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7日訊】昨天(2月25日),轟動全國的雲南首例飛行員辭職案在昆明市中級法院進行二審前的證據交換,鄭志宏坦言這場曠日持久的辭職官司讓他身心疲憊,「通過這件事我真正體會了『自由』的意義!
2007年5月17日,在東航擔任機長正駕駛、A類飛行教員的鄭志宏向公司提出辭職,不想竟遭東航天價索賠1257萬元。
2007年12月27日,東航機長鄭志宏辭職遭遇天價索賠案一審判決,法院認定鄭志宏違約成立,判令其一次性賠償東方航空公司、東航雲南分公司137萬餘元。據此,鄭志宏也成為雲南因辭職而付出最高代價的人。宣判後,鄭志宏和兩航空公司均表示不服,分別向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昨天,昆明市中級法院對此案進行了二審前的證據交換,雙方都沒有出示新的證據。昨天的證據交換中,雙方都圍繞違約金和技術檔案等問題發表了意見。
對於這場官司,鄭志宏表示:因為這場官司,他的飛行執照無法檢審,如今已過期了, 要想再飛上藍天,必須重新進行訓練,相當麻煩。「現在我成了真正的『三無人員』,沒有了收入生活面臨很大的困難,以前對於『自由』總覺得是離自己很遠的事,只是一個單詞,但通過這件事,我真正體會了『自由』的意義!」
機師集體跳槽折射飛行安全隱憂
大陸的飛行員辭職,所引起的高額賠償官司,時常見諸報端,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2007年6月16日凌晨,山東航空的飛行員李峰給他的領導發了一條短信:這樣飛太累了。我今天(15日)早上7:50坐車去(青島)機場,9:00坐車去煙台,飛到23:40到青島。坐機組的車回家還要一個多小時,實在忍受不了這個折磨,這個月飛完我就不飛了。
他的領導回短信說,這樣飛行的還有其他人,也能克服困難。
但李峰還是提出了辭職。在這之前和之後的幾個月裡,李和他的11名同事,先後向他們供職的單位---山東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航」)遞交了辭呈,或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
「山航」因此向他們索賠7000多萬元。
李峰等人從「山航」網頁上,下載了他們近兩年的飛行記錄。其中一位飛行員劉元的飛行記錄顯示:2006年10月23日上午10:23,他和兩名駕駛員一起,從煙台起飛,在西安、蘭州、太原、青島等機場降落、起飛,然後再從青島起飛,原線返回,仍然在太原、蘭州、西安等機場降落、起飛,直至晚上23:55返回煙台。空中飛行時間超過10小時。
而他從煙台機場到飛行員駐地,還需要半小時車程。第二天早上7:58,他仍有飛行任務。機組的班車最早的一班於5:50發車,所以他至少於5:30起床。所以他休息時間不足6小時。
僅這兩天的飛行就違反了民航總局《大型飛機公共航空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中的兩個規定。而這種現象非常普遍。
據民航發言人稱,近年來,民航業發展迅速,尤其是2003年左右,國家民航總局批准成立鷹聯、春秋和奧凱等民營航空公司,正式允許民營資本進入民航領域,因此打破了民航業國有的壟斷局面。
尤其是從2005年3月起,春秋、鷹聯、奧凱等民營航空正式運營,對飛行員需求大增。我國飛行員都是各航空公司自己出錢培訓,並無富餘,更無市場。而且培養一名飛行員,不但費用昂貴,還至少需要5年到10年才能成熟。因此,民營航空公司只有高薪挖人。這就是飛行員流動的最主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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