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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改會檢討土地稅房屋稅減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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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二十日電)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今天召開工作會議,針對土地稅及房屋稅減免規定的檢討,財政部長李述德會後表示,以往由於身分別、使用目的不同,時空背景的關係,有高達78項減免,現在實徵新台幣1200億元,減免部分為 500億元,希望可以檢討相關減免規定,加以合理化。

賦改會下午二時三十分召開工作會議,討論的議題包括金融商品課稅問題檢討、營業稅、土地稅及房屋稅減免規定的檢討等,會議直至下午六時許結束。

財政部賦稅署在報告中指出,農民在農地興建與農業經營有關的農舍土地依法應課徵田賦稅,但農業發展條例在2000年修正後,非農民也可購買農地興建農舍,實務上,發現部分課徵田賦的農舍土地闢建游泳池、設計庭園景觀等休閒設施,與農業經營無關,基於租稅公平,應有效遏止。

另外,有關都市土地所有權人所持有的土地面積普遍不大,而都市土地適用自用住宅用地面積限制為 3公畝,過於寬鬆。

賦稅署研析,依統計現行都市土地適用自用住宅的平均面積約為0.56公畝,但土地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適用自用住宅用地面積限制為 3公畝,似過寬鬆,形成擁有大面積的自用住宅用地者,可享有較多的租稅優惠,顯不合宜。

因此,賦稅署建議都市自用住宅用地面積限縮為1.5公畝(約45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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