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避勞動合同法 山東汶上縣郵政局解聘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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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3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心語採訪報導)山東省汶上縣郵政局在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前幾天與數十名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引起這些職工們的不滿。他們認為企業採取如此做法是蓄意規避了勞動合同法當中保障員工權利的條文,呼籲外界重視。

勞動合同法於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在中國大陸施行,法案出台後實施前的幾個月,許多大型企業大裁員,引起外界不少爭議。民生觀察工作室近期便報導了不少規避勞動合同法的案例,例如:繼華為、沃爾瑪之後,武漢藥廠三百職工面臨裁員及四川中行辭退三千員工「華為」效應擴大,還有四川郵政局效仿「華為」非法解 騁大批員工等。

星期三,民生觀察工作室再次發佈類似消息,表示山東省汶上縣郵政局違法解騁職工。消息說,從2007年12 月14日開始,汶上縣郵政局強行要求在郵政局工作的四十多位所謂「臨時工」與濟寧市城區勞動事務服務中心簽訂《勞務派遣》合同,而實際上這些臨時工長年在汶上縣郵政局工作,他們這批人中,工齡最短的也有7、8年時間。一位被解聘的原汶上縣郵政局職工何東波向本台表示—

何東波:「他們要我們簽的合同是勞務派遣性質的,就是我們有許多職工都是在這單位工作了十幾二十多年,現在我們國家不是公佈了新勞動法嗎?當中規定如果連續工作10年,就可以與單位簽訂長期合同。我們單位就是為了規避這新的勞動合同法,所以就在新法實施之前,把我們這些人給拋出去了,不算是單位裡的人了。」

記者:「你們可以不簽嗎?」

何東波:「不簽可以,條件就是下崗。如果簽了還可以繼續留下來工作,但身份就變了,就不是郵政局的人,而是勞務市場上派過來的人,單位可以喜歡什麼時候用你就用你,不喜歡用你就隨時走人。而且如果簽這合同待遇很低,例如說正式的有1500元的話,我們就只有500元。」

本台記者於是致電汶上縣郵政局辦公室查詢—

記者:「我想問在12月底的時候是否有數十名職工被迫解除勞動合同?」

郵政局職工:「我不清楚,我也沒聽說。」

記者:「有很多名職工。」

郵政局職工:「關你什麼事?」

記者:「因為這是有關乎到勞動合同法實施的事情。你在這裡工作,你應該會知道那些都是你的同事。」

郵政局職工:「我不知道,我剛過來。今天剛上班,剛報到。領導們也都出差去了。」

該名接聽人員一再堅持他對事件毫不知情,又說無法為記者查詢。然而,另一位也被解聘的汶上縣郵政局職工劉遠新表示—

劉遠新:「我是由86年開始就在這郵局做事了,我們準備和他們交涉交涉,看看他們怎麼處理,你不讓我們幹,我們二十多年工齡了,是不是應該給我們點補償呢?現在那勞動合同法中規定,如果工作滿10年以上,可以和單位簽長期服務合同。」

已實施的勞動合同法中第14條規定:勞動者在滿足「已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或「連續訂立2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條件後,便可以與用人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成為永久員工。

民生觀察工作室負責人認為,許多企業趕在此法實施前辭退職工,反映了勞工們權益得不到保障的現狀,他呼籲中國各級政府,尤其是勞動部門,採取切實行動,制止這種嚴重損害廣大勞工合法權益的現象。(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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