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5日訊】(新唐人電視台採訪報導)主持人:各位觀眾朋友大家好!歡迎收看《新唐人》電視台《熱點互動》欄目熱線直撥節目。我是主持人安娜。
這個事情發生之後不久,這位被射殺的市委副書記就成為了烈士,而另一位女幹部並沒有被封為烈士的稱號。在這之後,有很多人就質疑,在定論還沒有下來之前,為什麼他就可以成為烈士?而另一位女幹部卻不是烈士。
那麼「烈士」是一個什麼樣的標準?中國現在的高官之中,為什麼有這麼多的惡性事件?今天我們就請兩位嘉賓和大家一起進行探討,並披露一些內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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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向各位介紹一下,今天現場的兩位來賓:這位是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王軍濤先生。王先生您好!
王軍濤:您好,聽眾好!
主持人:這位是資深的時事評論家,陳破空先生。陳先生您好!
陳破空:主持人您好!
主持人:這個事情發生之後,坊間有不同的說法,就是說他為什麼去殺人和他的動機?而且各種情況是眾說紛紜。您能不能跟我們觀眾朋友先介紹一下?
陳破空:這個事是發生在今年2月5日,農曆大年三十前夕,就是臘月廿九。不是發生在副書記家中,而是在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的市委辦公室。
一個公安局分局的局長,這個人叫關向陽,他持槍進入了市委副書記王治平的辦公室,叫了一聲:王治平,你還認得我嗎?就開槍射殺,當場把王治平打死,同時還有一名稅務局的女幹部在場,也被打死了。
打死了之後,內蒙古當局對此事諱莫如深,這是一個重大的公共事件,但是他們祕而不宣、諱莫如深。在這種情況下,幸好有互聯網,互聯網就迅速的傳播,而對他殺人的動機,網友也議論紛紛。
一種說法是說關向陽買官不成,動了殺機要殺人;另一個就是說,他已經當上官,買官也成了,但有人反映他的問題,市委要撤他的職,他覺得已經花了錢買官,撤職不服,所以殺人。
還有一個說法就是說,他本來還要殺更多人的,他本來進去是要找市委書記、市長和其他副書記,結果只找到了這個副書記,別的人沒找到,所以就殺他了。但兇手當時也吞槍自殺。之後,據說他留下了遺書,列了大量的行賄表、受賄官員和一些送禮的條子。
所以,這件事情在10天之後,就是2月15號,內蒙古當局就匆忙的給這個案子定性了,就把這個副書記叫做革命烈士,就是在執行革命任務的時候,犧牲的革命烈士。
這個事情在網民就更加撻伐個夠,很多人不服氣,說怎麼能夠這個情況下就是革命烈士?還沒有定論。
主持人:說到革命烈士,我們也看到,一般來說,在說到烈士的時候,我們就認為他是為國捐軀了才會有這種頭銜。那革命烈士,什麼樣的人才能當呢?
王軍濤:革命烈士,一般來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規定,應當是為國家的利益、為公共利益或為人民的利益,捐出自己的生命的人才會被追認,才會有一個程序。
但這件案子我覺得非常蹊蹺,因為這個公安局副局長在射殺書記的時候,曾經列舉了一個表,說誰誰受賄多少錢,肯定是把這個書記…,至少這些人跟書記是有關係,也就是說這個書記留下的這些問題是待查的。我覺得現在匆忙給他列為革命烈士,就是為了掩蓋這些事情,不想讓他查下去。
在中共的官場上有一條規定,現在雙規其實還是很厲害的,因為誰都有政敵,你這些東西只要落到你政敵手裡,他就會送到中紀委上頭去,中紀委可能就會查你。
但假如這件事情成為公共事件,就像剛才破空先生講的,這個事情假如你把他定為革命烈士,那如果把一個革命烈士推翻,這樣的話,中共覺得政治利益上受損比較大的時候,它就傾向於縮小這個事情的影響範圍,它就不會查。比如說陳良宇案件,還有陳希同案件。
實際上,在中紀委介入,正是該要大查的時候,它突然又不查了,那就是為中共查一個案子的需要,而主要是根據政治利益的需要。
所以我想,首先第一個,中共在定革命烈士這些稱號的標準,實際上跟中國人民的利益是不大符合。第二個,在這個案件中,事實上連中共自己的標準都不符合。
主持人:說到這個,有網民就質疑,把王治平書記評為烈士的話,那個槍殺他的公安局長就變成敵人了。因為他也是內部的,他也是體制內的官員。這樣的話,公檢法機構如何能夠沒有偏見、公正的去判這個案子呢?
陳破空:在評革命烈士的過程中是非常具有諷刺性的,因為它援引了〈革命烈士褒獎條例〉第3條第4款:在執行革命任務的時候,被敵人殺害叫作烈士。而這樣列為烈士,副書記就是革命烈士,而槍殺他的公安局長就成了敵人。
他們都是共產黨員,都是共產黨的幹部,突然之間一個就成了革命烈士,一個就成了敵人,這敵我之間是這麼劃分的。他們自己人突然變成了敵人,敵人應該不是共產黨內部或者至少不是共產黨員、不是局長。除非說,這個人早就潛伏在那邊,是他的對立面,事實上不屬於這種情況。
另外在場還有一位稅務女幹部,她也被射殺了,她是不是在執行革命任務呢?是不是被敵人射殺呢?她卻沒份兒被評為所謂革命烈士,所以這本身是有巨大的爭議的。而且這個人坐在辦公室裡面,可能什麼事也沒幹,正在喝茶、準備過年就被射殺了,也叫執行革命任務。
所以有人就說,中共高官在什麼情況下叫執行革命任務呢?你是在辦公的時候?還是在吃飯的時候?還是在花天酒地的時候?原來有一個副總理鄒家華他的弟弟鄒競蒙被歹徒給殺了,這在當時也是個很轟動的事情,是副總理的弟弟嘛,也是一個高級官員。
後來追蹤發現,公安局不敢追下去了,發現鄒競蒙已經是快60歲的人,做爺爺的人還跟一個年輕的女秘書搞在一起,就在跟年輕的女秘書搞在一起的時候被三個歹徒劫殺了。所以什麼叫革命任務,吃、喝、嫖、賭叫不叫革命任務?貪污受賄叫不叫革命任務?這是說不清楚的,爭議是巨大的。
主持人:也有網民說,中共歷來就是先定性,先定性再找材料、再找依據,如果沒有依據和材料就創造依據和材料。我想問一下王先生,這在其它國家是很常見的一種做法嗎?
王軍濤:這在專制國家中一般都很常見的。或者咱們說,如果不是法治國家,我說的是治理的「治」,不是制度的「制」,在法治國家這種地方是沒法出現,因為它司法是獨立的。當然你也有可能去賄賂法官,但是接著媒體會揭露你,還有司法程序也也比較複雜。
比如在美國,州有州法、地方的法,同時還有聯邦巡迴法庭,一個官司真想定下來,只要他不斷的上訴,這是很難的。
也就是說,如果你在中間有爭議,如果這個案子定的不好,而且如果你定的不對,你這個律師行號或者定這案子的這些人,將來都會受很大的影響,你的職業生涯會受影響,而且同行會有非議,所以做這件事不太容易。
但是在中國這種國家比較容易,因為妳剛才提到了,這個案子授與革命烈士,這個案子公檢法司會怎麼辦?其實這件事很簡單,如果這個人一旦被授與革命烈士,這時政法委就會介入。
因為中共中央在講所謂中國要依法辦事,它現在有一個最大問題,中國法律底下它有一個政法委。政法委就是有重大案件時,公檢法司統一辦案,政法委先把它的政治利害交待清楚,提出政治要求之後,公檢法就拿這個方案來辦。
實際上這就變成一定要把這個案子辦成鐵案,按照共產黨的政治需要立案、辦成鐵案之後,然後公檢法司進行分工,怎麼把這個案子辦得各自能夠分工做好自己這一段,一段、一段的把這個人送到該送的地方,共產黨的利益所需要他去的地方去。
這個人一旦定為革命烈士之後,那個人被定為敵人之後,這個案子就很清楚了。這個人實際上就按照破空剛才講的,為什麼能夠說「因公殉職」?它會編出一大堆理由來,比如當時他又進行了搏鬥,又義正詞嚴的,它會編出來這些東西,然後那個人又是怎麼怎麼壞。
這些都是公安局可以把這個案子給定出來的,定出來後,檢查院把它變成起訴書,然後法院就把它變成一個義正詞嚴的判決,然後把它公布出來,這個政法委實際上早就把它統一定好的了。
主持人:那麼像這個案子政法委是不是也有參與了呢?就是說在定案的過程中是政法委定的呢?還是地方政府定的呢?
陳破空:這個不太了解,據說有公安部的介入,但是據說北京方面和內蒙古方面可能有些分歧,據說網友爭議最大的就是公安部還沒有定性,內蒙古方面還沒有定性,這極可能涉及他們的利益群體、利益團體。所以在這裡面是一直祕而不宣、掩蓋,甚至說兇手當場就死亡了,無從查起。也就是說他們就想盡早定性,盡早結束了事。
在這裡面我們看到它輕易的定為革命烈士、輕易的把公安局長定義為敵人,我想共產黨內部的官員、黨員會人人自危,不知道他們什麼時候會變成敵人、變成共產黨的對立面。本來是共產黨員、為共產黨賣命、是高官、享受高官俸祿,突然間可能會變為敵人。所以這件事情我倒覺得是值得這些共產黨員或者中共幹部注意的事情。
主持人:那中共這些年、這幾任政府一直宣稱要「依法治國」,就像您的說是治理的治,但是在很多情況並沒有真正的按照法律去做。像這件案件或其他案件中,都是先定性然後再找依據,或者再創造、再立新法的話,這樣怎麼能服眾呢?
王軍濤:這個依法治國可能是做不到的,只要中國共產黨壟斷自己的政治權力,只要中國共產黨還是出於自己的政治利益、對於重大案件定性,中國就不可能做到依法治國。因為這個很簡單,剛才破空先生也講到一點,現在中國共產黨很多政治遊戲玩得越玩越爛!我說那就越玩越亂!
其實共產黨內「整人」人人自危,這個早就有了,也不是毛澤東時代才開始的。我記得我當時跟一些老幹部談到文化大革命的時候,老幹部就跟我說,你不知道,過去毛澤東時代,30年代、20年代的時候,從有共產黨那天起,它整人就往死裡整。
我們現在看到黨史就知道,那時候斯大林曾經扶持過一任共產黨的總書記、工人總書記向忠發,(那時整個政治局常委除了周恩來之外,很多都是工人出身),結果據說在王明鬥爭中,王明借刀殺人把這些人出賣了給國民黨,把這幫人給逮著,當叛徒的當叛徒、殺掉的殺掉,投降的投降,讓他們出盡了醜。但是最後權力轉到了王明手裡頭。
像毛澤東當時在莆田事件,你看南大教授高華先生所寫《紅太陽是怎樣升起的》這本書現在在黨史上很有影響,這本書說當時毛澤東是怎樣在莆田首開殺戒,把當時近1/10的紅軍幹部在一次事件當中全部殺掉,因為他們在政治上與自己持不同意見。後來我到福建還有人跟我講,當時他把幹部的腸子從肛門勾出來、掛在樹上,3 天之後讓其疼痛而死。像這樣的事件在中國共產黨歷史上屢見不鮮,像後來我們知道高崗、饒漱石很多這種案件都是這樣。
所以我覺得這些事情實際上在中共黨史上,整人是屢見不鮮,這就是因為沒有制度、沒有一個比較好的法制所造成的。
造成這所有原因,政治上有兩個原因,第一、它們壟斷一切政治最高權力;第二、其作業都是黑箱作業,使得在最高權力上的人必須要消滅所有潛在的對手,而且要不擇手段。
同時所有想覬覦最高權力或想爭奪最高權力的都要不惜一切代價、不計所有手段打擊自己的政敵,否則他就可能有危險。
主持人:剛才王先生講到有可能是利益之間的糾葛,所以要把他當作「烈士」給保護起來,這件事情您覺得在中國會造成什麼樣的社會影響呢?
陳破空:我想現在基本上以網民為代表的民眾的聲音,對於官方辦的這些完全不相信。我可以回顧一個舊的案子,在1996年,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沛瑤,也就是李濟深的兒子,他被殺害了,當時官方對他做出了最高的評價,什麼「卓越的黨和國家領導人」、什麼「因公殉職」。
當時他身邊的警衛員張金龍見財起心把他給殺了,而且說李沛瑤還義正詞嚴的對他教育,最後還搏鬥,最後奪過刀子等等而被殺害。
結果過了很多年,前兩年有一個內幕消息傳出來,說李沛瑤這個人因為侵占了這位警衛的妹妹,因為李沛瑤夫妻長期不合,警衛好心看他很寂寞,把自己的妹妹介紹給她當保姆,結果李沛瑤糟蹋了他從農村來當保姆的妹妹,糟蹋之後又讓她懷孕了,而且還把她拋棄了。
這位警衛員張金龍特別憤怒,就想要報復,便連砍了他二十多刀。你要說謀財害命的話,但是他錢、手錶等等物品都沒丟,那為什麼要連砍二十多刀?那完全是洩恨嘛。所以像這樣的事情越來越多,很多年之後才暴露了真相,所以李沛瑤被殺案就是一個自取其咎的下場、被報復的下場。
所以這裡面有的可能是被報復、有的是有貪污受賄的行逕,有的是因為貪官不被容忍,有的是仇富心態等等。像以前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山西省富豪李海倉被殺害,就是因為他的朋友有仇富心態,覺得你發達了,要你一個項目做你不給,就把他給殺了。
所以各種原因都體現了中國整個社會、整個政治的黑暗面,對民間所造成的惡劣響影,已經屢見不鮮,而且造成的最直接的後果就是整個民眾群體基本上有一點點覺悟的,對它們都失去了信任、失去了信心。
(待續)
(據新唐人電視台《熱點互動》節目錄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