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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振內需 台灣派發個人消費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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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2日訊】編者按:在全球經濟衰退的衝擊下,不少國家紛紛出臺拯救措施,中華民國也不例外,推出了每人發放三千六百元消費券的政策,引發媒體和民眾的極大關注。該政策排不排富?外籍配偶、受刑人、植物人可否領取?到哪裏領取?在哪裏使用?紛紛擾擾,總算在十一月底前大致拍板定案。

中華民國行政院十一月十八日宣布發放三千六百元額度的消費券刺激消費,希望給低迷的經濟打入強心針。具體實施細則諸如哪些人可以領取消費券、何處領取等問題,目前都有了大致定案。

按照台灣兩千三百餘萬人口統計每人送三千六百元,所需經費約八百二十九億元,政府將編列特別預算,全部舉債支應。

台灣經建會主委陳添枝在立法院專案報告表示,由於全球經濟成長力道趨緩,以出口為導向的台灣,明年GDP(經濟成長)一定會受到嚴重影響,因此藉由提振國內民間消費是經濟成長的重要手段。他還表示,如果以乘數效果計入,消費券對於GDP的貢獻將大於0.64%。

植物人犯人也可領取

那麼哪些人有資格獲得消費券?是否對看守所在押被告、監獄受刑人發放消費券?經建會主委陳添枝表示,有國籍就發;監獄內若有零售店也可使用消費券。

如果家裏有植物人病患,可能錢會被其他人領走;有的外籍配偶已經開始擔心他們是否也可領到消費券。內政部長廖了以回覆說,這類的技術性問題,內政部已經注意到重要性,會研究相關措施,而外籍配偶,只要他們擁有身份證,就可以領取。

大陸配偶並非人人可得

針對大陸配偶如何發放消費券問題,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言人劉德勳表示,已經請領身份證的大陸配偶約四萬一千人,確定可以領取消費券。至於尚未取得身份證的大陸配偶是否也能領取消費券一事,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還在規劃中。

根據統計,向海峽交流基金會申請文書驗證的兩岸婚姻共二十九萬五千件,其中已經取得身份證的約四萬一千人,另外有十一萬四千人正在申請中。劉德勳說:「這十一萬名大陸配偶沒有身份證,目前在台灣的身份就是『放在戶口名簿中當配偶』,不算有戶籍。又因為沒有身份證,也不算是正式的中華民國國民,能否領取消費券,必須進一步瞭解。」

劉德勳又說,他們都是台灣家庭的一份子,陸委會會站在協助的立場幫他們爭取最大權益。

總統不捐消費券

行政院長劉兆玄表示,發放消費券不排富;經濟狀況好的人士若把消費券捐給公益慈善團體,可用來抵稅。

總統馬英九原本承諾要捐出消費券,沒過幾天又改口說不捐了,認為這樣會與刺激消費產生牴觸。殘障聯盟祕書長王幼玲在記者會上表示希望總統捐出消費券,她說:「捐消費券給社福團體,社福團體當然也是拿來消費,同樣可達促進消費的效果,若社福團體倒閉或資源不足,反會產生更大的社會問題。」

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回應道,社會對將消費券拿來捐贈有不同意見,總統決定從善如流,消費券還是拿來消費,但會捐現金助社福團體度過寒冬,金額至少是消費券的十倍、也就是三萬六千元以上,請社福團體不用擔心。

業者奇招搶食消費大餅

行政院十一月二十日通過消費券特別條例。經建會主委陳添枝表示,消費券沒有使用範圍的限制,但最後兌現的必須是有商業登記的商家,沒有營業登記的商店或攤販也可以收受消費券,但不能向金融體系兌領,必須再做第二度消費,估計有100多萬商家受惠。

這讓許多商家迫不及待的搶搭商機,有旅遊業者推出台東-綠島三天二日只要三千六百元的套裝行程;知本溫泉區業者也喊出,一百元消費券加值二十元優惠措施。

高雄一家飯店業者公布「3,600下午茶撿便宜」活動方案,消費者持三千六百元的消費券,即可購買原價4,950元的自助下午茶券,可省下1,350元。

甚至有百貨業者率先喊出現在「先消費、後付券」。但是陳添枝說,「這是不被允許的」,商家在收券時,消費行為必須同時發生,將來政府會稽核發票,若當天收券時的發票紀錄沒有這筆消費行為,商家會被處罰。

各地設置發放處

人人有份的發送是個龐大的作業工程,明年一月十八日,在各地設置發放處,全台統一發放,民眾可以前往領取,就像大選時前往票站投票一樣。如果當天未能領取的民眾,在中國新年過後,可以到郵局補領。其他相關作業細節目前還在持續規劃。

警政署則估計將動員一萬五千名警力維護安全,消費券印製完成後,運送到發券所、點券發券的過程中,只要各單位有需要,警方都會派遣勤務支援。


民進黨團幹事長賴清德(中)十八日表示,政府打算舉債五百至九百億元發放消費券,根本無法有效提振經濟。(中央社)


專家學者皆不看好

派發消費券刺激經濟之舉,雖然令商家和普通人感到欣喜,但經濟專家和智庫的學者們並不看好派發消費券的效果。

前監察院長王作榮在一場研討會上,批評這項政策根本沒有效果、是種浪費,因為民眾並不會多花錢,現金還是存口袋,應該把預算拿來做其它公共建設。

台灣智庫董事長陳博志認為,日本過去也曾推出消費券,結果是失敗的,當初日本平均每一百元的消費券,真正拿出來消費的只有三十二元。他說,像日本這麼守法的國家,消費券成效都這麼差,不知政府為何還要提出這樣的政策?

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吳惠林也撰文指出,政府不是營利單位,發放消費券的財源來自舉債,是將當今人民的儲蓄吸了過去,或債留子孫,總之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只是由政府做了所得重分配而已。經由這樣一種挪移過程,不但資源受到扭曲,尚且產生諸多行政成本,對於「效率」都是一種傷害。◇

──本文轉自第99期<<新紀元週刊>>
http://mag.epochtimes.com/101/5680.htm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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