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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被告吳思材 一審被判刑兩年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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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二十三日電)台灣向巴布亞紐幾內亞尋求建交款疑遭侵吞案,台北地檢署九月間依偽造文書罪及誣告等罪將外交掮客吳思材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今天判決吳思材兩年四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外交部為推動與巴紐建交,2006年九月十五日匯款美金二千九百八十萬元至吳思材與另一掮客金紀玖於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帳戶。吳、金兩人卻疑將建交款侵吞,2006年十二月一日,帳戶餘款已為零元。事後外交部因查覺有異要求對帳,吳涉嫌以自身筆記電腦偽造銀行對帳單,誆稱建交款仍在;吳思材還稱有人對他亮槍恐嚇。

北檢調閱海內外相關單據比對後,查出吳思材交給外交部的對帳單確屬偽造,也沒人恐嚇吳思材,九月間先就偽造文書、誣告等罪起訴吳思材。北院開庭時則傳訊前任外長黃志芳及外交部參事張強生作證,兩人證詞均對吳思材不利。

吳思材是巴紐案第一個被起訴、判刑的被告,至於全案究竟是有政府官員涉及貪污,還是單純的詐欺案,北檢仍透過與新加坡的司法互助,追查金紀玖海外帳戶內的資金流向,而包括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等公務員在本案的關係,也由北檢繼續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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