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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岡之狼假釋案 花檢:電子腳環只監控夜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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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嘉泰花蓮縣二十七日電)移監至花蓮監獄的華岡之狼楊姓受刑人即將假釋出獄,針對可能對社會造成的治安隱憂,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怡君今天表示,楊姓受刑人假釋出獄後須配戴電子腳環,但依法律規定只能進行夜間監控,白天監控並無法源依據,但現有的觀護和警方監控系統會加強查訪工作。

黃怡君指出,楊姓受刑人從花蓮監獄假釋出獄後,須先到花蓮地檢署報到,並由檢察官和觀護人告知相關應遵守的規定,隨後返回住處並配戴電子監控腳環,目前相關設備均已完成初步測試,屆時將由電子監控設備的廠商協助完成配戴和最後測試工作。

黃怡君表示,假釋出獄受刑人配戴電子監控腳環後,每三個月評估一次,如評估已無危險性即可撤除電子監控腳環,但如評估後認為仍有危險性,則是繼續配戴電子監控腳環,甚至在假釋期間都有可能全程配戴。

對於楊姓受刑人須配戴電子監控腳環的情形,黃怡君指出,政大心理團隊的評估報告認為,楊姓受刑人仍有性侵的成癮性,也還具有一定的危險度,所以檢方才決定進行電子監控。

黃怡君表示,因現有法律規定只能進行夜間電子監控,白天的電子監控則無任何法源依據,但為化解社會大眾的治安憂慮,以觀護為主的監控系統會發揮功能,並將與警方聯繫,把受監控的假釋受刑人列為治安顧慮人口加強查訪,且警方有三層複數監控進行交錯查訪工作,應可有效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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