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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縣有一百多人申請返國參加總統選舉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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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二十五日電)台中縣共有一百二十八位旅居海外國民,符合資格可返國行使第十二任總統副總統選舉,縣府民政處提醒這些海外國民投票時務必攜帶有效中華民國護照。

民政處表示,只要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居住滿六個月,在二月二十九日前將戶籍遷到台中縣,就可以在台中縣行使投票權,為配合選舉人名冊造冊作業,全縣各戶政事務所二十九日暫停夜間服務。

第十二任總統副總統選,全縣共有一百四十四位旅居海外國民申請返國行使投票權,經審核,共有一百二十八人符合資格。

在2000年第十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共有九十八人符合返國行使投票資格,最後真正投票共六十五人投票;2004年第十一任統總副總統選舉,則有一百八十五人符合返國行使投票資格,最後真正投票共一百二十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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