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英:一週新聞聚焦:記者趙岩、李元龍和民主人士毛慶祥相繼刑滿出獄

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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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9日訊】記者李元龍和民主人士毛慶祥9月14日同一天走出監獄,而記者趙岩獲釋僅相隔一天。雖不是同年同月同日入獄,卻幾乎都是同年同月同日出獄。不同的是記者李元龍是在14日零點剛過,也就是午夜,被「秘密釋放」。李元龍悄然一個人默默地走出監獄,卻走進茫茫黑夜,沒有人迎接他,更沒有鮮花和安慰的話語。當局有意避開貴州民主人士和家人的迎接,為的就是避免尷尬的局面,貴州當局開創了「午夜釋放」的先例。

毛慶祥、趙岩刑滿出獄,踏出監獄大門就可感受到溫暖,朋友和家人都在等候著。尤其是記者趙岩,迎接的隊伍裡有家人、記者、律師和朋友,還有鮮花和熱情的擁抱。

三位獲釋人士的罪名不同。毛慶祥因組黨和創辦《在野黨》雜誌,罪名是「顛覆國家政權」;貴州畢節日報記者李元龍則僅僅是因為四篇文章,罪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而紐約時報記者趙岩先是以「洩漏國家機密」罪名被捕,最後是以「敲詐罪」獲刑。

有一點是共同的,他們都是「政治犯」,都是「因言治罪」,都是「良心犯」。

政治犯是獨裁專制國家特有的產物,中國是個共產專制國家,關押的政治犯超過世界上任何其他專制國家,至今最少還有100多位記者、作家、異議人士在獄中服刑。

明年北京將舉辦奧運會,中共當局的口號很漂亮:同一個世界,同一個夢想。但中國仍然沒有「同樣的人權」,沒有同樣的人權,何來同一個世界的同一個夢想?丁子霖、劉曉波等向中共當局發起的「同樣的人權」的呼籲,不知有沒有引起當局的考慮,北京奧運之前是否會釋放在押的「政治犯」。

趙岩、李元龍、毛慶祥出獄,但我們要繼續關注仍在監獄中煎熬的其他政治犯。我們所期待的是一個民主自由法治的社會,期待中國的監獄不再關押政治犯。

●三位獲釋人士簡介

▲ 趙岩簡介(維基百科)

趙岩,中國公民,哈爾濱人,1962年3月14日生,在任紐約時報北京分社新聞助理期間被捕,成為國際新聞人物。

生平

2004年9月7號,在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前夕,紐約時報報導江澤民將辭去中央軍委主席職務,10天後趙岩被警方逮捕,罪名是洩漏「國家機密」。

2004年9月17日,趙岩在上海被國家安全局逮捕,並控以「洩露國家機密罪」。如果罪名成立,量刑可以有期徒刑10年到最高刑死刑。媒體廣泛猜測,趙岩被捕是因為與紐約時報一篇關於江澤民將完全退休的報導有關,但是紐約時報和趙岩本人都予以否認。

2005年1月,案件移交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但審理一再延期。

2005年6月,趙岩的律師表示,在官方以「洩露國家機密罪」的罪名拘押趙岩的7個月限期到來之際,趙岩被加控涉嫌「重大欺詐罪」。這項新罪名可以使控方再合法監禁趙岩7個月而無須送交法院審理,因此一般被認為是「技術性」的。

2005年12月7日,獲無國界記者協會「捍衛新聞自由獎」。

2005年12月,第二次被檢察院退回安全局再作補充偵察,律師指控方證據不足。

2006年3月17日,檢察院通知決定撤銷對趙岩的所有指控,但是趙岩繼續被關押。

2006年5月15日,檢察院通知,重新向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辯護律師認為,指控內容未變,再行起訴沒有法律依據。

2006年8月25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判趙岩欺詐罪處以3年徒刑,同時法庭表示洩密罪證據不足,罪名不能成立[1]。此判決引發無國界記者和香港社會的強烈反應。但是仍然以「欺詐罪」判處趙岩徒刑。

12月1日北京的法院對趙岩二審宣判,維持三年的原判。

2007年9月16號,他45歲,刑滿獲釋。

取自”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8%B5%B5%E5%B2%A9&variant=zh-cn”

▲李元龍簡介(維權網)

原貴州畢節日報記者李元龍

李元龍,男,1960年8月24日出生,身份證號:522401196008240850,漢族,大專文化,貴州省畢節地區畢節報社週末特刊部編輯蒹記者,住貴州省畢節市麻園路東園小區F4棟一單元8—2號(戶籍所在地:畢節市市西辦事處擁軍路居委會擁軍路66—44 號)。

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於2005年9月9日被貴州省國家安全廳刑事拘留,2005年9月23日被貴州省國家安全廳監視居住,2005年9月28日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決定,2005年9月29日由貴州省國家安全廳執行逮捕。

貴州省國家安全廳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於2005年11月14日向貴州省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省檢察院於 2005年11月24日交由貴州省人民檢察院畢節分院審查起訴。本案於2005年12月20日退回補充偵查,貴州省國家安全廳於2006年1月12日重新移送院畢節分院審查起訴。

控方提供的「犯罪事實」主要包括署名「夜狼」或「yehaolang」,通過電子郵箱OmegaCepearec@hotmail.com,以發電子郵件等方式,在「新世紀」網站、「博訊」網站、「清心論壇」網站、「大紀元」網站、「議報」網站、「人民報」網站、「看中國」網站等境外網站上,發表了《在思想上加入美國國籍》、《生的平凡 死的可悲》、《不光是涮涮八十老母去世還要繼續開會的書記》、《從百歲老朽入黨說開去》等四篇文章。

此案在2006年5月11日在畢節地區中級法院首次開庭審理,庭審當天結束,法院宣佈擇日宣判審理結果。辯護人山東華冠律師事務所李建強,以「李元龍文章中並沒有任何煽動即刻的暴力行為的言論,客觀上也不可能引起這樣的暴力行為,對於國家安全顯然不構成『現實而緊迫的威脅』,因此並沒有超越言論自由的範疇,不應被認定為構成犯罪」為由,在法庭上作了無罪辯護。十多名關心此案的人士向法院申請旁聽證時被以「座位已滿」為由拒絕發證,其中四人經抗議後取得旁聽證。

2006年7月12日,李元龍以「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刑期從判決生效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5年9月9日起至2007年9月14日止)。

2007年9月14日,貴州當局首開先河地在半夜的零晨釋放因言獲罪的李元龍,據有關人士分析,當局非常不願意看到貴州的外地朋友去迎接李元龍出獄這一幕,所以才採用深夜釋放這樣突然的方式。

▲毛慶祥簡介(維權網)

浙江民主黨人毛慶祥

毛慶祥,男,1949年1月1日生人,高中畢業,居住在浙江省杭州市。他與吳義龍、朱虞夫及徐光創辦了宣傳中國民主黨的《在野黨》雜誌。他與王榮清均為1979年民主牆杭州民刊《資江潮》編輯,多次參加聯名上書活動。1998年7月23日,他聯同王榮清申請遊行,要求釋放王有才等。

1998年8月6日,他聯同王榮清、李錫安、吳闖及沈建民去杭州市公安局遞交了遊行申請。11月20日下午,他和祝正明、姚振憲、李國濤、吳義龍及王榮清自分別被公安從家中帶走。1998年12月15日,他被指參與非法社團活動被捕,後獲釋。

1999年3月15日下午3時,他和王榮清、朱虞夫、李錫安及祝正明往杭州公安局遞交申請書。這天,毛慶祥參加「百日絕食」行動,估計浙江省絕食至少維持30天以上。

1999年6月,他與池建偉、鄭大中及陳樹慶等人前往杭州市武林廣場捐血,以愛心紀念十年前「六四」事件中為中國民主化流盡最後一滴血的年輕大學生及市民。6月25日,他被公安被正式逮捕。

9月27日,他的妻子胡曉玲聯同吳義龍、朱虞夫及徐光的妻子致函最高法院蕭楊,強烈要求公開審理他們的丈夫。11月9日,他被杭州中級人民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8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整個宣判僅半小時。

2000年10月30日,他的妻子胡曉玲聯同王有才、吳義龍、祝正明、朱虞夫及徐光等5人的妻子致信全國人大要求敦促中國當局遵守兩個人權公約,立即釋放判刑的家人及一切政治犯。

2007年9月14日刑滿獲釋。

●有關《紐約時報》記者趙岩獲釋的新聞報導、分析和評論

▲美國之音(VOA)報導:紐約時報北京新聞助理趙岩今獲釋。

中國釋放了紐約時報駐北京記者站的新聞助理趙岩。3年前,趙岩以「洩露國家機密」的罪名被中國當局逮捕,後來又被判定犯了「欺詐罪」而入獄。趙岩星期六離開北京一家看守所,並受到親友的迎接。

*人權團體:恐嚇挑戰政府的人*

2004年紐約時報報導當時的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即將退任中央軍委主席的職位。之後不久,為這家報紙擔任新聞助理的趙岩遭到當局的逮捕。當時,江澤民的離任是一個高度機密的消息。趙岩被指控「洩露國家機密」,但中國一家法院後來以證據不足為理由撤銷了對他的指控。不過,法院又在2006年判定他犯了「欺詐罪」,並將他判處3年有期徒刑。趙岩否認這項指控。

人權團體說,趙岩一案是中國當局採取的一項政治行動,目的是為了恐嚇新聞記者,不准那些向政府提出挑戰的人享有發言權。

▲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紐約時報》新聞助理趙岩獲釋。

獲釋後的趙岩比被捕前明顯消瘦。

因詐騙罪名被中國當局監禁的美國《紐約時報》新聞助理趙岩星期六(9月15日)獲得釋放。

趙岩被囚禁近三年後,星期六早上8點左右走出監獄。他的姐姐、女兒、律師關安平和一些朋友到場迎接。

路透社報導稱趙岩比被捕前明顯消瘦。他沒有對在場的記者作任何聲明,但他的姐姐趙琨說趙岩健康狀況良好。

美聯社引關安平說,據他瞭解趙岩的行動將不受限制。

趙岩一行不久轉到北京市內一家酒店。

《紐約時報》在星期四(9月13日)得知中國當局已經通知趙岩的家人,他將在星期六獲釋。

《紐約時報》執行總編凱勒說:”我們一直強調趙岩是正直、勤奮的記者,他犯下的唯一罪行似乎就是從事新聞工作。”

“我們希望趙岩三年刑滿後將能夠恢復原來的生活,並回到他所選擇的專業而不受任何限制。」

「洩密」與「詐騙」

趙岩被中國當局指控在《中國改革》雜誌任記者期間,詐騙東北一名農民2萬元人民幣,去年去年8月25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趙岩同案也被控洩露國家機密,但法院認為這個罪名不成立。如果他此罪名被定罪,可能會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

趙岩2004年5月開始在《紐約時報》工作。該報隨後在當年9月7日率先披露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將在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卸下中央軍委主席職務的消息。

趙岩10天後在上海因涉嫌”洩漏國家機密”罪被捕,引起國際輿論、人權組織關注。

他在被關押近兩年後才被起訴,一審被判處3年徒刑,同年12月,他的上訴被駁回。

律師關安平對美聯社說,他正考慮再次為趙岩上訴,要求撤銷他的犯罪記錄。他認為初審和二審程序都存在有法不依的情況。

無國界記者組織星期五(9月14日)也促請中國當局恢復趙岩一切權利,包括繼續從事新聞工作。

▲香港明報報導:趙岩獲釋發聲明多謝支持。報導稱趙岩發聲明感謝各界對他的支持,也多謝媒體報導他的事件。

趙岩因為洩露國家機密罪而被判處入獄3年,他在北京時間週六早上8時離開北京的監獄,樣子看起來較為消瘦,他與分別到場迎接的女兒等家人及《紐時》代表擁抱,但未有講話,便與家人和朋友回到酒店。趙岩其後發聲明感謝家人、朋友及公司對他的支持,也多謝媒體報導他的事件。趙岩在聲明中表示,「這3年我非常掛念家人,特別是百多歲的外婆,因此我希望多些時間與家人團聚,之後會與更多朋友及傳媒記者見面,也打算之後發表較長的聲明,講述自己的觀點。」

到場接趙岩出獄的姐姐趙琨接受記者電話訪問稱,趙岩的健康良好。她早前接受外電訪問時說,她不確定趙岩獲釋後計劃做什麼事,「但可肯定的是,他會和我們一起回老家哈爾濱,參加大姐的婚禮。為了他入獄,大姐婚禮已推遲了3年。」「美聯社」引述趙岩律師關安平說,據他瞭解趙岩的行動將不受限制。

另外《紐約時報》執行總編凱勒亦發表聲明指,「我們一直強調趙岩是正直、勤奮的記者,他犯下的唯一罪行似乎就是從事新聞工作。現在趙岩刑滿出獄,是我們一直期望的事情,希望他可在沒有限制下,能夠恢復原來的生活,並回到他所選擇的專業。

總部設在巴黎的「無國界記者組織」發表聲明說,「趙岩獲釋,須是無條件的獲釋。趙岩應當享有所有公民的權利,包括有權再回到新聞界工作。」

趙岩2004年率先報導,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將會辭去中央軍委主席被捕,2006年被控洩露國家機密罪名不成立,但詐騙罪名成立,判監3年。

▲趙岩囚禁三年 刑滿獲釋

紐約時報北京分社新聞助理趙岩15日在北京獲釋。

被控洩密但後來以詐騙罪遭中國當局監禁三年的紐約時報北京分社新聞助理趙岩,15日刑滿獲釋。他於當地時間上午8時走出北京監獄,與家人和朋友擁抱、團聚。他看起來很愉快,但明顯瘦了許多。

趙岩在聲明中表示:「我感謝家人、朋友和我服務的機構不斷關懷與支持。這三年來我非常想念我的家人,尤其是我現已高齡一百多歲的外婆。」他說,他近期將發表更全面的聲明。不過他表示,監獄官員尚未表示他是否會受到某些限制。

迎接趙岩出獄者包括他的女兒、他的姐姐趙琨。趙岩被捕及判刑曾引起國際一片譴責之聲,並使中國司法體制廣受批評。

紐約時報指出,北京獄政官員事先通知趙琨,趙岩會在當地時間15日上午9時前獲釋。趙琨表示,她的弟弟在監禁期間健康出了問題,計劃在北京做體檢,然後前往東北參加家族喜宴。她說:「我們覺得挺高興的。他(趙岩)是到期釋放,一天也沒超過,也沒提前。」

美國之音(VOA)中文網引用趙岩的律師莫少平的話說:「就是(根據)判決書,三年有期徒刑到15日應該算是刑滿釋放。準確的講,應該是在9月15日的零時之前必須釋放趙岩。」

紐約時報總編輯凱勒(Bill Keller)對趙岩獲釋感到滿意。他在聲明中說:「我們期待迎接趙岩歸來。我們很高興他坐牢三年後重獲自由。我們自始至終認為,趙岩是一位可佩的勤奮記者,他唯一的『犯行』是執著於新聞專業。」

現年45歲的趙岩自2004年5月開始在紐約時報工作。紐約時報在2004年9月7日率先披露,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將在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卸下中央軍委主席職務。10天後,趙岩在上海以涉嫌「洩露國家機密罪」被捕。

2006年8月25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指洩密罪證據不足,罪名不能成立,但以「詐騙罪」判處趙岩三年徒刑。

人權組織和記者團體對趙岩被捕和判刑備感關切,曾嚴詞批評和譴責。

布希總統和國務卿康朵莉莎??賴斯也曾敦促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釋放趙岩。維護記者權益的國際組織14日敦促中國政府,在北京奧運前釋放所有被關押的異議人士。

▲德國之聲報導:趙岩刑滿獲釋 案件仍受國際關注。報導說,因詐騙罪被判處三年徒刑的紐約時報前新聞助理趙岩將於本週六刑滿獲釋。在去年8月被判刑前,趙岩已經被關押近兩年。

2004年9月7日,紐約時報首先披露了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將在中國十六屆四中全會卸下中央軍委主席職務的消息。10 天後,趙岩便以涉嫌洩漏國家機密罪被捕,引起國際輿論強烈關注。北京市法院後來雖然認為趙岩洩漏國家機密的罪名不成立,但卻以詐騙罪判處他三年徒刑。去年 12月,趙岩的上訴也遭到駁回。

作為趙岩的律師,關安平本週六將在趙岩獲釋後立即同他見面。回憶起對趙岩的一審和二審,關安平依然認為這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錯誤的審判:

「我認為一審的審判過程有違法的情況。一審不能夠把他涉嫌洩漏國家機密罪和所謂的詐騙罪在一個庭連續審下來。第一個庭審的時候是按洩露國家機密罪,也就是任何人都不能旁聽,證人也就無法傳來指正,我們也請求讓證人到庭指正,都沒有予以支持。第二個罪按理更應該公開開庭,應該允許大家旁聽,證人到庭就更應該是一個充足的權利。但是這個庭一塊兒開,就等於把證人到庭的權利給損害了。律師沒有機會對證人進行指證,就憑單方面對證人采的證言就可以判罪,那是不合適的吧。針對這個問題,我們多次請求二審必須開庭審理,傳證人到庭,到都沒有得到支持,不開庭就直接用一審的書面資料維持原判了。」

在2006年被起訴前,趙岩已經被關押了近兩年,被拘捕的原因是涉嫌洩漏國家機密,但最後北京市法院對他的定罪則是在「中國改革」雜誌社任記者期間詐騙東北一位農民2萬元。趙岩對法庭牽強附會判處他三年徒刑感到非常憤慨。當時沒有獲准參加庭審的關安平律師說:

「據說在二審法庭審判他的時候,慷慨激昂地說,我一點罪都沒有。你們作為法官,就覺得那麼心理平衡嗎,這是他的親屬轉告給我的。」

據趙岩的家屬透露,趙岩獲釋後先將前往東北老家與親人團聚。

趙岩的姐姐趙琨對弟弟即將出獄感到高興,但對弟弟的遭遇也感到非常無奈,她說:「他現在要出來了,我再說什麼也沒有用了。已經服刑期滿,再說什麼就沒有用了。」

關安平律師不這麼認為,因為趙岩出獄後有申訴的權利。「服刑結束也可以變成錯案,但是,申訴是否被接受,這些都不好講。現在法律在改進,二審不開庭的情況可能今後要改變了。」

紐約時報執行總編凱特發表聲明說:「我們期待趙岩歸來。」中國的監獄中目前仍然關押著35名記者和51名網絡異議人士。

▲《南洋商報》報導:詐騙罪囚禁3年 《紐約時報》記者趙岩獲釋

(北京15日訊)因詐騙罪名被中國當局監禁的美國《紐約時報》新聞助理趙岩星期六獲得釋放。

趙岩被囚禁近三年後,星期六早上8點左右走出監獄。他的姐姐、女兒、律師關安平和一些朋友到場迎接。

路透社報導稱趙岩比被捕前明顯消瘦。他沒有對在場的記者作任何聲明,但他的姐姐趙琨說趙岩健康狀況良好。

美聯社引關安平說,據他瞭解趙岩的行動將不受限制。

趙岩一行不久轉到北京市內一家酒店。

《紐約時報》在星期四(9月13日)得知中國當局已經通知趙岩的家人,他將在星期六獲釋。

《紐約時報》執行總編凱勒說:「我們一直強調趙岩是正直、勤奮的記者,他犯下的唯一罪行似乎就是從事新聞工作。」

「我們希望趙岩3年刑滿後將能夠恢復原來的生活,並回到他所選擇的專業而不受任何限制。」

▲明報報導:趙岩出獄考慮上訴撤案底。報導說,被中國當局判監3年的《紐約時報》北京辦事處研究員趙岩昨日刑滿出獄。較入獄前明顯清減的趙岩在聲明中稱,感謝家人、朋友和同事對他堅定不移的關懷和支持。《紐約時報》執行總編輯凱勒表示,「希望趙岩能夠恢復原來的生活,並不受任何限制地回到他所選擇的專業上」。趙岩的姐姐透露,趙岩可能會繼續為該報服務。

趙岩的女兒、姐姐和律師關安平等親友昨日一早便到北京國安局看守所外等候趙岩。至8時左右,趙岩步出看守所時,等候多時的親友們即上前抱擁。今年45歲的他看上去精神不俗,但明顯較入獄前瘦削,而且情緒有些激動。

計劃撰文表達觀點

雖然傳媒多番追問趙岩,但他並沒有回答任何問題。在稍後發表的書面聲明中,趙岩表示:「這三年來,我非常掛念覑家人,尤其我的外婆,她已經年過百歲,基於這些原因,我希望有更多的時間與家人團聚。」他並稱,希望短期內探望一下朋友和傳媒朋友,他亦計劃不久將來發表長文,表達自己的觀點。

監禁期間健康出問題

專程從老家黑龍江趕到北京的趙岩姐姐表示,由於監禁期間,弟弟健康出現問題,因此計劃在北京接受身體檢查後,才返回東北出席家族一位成員的婚禮慶典。她相信趙岩會繼續為《紐約時報》工作。

《紐約時報》執行總編輯凱勒發表聲明,對趙岩獲釋表示歡迎和高興,他又盛讚趙岩是一名正直、勤奮的記者,「他犯下的唯一罪行似乎就是從事新聞工作」。

披露人事調動被控詐騙罪

律師關安平表示,正考慮再次為趙岩上訴,要求撤銷他的犯罪紀錄,他認為初審和二審程序都存在有法不依的情。無國界記者組織日前也促請中國當局恢復趙岩的一切權利,包括繼續從事新聞工作。

《紐約時報》於04年9月7日率先披露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將在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辭去中央軍委會主席的消息,至9月 16日,趙岩被指「洩漏國家機密」被捕,之後,他又被控在《中國改革》任職記者期間,詐騙東北一名農民2萬元人民幣。去年8月,北京第二中級法院判其「洩密罪」不成立,但「詐騙罪」成立,入獄3年。

關押兩年後起訴看守所服刑

據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稱,由於趙岩在被關押近兩年後才被起訴,服刑不夠一年即刑滿,因此沒有送到監獄,而是在國安局看守所服刑。

▲原中國海洋報記者、獨立中文筆會會員昝愛宗發表文章《新聞正義的守護者趙岩》。文章寫道,我所熟悉的前中國改革雜誌農村版記者、現紐約時報職員趙岩先生,已於2007年9月15日上午走出北京的監獄,獲得自由。

趙岩先生是於2004年9月被北京有關警方拘留的,一個月後正式逮捕,罪名是「涉嫌洩露國家機密」,趙岩當時是紐約時報北京分社新聞助理。當時外電分析趙岩被捕事出有因:2004年9月7日紐約時報報導前總書記江澤民即將辭去中共中央軍委主席一職,並與胡錦濤進行權力交接的消息,比中國官方媒體早了十天。有關部門認定是趙岩將此一消息透露給紐約時報。但紐約時報和趙岩本人都否認。此時,趙岩一直處於失去自由狀態。 2006年3月,北京檢察機關撤銷了對趙岩的指控,但並未釋放他。5月中旬,檢察院宣佈重新起訴趙岩,罪名是「涉嫌欺詐」。同年8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在未公開審理的情況下宣判稱,趙岩洩密罪證據不足,罪名不成立,欺詐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2007年9月14日週五出版的紐約時報確認,趙岩至今仍然是該報北京分社的一名僱員。這是一個明確的信號,趙岩仍將繼續未做完的工作。據報導,2005年3月,紐約時報總編輯凱勒和該報的其他同仁一道,舉行了專門的儀式,把趙岩的照片掛到了國際部的牆上,以此來表示報社全體同仁對他的支持。

2006月11月,本人和李勁松、李蘇濱和李建強到紐約參觀紐約時報社時,還特意將本人參與寫作、1999年出版的《第四種權力——從輿論監督到新聞法治》一書贈送給紐約時報專欄作家紀思道先生,並向他表示該書援引有趙岩先生的為黑龍江自由撰稿人、前《人民政協報》記者盛學友受迫害而鼎力相助的文章。2001年秋我在北京與趙岩先生第一次相見,他還提到這個事情。趙岩先生當時為中國改革雜誌農村版記者,為了工作需要而化名張行健,他多次為維權農村呼籲,贏得了媒體同行和維權農民的尊重。

另一個明確的消息是,國際組織記者無國界還表示,趙岩出獄後應當重新獲得他所應有的各種正當權利,包括做記者的權利。

▲美國之音報導《在華外國記者促恢復趙岩合法權利》。報導說,設在北京的中國外國記者俱樂部對美國紐約時報新聞助理趙岩獲釋表示歡迎,並促請北京當局恢復趙岩的一切合法權利。

該俱樂部在一項聲明中說,對趙岩一案在審理過程中缺乏透明度和合法程序表示關注。趙岩被判刑令許多外國記者擔憂,並對中國做出的在奧運會前擴大媒體開放的承諾提出置疑。

聲明表示,趙岩的案子突顯出外國記者在中國受到騷擾和恐嚇的問題。希望趙岩的獲釋標誌著這類做法的終結,因為騷擾和恐嚇記者既不符合中國想要達到的目的,也不符合世界對一個奧林匹克東道國的期待。

●有關李元龍、毛慶祥獲釋的報導和分析

▲美國之音(VOA)報導:記者李元龍刑滿獲釋。

因言獲罪的貴州記者李元龍星期五凌晨在服滿刑期後被當局釋放。紐約時報北京分社新聞助理趙岩在服刑3年後,也將於明天獲釋。國際保護記者組織呼籲中國政府在奧運會前釋放所有被關押的異議人士。

*李元龍決意申訴文字獄*

貴州省畢節日報記者李元龍在被當局關押兩年零六天後,已於星期五凌晨零點時分獲釋。李元龍出獄後自稱身體狀況還不錯,但是他打算就自己被判入獄繼續申訴。

他說:「我在監獄裡面,從身體狀況來說是非常好的。從精神狀況來說,因為我相信我做的事、我寫的文章是沒有什麼罪過、沒有什麼錯處的。我只不過是說了幾句心裡話、人話,但是被他們判了兩年刑。這是一種文字獄,我要申訴的。」

46歲的李元龍2005年9月9號在畢節日報被國安局人員帶走。當局認為,李元龍在海外網站發表「從百歲老朽入黨說開去」,以及「從思想上加入美國國籍」等4篇文章,是企圖推翻社會主義制度以及顛覆國家。

2006年7月13號,他被貴州省畢節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罪」判處兩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李元龍星期五表示仍會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申訴,還要到人大、政協上訪。李元龍說,鑑於中國的大環境,他對結果不抱什麼希望,但是他必須要表明自己的態度。

貴陽維權人士李任科、曾寧、吳郁以及畢節異議人士馬桂榮星期四晚一起前往李元龍家迎接他出獄。曾寧說,貴州當局為了避免有人去監獄外迎接李元龍,讓他在深夜冒著小雨獨自回家,這讓他們很不理解。

▲博訊新聞網報導:貴州記者李元龍深夜被秘密釋放。消息人士通過博訊發出以下消息:李元龍先生於9月14日深夜被秘密釋放。乘著晚霧,在人們熟睡中,叫醒李元龍,害怕驚醒民眾,害怕驚動陽光,中共警方終於勝利完成了釋放任務。

陳西說:貴州民主維權人士李任科、曾寧、吳郁從貴陽趕往畢節,於深夜11:00到,隨即與在畢節的異議人士馬桂榮先生一起到李元龍先生家,迎接李元龍出獄。聯繫電話:13368676023,13037881410

消息人士稱:「中共執法如山,深夜0:01秒鐘釋放李元龍」

▲大紀元報導:李元龍半夜出獄令眾人費解。報導說,前貴州《畢節日報》記者李元龍(筆名夜狼)因網上發表四篇批評政府的文章,被當地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一直關押看守所,於2007年9月14日刑滿釋放。當局開創先例在半夜9月14日的零晨釋放因言獲罪的李元龍,此舉令準備迎接他出獄的朋友們深感意外覺得相當的可笑,同時當局的沒有信心,卻令這些民主人士們信心倍增。

中共精心策劃半夜放人開創先例

貴州民主人士李任科、曾寧、吳郁一行三人從貴陽趕往畢節,在13日晚上11點到達李元龍先生家,準備第二天一早迎接出獄歸來的李元龍。正當一幫朋友們在探討李元龍出獄的時間和當局對他出獄的重視程度等等,一個小時左右也就是14日的零點10分,他們接到李元龍在街上通過公用電話的來電,表示說已經釋放了,正趕往家的途中。當時天正在下小雨,路面泥濘,李元龍一個人走出看守所大門,並在漆黑的夜晚趕往自己的住所。面對這一喜劇性的場面,從貴陽前去迎接他的朋友們不禁開懷大笑起來。

據貴州的曾寧介紹,當時警方釋放李元龍時,有三位警察要求送他回家,被李元龍拒絕。李元龍當時說:「我被你們判了二年,如果你們用車送我回家,我實在對你們缺乏信任,半路上會不會被你們害了。我拒絕你們送我回家的要求。」朋友們接到李元龍電話後就下樓去將他接回家。

這些朋友們表示李雲龍出獄的時間跟他們按常規的想法上出現很大的誤差,從當局的行為上看,這是絕無僅有的,開了先例。

李任科:當局考慮太多 信心不足

李任科分析認為警方14日零點這麼準時釋放李雲龍,當局看來是動足了腦力了,他們考慮的太多,對自己信心不足。他說:「我們去接和李元龍自己走回來之間有很大的反差,當局對此的利弊進行了考慮,我們很清楚這是當局經過精心策劃和開會決定的,這在我們以往的經歷當中是絕沒有過的」。

對迎接李元龍這麼小小的一個行為會讓整個國家機器運轉起來,李任科表示相當感慨,他說:「我們個體的力量不是很大,但只要你的行為是正確的,按照它自己所製定的法律來走的話,當局會非常難受。」他還表示李元龍的精神狀況看上去還不錯。

曾寧:警方理虧 害怕看到看守所大門外出現迎接的場景

曾寧表示原先打算去看守所迎接李元龍出獄,重獲自由,但看來畢節方面非常不願意看到貴州的外地朋友去迎接李元龍出獄這一幕,才採用深夜釋放這樣突然的方式。一般都是早上8、9點鐘後,簽完刑滿釋放的手續之後放人。這次當局的手法是為了避免自己處於相當難堪的地步,一方面警方缺乏信心,另一方面也表示警方理虧,他們認識到李元龍無罪,害怕在看守所大門外出現迎接李元龍的場景,判李元龍有罪的法院和警方相關人士都會感到極其難堪的。

荊楚:畢節警方為所欲為、執法犯法,讓人咂舌

幾天前荊楚經歷了去畢節『接李元龍出獄行動』歇菜事件, 他因為被告知當地警方警告和威脅李元龍及其家人「如果各地朋友要趕去畢節,就延長對李元龍的拘押……,」怕自己前往的行動對釋放李元龍不利,就這樣已經出門的荊楚在警方的阻擾之下半路上打道回府。

荊楚表示說:「這樣一次小小活動,竟引起當地警方的如此緊張恐慌,說明當局心虛理虧!我既感到無奈,也感到好笑!這是一個警察國家,畢節警方為所欲為、執法犯法,讓人咂舌」。

李元龍因在互聯網上發表四篇文章抨擊社會醜惡現象,嘲笑虛偽的假大空,被畢節中級法院法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荊楚認為當局這種「顛覆政權罪」是沒有邊界的,隨意的想用就用,所以國內有良心人士和對社會有幫助的正義之士整天生活在這種恐怖之中,隨時都有被抓進去的危險。

他還認為中國境內的媒體都是專制證權下創辦的,就像黨養的家犬,黨讓咬誰就咬誰,報喜不報憂。儘管老百姓對當局的貪污腐敗非常的痛恨,但是由於沒有渠道去瞭解和看到全部的真相,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權力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他認為追求言論自由是自由知識份子當前的目標,言論自由不僅僅是說話的自由還有出版、辦報的自由。

荊楚表示李元龍是有良知、有才氣的體制內知識份子,他在獄中,那些刑事犯對他相當佩服和尊敬,沒有對他的身體造成大的傷害,過幾天他還會再去看望李元龍。

▲美國之音(VOA)報導:組中國民主黨入獄八年毛慶祥獲釋。報導說,因參與組織中國民主黨而被判處長期監禁的毛慶祥星期五出獄。毛慶祥表示,在8年的監獄生涯之後,他依然認為中國需要民主。

毛慶祥早先因為參與籌建中國民主黨在1999年被逮捕,隨後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罪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儘管中國憲法明文規定,中國公民有結社自由。中國所簽署的公民政治權利的國際公約也明文規定公民有結社的自由。

*社會在保障基本人權上有進步*

經過8年監獄生涯之後,毛慶祥星期五獲釋返回杭州的家中。他認為,從他在監獄中的觀察來看,在過去的8年裡,中國社會在基本人權的保障方面有所進步。他說,他一開始進監獄的時候,在押人員動輒受打罵、吃電警棍,但是,後來這種虐待在押人員的情況顯著減少。

他說:「自從2004年,國家保障人權寫入憲法之後,這種狀況發生了變化。隨意打罵、讓在押人員吃電警棍的情況就減少了。至少是在我所在的監獄減少了,我沒有再看到。」

*民主制衡制度才是反腐之道*

毛慶祥表示,他當年跟同事一道籌組中國民主黨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在中國建立民主制衡機制,遏制執政黨及其政府官員的貪污腐敗。如今他依然認為,遏制中國愈演愈烈的貪污腐敗的關鍵在於建立民主制衡制度,因為中共的一黨獨裁的反貪污已經被事實證明是無效的,雖然中共最近連續槍斃了好幾個貪官以顯示反貪的決心。

他說:「靠槍斃一兩個人來獲得震懾腐敗的效果是暫時的。從長遠來看,從根本上來看,還是要社會民主制度,建立健全一種制約的制度。我希望是這樣。」

▲大紀元報導:浙江中國民主黨成員毛慶祥今日出獄。報導說,現年58歲的浙江民主黨成員毛慶祥先生,今天(14日)早上8點左右從浙江省第二監獄出來,他的家人和朋友一行10多人前往監獄迎接他。

毛慶祥曾是《在野黨》雜誌編輯及1979年民主牆杭州民刊《資江潮》編輯(獨立中文筆會榮譽會員)。1999年11月9日,被當局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8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今天早上6.30分,毛慶祥的夫人胡曉玲、兒子及浙江民主黨成員王榮清、吳遠明、王東海等親朋好友分乘三輛車,前往監獄接他。

胡曉玲女士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他重獲自由大家都很開心、很高興,我們先去拜祭祖先,然後在回家。非常感謝外界朋友關心和幫助,才渡過這艱難地8年。

浙江民主黨成員吳遠明表示,8點左右,毛先生拎了一個箱子從裡面出來,大家給他獻了一束鮮花,並拍照留念;他的精神狀況還好,作為他的同志,心情當然很高興,他在監獄沒有屈服,八年牢獄中,他通過自學,取得了中文法律大專的文憑。

毛慶祥在獄中堅貞不屈,始終沒有認罪。在最近一次接受獄警詢問時,他明確表示,出獄後將繼續從事民主黨事業,鞠躬盡瘁,死而後已。

毛慶祥表示,「今天心情很高興也很激動,看到外面的變化很大。這幾年非常感謝我的太太,八年來不管颳風下雨,每個月都來看我,從精神和物質上給我鼓勵和支持,也非常感謝外界和朋友們替我呼籲和幫助我的家人。」

永遠追求民主自由的事業

對於在獄中的經歷,毛慶祥表示,剛剛進去的一、二年很苦,要勞動和被關禁閉,後來因外面的朋友不斷呼籲,條件才有所改善。

對於出獄後想做些什麼,毛慶祥說:「目前還沒計劃,外面的資訊還不太瞭解,先把生活安頓下來,我還想繼續讀書,大專通過後,想再考本科。」

毛慶祥表示,自己追求民主自由的理想永遠都不會改變,以他過去的經驗,遭受過專制體制的迫害,我們應該擺脫這個痛苦,繼續從事民主自由的事業,走人權進步的這條路。

浙江民主黨成員徐光表示,就像朱虞夫講的一樣,只是從小監獄換到大監獄,現在中國大陸沒有民主自由,那就是大監獄。

徐光說:「作為民主黨成員的家人,他們吃了很多苦,因坐牢,妻子失去丈夫、兒女失去爸爸、父母就失去兒子,他們都是弱者,心理要承受的壓力很大,他們承受的苦難和魔難並不比我們少,但他們很堅強,像毛夫人,她一直都默默地支持和關懷著丈夫,讓他平安出來。」

呼籲中共釋放所有異議人士

毛慶祥經歷了八年牢獄,今天重獲自由。但浙江民主黨成員力虹(張建紅)、嚴正學、陳樹慶、池建偉、朱虞夫及呂耿松等為了追求民主自由的理想,卻相繼失去自由。

中共即將召開十七大和舉辦08年奧運,浙江民主黨成員呼籲中共當局遵守兩個人權公約,立即釋放一切政治犯、良心犯及因各種不同宗教信仰而遭到拘禁的人士,用實際行動來真正實現「民主法治、創造一個和諧社會」的諾言。

▲自由亞洲電台(RFA)記者丁小報導:民運人士毛慶祥 記者李元龍出獄。杭州民運人士毛慶祥以及貴州記者李元龍同於星期五刑滿獲釋,本台當天採訪了這兩位身份背景不同,卻都因嚮往民主自由而被當局判刑的人士。

1999年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8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的中國民主黨浙江籌委員會成員毛慶祥週五刑滿出獄,他當天接受本台採訪時說:「家裡的人接我了,以前的朋友也來了,談了一下,拍了些照片,我趕快回母親家和家人團聚了,去了掃墓。(你在裡面的生活怎麼樣?)相對而言我還是幸運的,剛進區的時候吃了點小苦頭,後來就比較好了。我在裡面自學考試,把大專課程考完了,時間過得快一點,還可以吧!」

當局當年對毛慶祥指控包括成立中國民主黨意圖顛覆國家政權,並指控創辦《在野黨》雜誌及利用電腦互聯網在海外中文論壇上散佈民主黨的文章,利用電子郵件與海外反對組織聯絡。毛慶祥在獄中一直沒有認罪,更為此放棄了減刑的機會,至今,這位民主鬥士對八年牢獄不言悔,並表示將來還會為中國民主事業盡力:「本來按他們說法我能提前釋放,要我寫一個認罪書,我說我不存在認罪的東西,因為這個給我減刑我不接受的。因為組黨坐牢,這個我絕對不後悔,任何事情看是否值得,我覺得我們做的事情多少起到推動民主自由人權的作用,所以我一點不後悔。今後我也想過會有多少力盡多少力。」

同樣在星期五刑滿獲釋的貴州記者李元龍出獄過程卻不那麼順利,當局除了事前警告家屬謝絕朋友迎接,後更選擇在凌晨突然將他送回家。他接受本台採訪時說:「今天國安本來要早上放的,後來一過凌晨十二點就放了。可能擔心有人來歡迎我什麼的。叫我出來以後什麼低調呀!不要再寫什麼東西呀!我覺得自己雖然出了一個小監獄,但是我的思想、筆呀、紙呀還在一個大監獄裡。」

05年9月,時任貴州《畢節日報》記者的李元龍,被國安部門抓捕。其後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兩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依據的所謂罪行是他以筆名夜狼在互聯網上發表的四篇批評執政黨、表達自由民主思想的文章,其中被指問題「最嚴重」的一篇題為《在思想上加入美國國籍》。

作為一個一直生活在體制內的人,李元龍對於自己僅僅在網上表達真實思想就遭牢獄之災感到悲哀:「當黨報記者沒辦法我說過一些鬼話假話,寫這個文章只不過是把我的真實想法,一些我認為是真話人話的東西直接表達出來,如此而已,這些本來是像呼吸空氣一樣正常的事,在大陸卻沒有這樣的環境的,我只好偷偷的寫,竟然還被他們抓來判刑。我覺得這不是我個人的悲劇,說到底是整個中華民族的悲劇,在二十一世紀還有這種文字獄,不講道理甚至違背了他們自己的刑法。」

然而這次突如其來的牢獄之災,卻也令李元龍發現在追求自由的道路上他並非孤身作戰:

「以前我認為我這種無名小卒就算被抓被關被判沒有人會關心,我孤立無援的,沒有想到有這樣多人關心我,令我很安慰。謝謝大家的關心和對我在道義上的聲援。」

▲自由亞洲電台(RFA)報導:中國民主黨創始人之一毛慶祥刑滿出獄。記者姬勵思寫道,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 8年的中國民主黨創始人之一毛慶祥,週五刑滿出獄。他對過去因追求民主自由而身陷牢獄無怨無悔,對民主自由的信念亦無改變,但日後在追求民主自由的方法就上要重新思考。

毛慶祥於週五早上在家人及幾名友人陪同下,離開浙江省第二監獄。他獲釋後隨即與家人到祖墳拜祭,其後又去探望過90高齡的母親。

毛慶祥對本台粵語組表示,剛入獄時,由於他拒絕認罪,獄方一度把他單獨囚禁。期間。他說:剛進去的時候不太好,也受過一些不公正的待遇,他們說我不肯認罪,就是對抗,把我關禁閉,就是把我關在一個很小的房間,整天只能躺在那裡,看不見太陽。

毛慶祥說,獄方又曾以減刑為條件,誘使他簽寫認罪書,但被他拒絕。他說:他們說如果我認罪的話,很早就可以出來,可以減刑,但為了減刑要我承認自己無犯的罪,我說我寧願坐牢,所以我當時就拒絕。

毛慶祥說,他對過去因追求民主自由而坐牢感到無怨無悔,對民主自由的信念亦無改變,但他認為不宜採用激進的方法。他說:反正我對民主自由,人權進步這種思想是永遠不會改變的,但是這個事情是長期的事,不是靠幾個人拚命的去幹就有起息。我想慢慢的來,還有手法不要太激進,要溫和的。

毛慶祥表示,目前他不打算就自己的冤獄申訴,因為以現在的政治氣候而言,不會有結果,不想把精力浪費在這方面。他又說暫時未有任何具體的計劃,現時要先調適好生活,再作打算。

毛慶祥的妻子胡曉玲對丈夫獲釋感到很高興。他說:今天我們六點多就出發,八點多他就出來,我為他重獲自由感到高興,我們全家又可以團聚。

58歲的毛慶祥於1976年在杭州參加反抗專制的四五運動被當局拘押,後獲平反。1978年底參加杭州的民主牆運動,是民間組織「中華全國民刊協會」的重要成員。1981年「中華全國民刊協會」被鎮壓,毛慶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出獄後繼續從事民運活動,是浙江省中國民主黨籌備成員。1999年6月,毛慶祥在家中被捕,又被抄走書籍、刊物及通訊錄等。同年11月毛慶祥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李元龍刑事判決書

貴州省畢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刑事判決書

(2006)黔畢中刑初字第23號

公訴機關貴州省人民檢察院畢節分院。

被告人李元龍,男,1960年8月24日出生於貴州省畢節市,漢族,大專文化,畢節日報社週末特刊部編輯、記者,住畢節市麻園路東園小區華馨商住樓F4幢1單元8—2號。因涉嫌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於2005年9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3日被監視居住,同年9月 29日被逮捕。現押於畢節地區公安局看守所。

辯護人李建強,山東華冠律師事務所律師。

辯護人陳勝華,本芳律師事務所律師。

貴州省人民檢察院畢節分院以畢地檢刑起訴字(2006)第19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李元龍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於 2006年2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貴州省人民檢察院畢節分院指派檢察員金海雁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李元龍及其辯護人李建強、陳勝華到庭參加訴訟。現已審理終結。

貴州省人民檢察院畢節分院指控,被告人李元龍於2004年5月購買了一台「聯想」電腦,2005年2月5日在貴州移動通信有限公司畢節分公司辦理e視通登記上網。之後,被告人李元龍利用「自由門」、「無界瀏覽」等電腦軟件經常上網瀏覽境外網站。2005年5月至8月期間,李元龍署名「夜狼」或「yehaolang」,通過電子郵箱 omegacepearee@hotmail.com,在「新世紀」網站、「博訊」網站、「清心論壇」網站、「大紀元」網站、「議報」網站、「人民報」網站、「看中國」網站等境外網站上,發表了《在思想上加入美國國籍》、《生的平凡死的可悲》、《不光是涮涮八十老母去世還要繼續開會的書記》、《從百歲老朽入黨說開去》等四篇文章,捏造、歪曲、誇大有關事實,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貴州省人民檢察院畢節分院向本院移送了指控被告人李元龍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有關證據,認為被告人李元龍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二款、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第二條第(一)項之規定,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提請本院依法懲處。

被告人李元龍辨稱,沒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主觀故意,其行為不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辯護人李建強、陳勝華的辯護意見是:1、起訴書指控的事實不足以認定被告人李元龍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2、被告人李元龍的行為不符合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犯罪構成要件。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李元龍於2004年5月購買了一台「聯想」電腦,並於2005年2月5日在貴州移動通信有限公司畢節分公司辦理e視通登記上網。之後,被告人李元龍利用「無界瀏覽」、「自由門」等電腦軟件經常上網瀏覽境外網站。2005年5月至8月期間,李元龍署名「夜狼」,通過電子郵箱 omegacepearee@hotmail.com,在「新世紀」、「清心論壇」、「議報」等境外網站上,發表了《在思想上加入美國國籍》、《生的平凡 死的可悲》、《不光是涮涮八十老母去世還要繼續開會的書記》、《從百歲老朽入黨說開去》等系列文章,捏造、歪曲、誇大有關事實,攻擊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上述事實,有以下經庭審舉證、質證的證據證實,本院予以確認:

1、被告人李元龍供述證實:家裡的電腦是2004年5月份買的。2005年2月份,其兒子李沐子說,有一種軟件可以用來在電腦上看外國的動畫片大片等東西,其就叫李沐子把這個軟件安裝到自己家的電腦上。像「新世紀」、「清心論壇」、「議報」這些網站一點擊就找到了,其就經常在這些網站上看文章。在網上署名夜狼發表了《在思想上加入美國國籍》、《生的平凡死的可悲》、《不光是涮涮八十老母去世還要繼續開會的書記》、《從百歲老朽入黨說開去》等四篇文章。其中,《在思想上加入美國國籍》大概發送了四、五次,前四次時間在2005年5月份左右,收件人大概是「新世紀」或「清心論壇」,第五次大概是2005年7月份,收件人是「議報」。《從百歲老朽入黨說開去》總共發送了四、五次,時間是2005年6、7月份,收件人也是「新世紀」、「清心論壇」、「議報」。《不光是涮涮八十老母去世還要繼續開會的書記》也是發送了四、五次,時間是2005年7月或8月,收件人也是「新世紀」、「清心論壇」、「議報」。《生的平凡死的可悲》也是發送了四、五次,時間是2005年7月或8月,收件人也是「新世紀」、「清心論壇」、「議報」。

2、證人楊秀敏(被告人李元龍之妻)證言證實:家裡的電腦是2004年5月1日買的,2005年1月份開通移動e視通後,李元龍學到在網上寫文章。見李元龍寫過一篇文章,叫《從思想上加入美國國籍》。

3、證人李沐子(被告人李元龍之子)證言證實:其在讀初三時(2002年)申請過onegacepearcc@hotmail.com 郵箱,後在裝家中的電腦操作系統(xp)時,提示要求輸入曾經使用過的郵箱地址,其就將該郵箱地址輸進去過。此外,其在註冊SMN軟件時,也是使用這個郵箱地址註冊的,所以發送文章時會出現這個郵箱地址。其在電腦上安裝了「自由門」軟件,另外還下載了「花園」、「無界漫遊」兩個軟件,下載了「自由門」升級軟件。2005年3、4月份,其父親李元龍點開「自由門」軟件,上了動態網,看支上面有他感興趣的內容,就開始看那個網站上的文章。大概是5、6月份,其用雅虎郵箱幫李元龍在清心論壇上發過一篇《在思想上加入美國國籍》的文章。

4、搜查筆錄、扣押物品清單、手稿、打印件及刑事照片證實:在李元龍書房內的書桌桌面上發現《生的平凡 死的可悲》、《從百歲老朽入黨說開去》手寫稿,在書桌左側至上而下第三個抽屜發現《在思想上加入美國國籍》打印件、對聯想電腦主機進行了封存。

5、下載網頁《在思想上加入美國國籍》、《生的平凡 死的可悲》、《從百歲老朽入黨說開去》、《不光是涮涮八十老母去世還要繼續開會的書記》、證實:該四篇文章不僅充斥著污衊、誹謗、攻擊中國共產黨的言語,而且具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內容。

6、貴州天劍司法鑑定中心天劍司鑑中心(2005)計鑑字第3號司法鑑定書證實:送檢的聯想電腦主機未發現有2005年9月8日後,對其存儲文件進行添加、修改、刪除的操作痕跡;在硬盤中存有電子郵件收發記錄,其中郵箱地址為 omegacepearee@hotmail.com發件箱和草稿箱中存有向境外非法網站發送反動文章的郵件。

7、貴州天劍司法鑑定中心天劍司劍中心(2005)文鑑字第10號司法鑑定書證實:署名「夜狼」書寫的《生的平凡 死的可悲》、《從百歲老朽入黨說開去》兩篇文章的手寫稿系李元龍書寫。

8、貴州天劍司法鑑定中心天劍司劍中心(2006)計鑑字第一號司法鑑定書證實:在送檢的聯想電腦主機硬盤上發現有「動網通」、「花園」、「無界瀏覽」、「自由門」等軟件。

9、關於李元龍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一案有關證據的說明證實:截止支2006年3月15日,《在思想上加入美國國籍》等系列文章的點擊率為1532人次,回覆率為25人次。

10、貴州省移動通信有限公司畢節分公司安全保衛部證明證實:「看中國」、「新世紀」網站實際地址在美國,「人民報」網站實際地址在美國、加拿大。

11、貴州省移動通信有限公司畢節分公司e視通裝拆業務登記單證實:李元龍於2005年2月5日在該公司開通了e視通業務。

對於辯護人所提「起訴書指控的事實不足以認定被告人李元龍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辯護意見,經查,被告人李元龍採用一些虛假的、沒有合法來源的消息並加以誇大和歪曲,寫入其文章,污衊、攻擊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妄圖顛覆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進而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公訴機關當庭出示的大量證據,足以證明上述事實。該辯護意見,無事實依據,本院不予採納。

對於被告人李元龍所提「沒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主觀故意,其行為不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辯解理由及辯護人所提「被告人李元龍的行為不符合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犯罪構成要件」的辯護意見,經查,被告人李元龍在互聯網上發表了《在思想上加入美國國籍》等系列文章,誇大、歪曲、捏造事實,發表、傳播有害信息,攻擊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及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實施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客觀行為;《在思想上加入美國國籍》等系列文章在互聯網上發表後,被多人次點擊並回覆,具有較強的煽動性,對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構成了危害。被告人李元龍明知自己在互聯網上發表《在思想上加入美國國籍》等文章,可能導致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及危害結果的發生,並對此結果持希望的態度,其主觀上的故意明顯。該辯解理由及辯護意見,無事實和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採納。

本院認為,被告人李元龍在互聯網上發表旨在以造謠、誹謗等方式攻擊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文章,其行為已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清楚,罪名成立,應予確認。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二款、第五十五條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第二條第(一)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李元龍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刑期從判決生效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5年9月9日起至2007年9月14日止)。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直接向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貴州省畢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公章

審 判 長 卯向方

審 判 員 李彥鋒

代理審判員 秦寶鍵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2006年7月12日

書 記 員 鄭 宇

—-廖雙元提供

──原載《民主中國》

毛慶祥表示,「我很想念他們,他們跟我一樣,也在受苦,我希望他們能勝利健康地走出來。」

徐光表示,「對於浙江民主黨成員相繼遭到迫害,這是意料中的事,中共這樣做,對中國民主黨是非常不公平的,也違反了中國的憲法。但民主黨成員都做好了犧牲的準備,無所畏懼,他們甘願為中國民主事業做鋪路石,為中國民主自由事業奉獻。」(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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