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煤集團礦難頻發 遇難者未獲合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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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4日訊】民生觀察獲悉,位於黑龍江省雞東縣的沈煤集團雞東煤礦10月3日晚發生頂板事故,造成一死二傷,死者名叫王艷文,今年才四十二歲,是雞東縣本地人。王艷文的妻子莫光霞近日向我們投訴說,王艷文是雞東煤礦的全民合同工,剛在這個礦上了一年班就出事了。

莫光霞說,她家中有一個剛上大一美術系的女兒,自己又有嚴重的心臟病,丈夫是家中唯一的支柱。現在丈夫不在了,她找到礦裡希望能儘快解決丈夫的後事和賠償問題,但礦上先只說賠7萬,後又說賠償15萬。談判時,礦方曾威脅逼迫莫光霞簽字,最後一次協商時,礦方說:「限你們五點答覆,否則後果自負」,而當時離下午5時只有5分鐘。

莫光霞認為這個賠償過低,她說女兒剛上大一,正需要用錢,家中本身負債,她希望礦上能考慮她女兒上學和她本人患病的情況,但雞東煤礦對此予以了拒絕,並將此案提交到雞西市勞動仲裁部門,從而導致王艷文的遺體現在還停在當地殯儀館內。

莫光霞和她同在雞東煤礦做礦工的妹夫還告訴我們,雞東煤礦僅下井礦工就有二千餘人,該礦今年已發生了多起礦難,7月2起,死亡2人;8月1起,死亡1人;10月現已發生3起,其中,10月3日王艷文這起事故發生後,第二天該礦就繼續生產。莫光霞還向我們介紹了其丈夫在礦上的勞動條件,她說丈夫每天早上五點就要到礦上去,晚上十點多,甚至更晚才能回家,勞動強度很大,這樣拚命幹下來一個月才能拿到四千元左右的工資。

隨後,我們又聯繫上了處理這起礦難的雞東煤礦的孟先生,他說礦上最後同意賠償二十五萬元,因為國家最低賠償標準是二十萬元,另外五萬元是照顧其家人的。我們隨後又問,為什麼只能按最低標準執行呢?其家庭確實困難很大呀。孟先生說:「我不能再和你談了,我已和你說了這麼多了,按說我不應該和你講這麼多的,具體情況你可找我們領導」。

莫光霞說,丈夫去世後,她哭得神志不清,丈夫去世到現在都十天了,還未安葬,她希望儘快辦理丈夫的後事,好讓他入土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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