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日常生活法律問答之二十三

你必須採取行動減少你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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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8日訊】(編者按:本欄作者為Richard M. Alderman,目前任職UH,是法律系的教授。社區華人以及新來的移民往往對於美國人的日常生活不甚了解,對於每天都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感到迷惑和困擾。本報今後將陸續刊登他的專欄,以饗讀者。)

問:我的銀行錯誤地將我付房租的支票退回來。由於被退票,我不但欠房租,還加上每一天遲繳房租的罰款,直到我付清房租為止。當銀行第二次收到我的支票時,他們付了錢,但是沒有支付遲交的罰款。我覺得我不應該付罰款,而且每一天罰款都在增加。現在銀行說它會退給我罰款,但是只給我到付清支票那天的罰款。難道銀行不應該對所有的罰款負責嗎?

答:這是一個複雜的問題,但是我認為銀行欠你罰款,只到支票兌現那一天為止。

按照法律,銀行只對錯誤退回你的支票所引發的傷害負責,其中包括你欠房東的任何罰款。然而法律同時規定你有義務合理的減少傷害。換句話說,你必須採取合理的步驟減少你的損失,確定罰款不會增加。我認為,這個法律責任要求你付房租時也付清罰款,那麼銀行就有責任退回你的款項。你不能讓罰款無限度地增加,卻期望銀行會把全部罰款都退還給你。

問:我的房東能夠拒絕貓咪,卻允許養狗嗎?我的小貓引起的麻煩比我鄰居的大狗少的多。這似乎不公平啊。

答:可能不公平,但是產業是房東的,除去幾項例外,他可以強制執行他所要的任何狀況。法律禁止對於種族、性別、年齡、宗教、殘障或家庭地位的歧視,除此之外允許房東制定規則。如果他要禁止養貓,允許養狗,那是他的合法權利。對貓類歧視不違反法律。

問:我要怎樣做才能取回我的安全保證金?我的房東不肯還我,也不願解釋為什麼他要保留它。

答:如果你搬出去的時候租約沒有到期,你給房東留一個轉信的地址,那麼法律就規定你的房東必須在30天之內處理你的信件;或者退還你的安全保證金,或者給你一份書面說明,解釋為什麼沒有退還給你。一個不這樣做的房東被假定為對房客不信任。如果你必須訴訟,你可以得到3倍你的安全保證金,加上$100美元。

我建議你寄一封掛號信給你的房東,要求他立刻退還你的保證金。如果你依舊得不到回答,考慮到小額法庭去。你可以得到一筆數目不小的錢。

問:我在eBay上贏得一筆兩張票的拍賣,每張票140美元。然而我沒有錢買這些票,就把票用電腦送回去,告訴那個人把票賣給別人。他以$70.00賣出,現在他要我把不足的錢數給他。他得到的是賣票的表面價值。我怎麼會欠他任何錢呢?

答:你欠他錢是因為你和他訂有合約,而你破壞了合約。當你贏得拍賣時,你就和他訂下了購買兩張$140元的票的合同。你破壞合同時你就對他的損失負有責任了。因為他能夠以$70的價格把票賣給別人,他減少了損失。你卻依然要付給他你允諾的兩張票價減去他賣票所得的70元之間的數目。@(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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