了,決不會使他們放棄這塊地方,永遠不敢再來。因此,我把這個計劃擱置一邊另想辦法。後來,我又想到可以找一個適當的地方埋伏起來,把三支槍裝上雙倍的彈藥,等他們正熱鬧地舉行那殘忍的儀式時,就向他們開火,一槍準能打死或打傷兩三個。

  然後帶上我的三支手槍和一把腰刀向他們衝去,如果他們只有一二十人,準可以把他們殺得一個不留。這個妄想使我心裡高興了好幾個星期。我整天整夜想著這個計劃,連做夢也想,以至夢見我向那些野人開槍的情景。

  我對這個計劃簡直著了迷,竟費了好幾天的工夫去尋找適當的埋伏地點。我還常到他們吃人的地點去察看,所以對那兒地勢已瞭如指掌。尤其是我報復心切,恨不得一刀殺死他們二三十個;而在我一次次親臨現場,看到那恐怖的景象,看到那些野蠻的畜牲互相吞食的痕跡,更使我怒氣衝天。

  最後,我在小山坡上找到了一個地方,可以安全地把自己隱蔽起來,監視他們小船上島的一舉一動。在他們上岸之前,我可藏身在叢林裡,因為那兒有一個小坑,大小正好能使我藏身。我可以穩穩當當地坐在那裡,把他們食人的殘忍行為看得一清二楚。等他們湊在一塊兒的時候,就對準他們頭上開槍,準能打中目標,第一槍就能打傷他們三四個。

  於是,我就決定在這兒把計劃付諸實施。我先把兩支短槍和一支鳥槍裝好彈藥,每支短槍裝上雙彈丸和四五顆小子彈,大約有手槍子彈那麼大;在鳥槍裡裝了特大號鳥彈。另外,每支手槍再裝四顆子彈。出發之前,再把彈藥帶足,以作第二第三次射擊之用。就這樣,我完成了戰鬥準備。

  計劃安排已定,我在自己的想像中又一次次地付諸實施。

  同時,每天上午我都要跑到那小山坡去巡視一番,看看海上有沒有小船駛近小島,或從遠處向小島駛來。我選定的地點離我的城堡有三英里多。一連守望了兩三個月,每天都毫無收穫回到家裡,我開始對這件苦差使感到厭倦了。這段時間,不僅海岸上或海岸附近沒有小船的影子,就連用眼睛和望遠鏡向四面八方瞭望,整個洋面上也沒有任何船隻的影蹤。(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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