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為爭停車位 警、消對嗆

人氣: 18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2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3個停車位,1線4警察局小隊長嗆消防局3線1秘書室主任?」

北縣消防局 和縣警局樂隊槓上

台北縣消防局昨天正式遷到民族路縣警察局舊址,但開張頭一天就跟同大樓縣警察局樂隊爆發衝突,警方指消防局強佔3格停車位,動手要強移消防局20多輛機車,雙方爆發口角,消防局錄影存證,揚言「若不道歉就公佈警方霸道行徑」,雙方高層趕緊出面滅火,但仍擋不住基層火氣,雙方互動耐人尋味。

消防局第一大隊人員說,昨天中午,縣警局樂隊一名1線4星小隊長,突然衝下來朝消防局板橋分隊人員大罵,接著指揮20多名樂隊成員動手強移消防局20多輛機車,移到另一角,3線1星消防局秘書室主任莊渝淵聞訊前往協調,卻被小隊長嗆「你們佔到我們的位置了」。

消防局借廁所 被指非法入侵

消防局人員說,板橋分隊立刻派員蒐證,消防人員還勸「學長這樣不太好喔」、「警消本一家耶」,但小隊長不為所動,雙方劍拔弩張,樂隊人員象徵性搬離2輛機車,消防局人員才自行將機車歸位。

警、消差點演出大亂鬥

台北縣消防局人員說,合署辦公的警察局樂隊人員長期以來態度不佳,連借用警方樓層廁所,竟遭警方貼告示,恐嚇要以「非法入侵」、「竊盜罪」送辦消防隊員,若非上級制止,差點上演「警消大亂鬥」。

樂隊警官:分配車位遭佔用

警察局樂隊指揮警官童政煌解釋,當初縣府來函,明確分配警、消車位,南側警方擁有3車位,卻被消防局機車佔住,昨天正逢樂隊甄選,警方才會動手「排除障礙」,事後也循管道致意,警告告示則因為板橋消防分隊人員常借用南側大樓3樓樂隊辦公室廁所,離去也不關燈,忍無可忍才貼告示。

消防局秘書室主任莊渝淵說,縣府9月發公文給警、消雙方,註明舊警察局大樓由警方管理,但北、東、西側大樓都由消防局全區使用,南側部分樓層才由警察局樂隊、檔案室、板橋交通分隊使用,停車位則經協調分配,南側警方佔3車位,但南側停車場已有4輛報廢警車佔了3個車位,警方卻未移走,還主張另外要佔3個車位,實在太超過。

(http://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