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a Bloom:恐怖分子心理探析 – 受害婦女和傷害他人的婦女

Mia Bl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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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8日訊】【布魯姆博士(Mia Bloom)是位於佐治亞州雅典的佐治亞大學公共與國際事務學院(School of Public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 at the University of Georgia)的助理教授。】

2005年11月9日,皈依了伊斯蘭激進派的比利時人德高克 (Muriel Degauque)在伊拉克將自己引爆,造成自殺性汽車爆炸事件。同一天,在阿曼一家酒店裡舉行的婚禮上,裡沙維(Sajida Atrous al-Rishawi)利用裝滿炸藥的腰帶爆炸未遂。

儘管這些事件令人震驚,但長期以來恐怖主義運動中一直不乏女性。在1970年代和 1980年代,很多婦女積極參加拉丁美洲和歐洲恐怖主義組織,在有些組織中,婦女甚至達到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一,如德國”紅軍支隊”(Red Army Faction)和”六月二日運動”(Second of June Movement)。但是,婦女由主要承擔輔助性角色轉變為充當自殺性爆炸手等更加積極主動的行動角色是最近的事。最早是1985年一名17歲的黎巴嫩少女在以色列一個車隊附近將自己引爆。婦女在恐怖主義活動中發揮的日益重要的作用導致了新問題的浮現。

在使用自殺性爆炸的大約17個組織中,一半以上有女性在活動。在1985年至2006年間,有220多名女性自殺爆炸手,占從事這類活動的全部人數的15%。此外,女性自殺爆炸手人數的激增不僅來自非宗教組織,而且來自宗教組織,儘管後者最初不願利用婦女從事此類行動。1

自2005年9月一名女性自殺爆炸手在塔勒阿法爾市(Tal Afar)引爆炸彈,炸死8名伊拉克新兵和炸傷30人以來,伊拉克又出現了多起類似的爆炸。同年12月,兩名婦女在巴格達警官學校一個教室裡將自己引爆,炸死27人,最近一次是在2007年2月25日,一名女性自殺爆炸手在巴格達第二大大學穆斯坦西裡耶大學(Mustansiriyah University)炸死42人,炸傷 51人。

“為什麼”的問題

在發生這類事件後,媒體一般會對爆炸手的動機進行分析評論。但是最普遍的反應是震驚,即一位女性--她們通常被視為暴力受害者,而不是使用暴力的兇手--居然會做出這種事情。恐怖主義問題專家、心理學家和政治分析人士經常進行”心理解剖”,分析兇手在哪裡長大,在哪裡上學,是什麼導致她使用暴力?一種常見的看法是,她一定患有抑鬱、癲狂、自殺傾向、或精神變態,而且大多數人認為,一定是什麼男子讓她去做的。

但是,多年的研究發現,在恐怖分子中出現的精神變態和人格障礙並不比在同一個社區的非恐怖分子中更常見。雖然我們不再認為是男人迫使大多數婦女從事恐怖主義,但是這些婦女生活中的男子在動員她們訴諸恐怖主義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據高爾文 (Deborah Galvin)說,”有些婦女是被她們的男朋友招募進入恐怖組織的。女性參加恐怖活動的一個顯著特徵可能是,男性或女性情人/同謀 ……的情形。”2事實上,雖然裡沙維在阿曼婚禮上謀殺未遂,但陪同她去的丈夫得逞,殺死了38人。

英國新聞記者麥克唐納(Eileen MacDonald)記述了”貝戈尼亞”(Begona)在25歲時加入巴斯克埃塔(ETA,巴斯克民族和自由組織)的原因,”因為我認識的一名男子是其中的成員 “。3 一種散佈很廣的謠傳是,男人通過不正當的性行為誘使婦女參加暴力活動,要求婦女在發生性行為之後執行一項”殉教行動”,聲稱這是洗清家庭名聲和保全面子的唯一辦法。但是,認為婦女不過是受害者或者男人手中的工具而沒有任何政治動機,是不正確的。事實上,預測婦女是否參加某一項運動的一個最可靠的辦法是看她與那個運動中過去或現在的恐怖分子的關係。 以裡沙維為例,她的幾個兄弟在伊拉克參加襲擊聯盟軍隊的反叛活動時被打死,而她的為期只有幾天的婚姻也是為了方便恐怖活動而作的安排。

有些心理學家解釋說,恐怖分子通常遭受自戀性傷害--從根本上講,他們的自我形像和自尊遭到永久性傷害,這種傷害十分嚴重,促使失去價值的自我尋求一種新的、”具有正面形像的自我”(即獲得作為恐怖組織一員的”歸屬”感)。心理學家馬戈林(Joseph Margolin)認為,”恐怖分子的行為在很大程度上是因政治、經濟和個人的需要或目標受挫所致。”4博勒姆博士( Dr. Randy Borum)補充說:”受挫(無法實現某一目標或從事某項行動)與攻擊性行為之間的聯繫 [或許]是對人類暴力起源的主要解釋。”5]其他專家甚至稱大多數恐怖分子幾近於孤獨自閉,因此他們才傾向於接受那種將世界簡單劃分為白與黑、好與惡的意識形態。6

根本原因

心理學、社會學、政治學等領域的專家都認為找到根本原因是瞭解為什麼會產生恐怖主義的關鍵。但是,大多數被列為根本原因的因素也解釋了為什麼非恐怖主義政治組織也被動員起來,因此,此等解釋可歸入”雖然不足但是必要”一類,它們說明了為什麼這些因素導致有些人訴諸暴力。上述根本原因包括:

– 缺乏民主、公民自由和法治
– 為恐怖分子提供庇護的機制癱瘓和軟弱的國家
– 過快的現代化
– 極端主義意識形態--包括非宗教和宗教意識形態
– 政治暴力、內戰、革命、專制或被佔領的歷史
– 不具備合法性或腐敗的政府
– 外國佔領者或殖民主義的壓迫
– 遭受基於民族、種族或宗教特徵進行的歧視
– 社會不公正
– 具有鼓動性的精神領袖7

據施韋澤(Yoram Schweitzer)和阿里(Farhana Ali)等專家說,與男性相比,驅使婦女的往往是那些更加”個人化”的因素。這些原因可被歸納為以R開頭的四個單詞:復仇 (Revenge)、贖罪(Redemption)、尊重(Respect)和關係(Relationship)。具體而言,包括以下內容:

– 失去親人(通常是在她們生活中居於重要地位的男性--丈夫、父親或兄弟 )
– 因被指控或實際上有不正當的性行為(無論是確有其事還是被控)而需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 不能生育或是被認為無法嫁人8
– 改善婦女社會地位的願望
– 證明她們與男人一樣獻身於事業
– 知名反叛分子的姐妹、女兒或妻子9

相似與不同之處

但是,關於驅使婦女從事暴力的原因與驅使男子的原因不一樣的看法是有爭議的。像男性一樣,大多數女性均因個人和政治原因而從事暴力活動。心理學家梅拉裡(Ariel Merari)說:”一般來說,文化--特別是宗教--在恐怖主義自殺性活動這一現象中似乎較不重要。恐怖自殺像任何其他的自殺行為一樣,基本上是一種個人現象,而不是群體現象:從事恐怖自殺的人是那些因個人原因想結束生命的人。恐怖主義框架不過是為這種活動提供了借口(而不是真正的動因)和以暴力方式實現這種想法的理由。 “10

對男性和女性恐怖分子來說,這種理由包括一種對逼近他們的死亡的理解以及將他們與某種”永恆”連在一起的世界觀。近來,一些人傾向於認為宗教信仰與願意殺人或被殺之間存在必然聯繫。]但是,迄今為止尚未證明宗教與恐怖之間有因果關係。11

事實上,歷史上的很多恐怖組織--如意大利的紅色旅(Red Brigades)、德國的紅軍支隊(Red Army Faction)和秘魯的光輝道路(Shining Path)--都是與宗教沒有任何聯繫的激進社會主義組織。但是,這些組織的政治綱領都包括解放婦女。

今天參加恐怖主義活動的大多數婦女似乎發揮了廉價炮灰的作用。一般來說,由於她們與反恐工作關於恐怖分子所建立起的特徵和形像不同,因此她們似乎成了(恐怖組織所使用的)一種新的戰術手段。此外,如任何看過電影《阿爾及爾之戰》(The Battle of Algiers)的人所知,女性恐怖分子很容易混入敵方平民人口中從事偵察活動:她們的服裝便於掩蓋炸彈,而且她們有時假裝懷孕以阻止別人對她們進行搜查。但是事實上,很少有女性被允許進入領導層,甚至在30%至60%的爆炸手為婦女的組織中也是如此。貝萊 (Clara Beyler)在談到巴勒斯坦恐怖組織時說:”婦女很少參與這些組織高層的決策過程。婦女可以自願、或者可能被迫從事謀殺活動,但歸根結底,婦女的作用是由統治巴勒斯坦社會及其恐怖組織的父權等級制所決定的。”12

實際上,那些從事暴力活動的人相對於整個運動來說只是少數。由於恐怖分子不過是他們聲稱他們所代表的群體中的一小部份人,真正反對他們的人常常是本社區內那些不願訴諸暴力的溫和人士。因此,恐怖分子企圖迫使當局動用暴力的回應手段,以博得同情與支持,使社區更多的人更加激進和幫助招募更多新人。恐怖組織企圖利用婦女活動分子來激起人們對其社會中的婦女的過激反應,這是進一步激起憤慨和怒火的絕對有把握的辦法。

無固定模式

恐怖主義的一個主要目標不僅僅是摧殘直接受害者,而且是通過毀滅生命和破壞財產製造恐怖和不安,以期讓人們付出更長期的代價。恐怖分子妄圖讓敵方耗費時間、資金來加強安全防衛,從而給敵方社會增加巨大的負擔,迫使其將原本可用於生產的資源耗費於降低生產率的措施。13

一個可能有用的反恐舉措是求助於更廣大的民眾和加強支持溫和人士。從消除根源入手不一定會根除暴力,但它會有助於表明,溫和人士能夠為民眾造福,而恐怖分子則不能。大多數調查顯示,只要有可行的替代辦法和更有希望的和平前景,對暴力的支持度就會下降。14

對婦女來說,重要的是要強調她們能夠在社會上發揮積極作用,以及她們活著比死能夠作出更大、更有意義的貢獻。這將有助於支持婦女基層組織,從而使整個社區受益。這樣的組織可以構成公民社會的支柱,溝通不同的社區和為真正的民主打下根基。 15

最重要的是,我們必須認識到恐怖主義沒有固定的模式,恐怖分子沒有固定的特徵,沒有任何方法能夠為每一種恐怖主義提供解釋。

心理學家霍根(John Horgan)解釋說,每一個恐怖主義運動都有其複雜性,就連最小的組織也包含多種角色,導致男女有”不同類型的參與”16。此外,恐怖主義多種多樣,基於不同的原因進行活動,因此無法把各種形式的恐怖主義--伊斯蘭主義、全球薩拉菲斯特(Salafist)運動、單一問題(如:環境保護、動物權利等)、右翼種族主義、民族分離主義--統統歸於一種原因,更不可能用同一種原因解釋所有婦女的動機。

我曾在別處提到,利用婦女源於深思熟慮的組織動機。恐怖主義運動的頭目是在進行成本效益的權衡之後才選定具體戰術、打擊目標和執行打擊行動的人,而女性自殺爆炸手不過是廉價的武器。另外,她們會引起更多的媒體關注,或許這會使男子因羞愧而動員起來,不再讓婦女去”做男人的事情”。17

但是,不可否認,如果研究人員能夠直接與已知的外國恐怖主義運動成員交談的話,可以獲得更多的有用資料。雖然獲得這類原始資料的機會有限,但霍根認為:”縱然這聽起來不合適,但是要理解恐怖行為的發展和組織結構,我們必須同從事恐怖暴力的人會面和談話,這是免不了的。”18要瞭解其傳統角色為養育兒女的婦女為何充當殺手,更需要這樣做。

註釋

(1) Mia Bloom, “Female Suicide Bombers: A Global Trend,” Deadalus (Winter 2007).
(2) Deborah M. Galvin, “The Female Terrorist: A Socio-Psychological Perspective,” Behavioral Science and the Law, vol. 1 (1983): pp.19-32.
(3) Eileen MacDonald, Shoot the Women First (New York: Random House, 1992).
(4) Joseph Margolin, “Psychological Perspectives in Terrorism,” in Y. Alexander and S. M. Finger (eds.), Terrorism: Interdisciplinary Perspectives (New York: John Jay, 1977), pp. 273-274.
(5) Randy Borum, Psychology of Terrorism (Tampa, FL: University of Florida, 2004), p. 13.
(6) D. Gambetta and S. Hertog, “Engineers of Jihad,” unpublished paper presented to the Centre for the Study of Civil War (17 August 2006).
(7) T. Bj枚rgo, Root Causes of Terrorism (London: Routledge, 2005).
(8) R. Pape, Dying to Win: The Strategic Logic of Suicide Terror (New York: Random House, 2005).
(9) Noor Huda Ismail, “Married to a Jihadist,” Straits Times (10 March 2006). Available at http://noorhudaismail.blogspot.com/2006/03/married-to-jihadist.html.
(10) Ariel Merari, “The Readiness to Kill and Die: Suicidal Terrorism in the Middle East,” in W. Reich (ed.), Origins of Terrorism: Psychologies, Ideologies, Theologies and States of Mind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0), p. 206.
(11) See for example M. Jurgensmeyer, Terror in the Mind of God: The Global Rise of Religious Violence (Berkeley, C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3); J. Stern, Terror in the Name of God: Why Religious Militants Kill (New York: Random House, 2004); and J. Esposito, Unholy War: Terror in the Name of Islam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12) Clara Beyler, “Using Palestinian Women as Bombs,” New York Sun (15 November 2006).
(13) C. McCauley, “The Psychology of Terrorism.” Available at http://www.ssrc.org/sept11/essays/mccauley.htm.
(14) Mia Bloom, Dying to Kill: The Allure of Suicide Terror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05), ch. 3 passim.
(15) A. Varshney, Ethnic Conflict and Civic Life: Hindus and Muslims in India (New Haven, CT: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3).
(16) John Horgan, The Psychology of Terrorism. (London: Routledge, 2005).
(17) Bloom, M., Dying to Kill: The Allure of Suicide Terror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05).
(18) A notable exception is Jerrold Post, E. Sprinzak, and L. Denny, “The Terrorists in Their Own Words: Interviews With 35 Incarcerated Middle Eastern Terrorists,” Terrorism and Political Violence, vol. 15, no. 1 (2003): pp. 171-184.
(19) John Horgan, The Psychology of Terrorism. (London: Routledge, 2005) and (2008, forthcoming).

--原載:《美國參考》,2007-07-01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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