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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添枝:消費券使用 商家願收民眾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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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詹家琪台北1日電)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添枝今天表示,消費券怎麼用民眾不需要擔心,只要商家願意收,消費者就可以用,重點是業者要注意可不可以兌現。

立法院經濟、內政、財政委員會下午聯席審查行政院所提「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草案」,朝野立委關切消費券使用細節,陳添枝在答詢時做出上述表示。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黃淑英表示,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草案第五條規定,符合內政部所定領取人資格者,每人得領取消費券新台幣3600元,用於購買貨物或勞務。她認為,政府應講明消費券是否可繳營養午餐、購買學校課本等代辦費,並應在條文中新增可用於捐獻社福團體。

陳添枝說,消費者不需要擔心消費券可以花在哪裡,只要對方願意收,就可以花,絕對沒有事。需要注意的是收受的人,營業的人要注意這個券能不能去銀行兌現。政府將來宣導的對象會是營業人,消費者不必擔心。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郭素春質疑消費券可能產生的偽券問題,陳添枝回應,唯一的風險就是會因收到偽券而產生損失的商家,政府會加強教育商家辨別真偽,但他也呼籲一般民眾不要收受來路不明的消費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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