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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擊協會職員 盜賣霰彈槍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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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丁偉杰/嘉市報導〕嘉縣某射擊協會職員林俊成,涉嫌利用掌管彈藥管理之便,將該協會會員所領用、未射擊完的制式霰彈槍子彈,以每顆20至40元的價格轉賣牟利,林嫌坦承,先後盜賣上千顆射擊用霰彈,警方已初步查出,兩名購買子彈的原住民,以此用來製造狩獵用的火藥子彈原料,至於是否有流向其他用途,以及該射擊協會是否知情,正擴大清查偵辦。

嘉市警方昨天召開記者會指出,該起案件經警政署靖紀小組會同刑事局、嘉縣及嘉市警方等單位,多日調查後宣佈破案,分別在嘉市、嘉縣等地逮捕嫌犯林俊成(35歲 )及涉嫌購買子彈的兩位原住民莊英雄(50歲 )、方良雄(53歲 ),同時起出土製獵槍3把(其中一把領有執照 )、制式霰彈28顆、狩獵用火藥子彈、底火、鉛彈各一批。

警方調查,林嫌於93年11月起,至96年12月期間,擔任該射擊協會械彈管理員,因月薪2萬元,不敷開銷,涉嫌將該協會向警察機關領取的制式霰彈,以每顆20至40元價格,賣給非協會會員的莊姓、方姓兩名原住民男子使用,總數量達上千顆。

兩位原住民男子供稱,因要製造火力強大的狩獵用火藥子彈,才會向林嫌購買制式霰彈,倒出火藥進行改造,所製子彈僅作為狩獵用途,未涉其他違法情事。

警方指出,該射擊協會的霰彈都由警方保管,該協會成員領用射擊後,彈殼必須繳回或銷毀,對於該起案件,該射擊協會表示,乃林嫌個人行為,協會並不知情;警方訊後除將林嫌等3人先依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移送法辦外,另將追查遭盜賣的霰彈是否有流向其他用途,並了解該射擊協會有無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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