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民間電台不顧禁令再次恢復播出

【大紀元4月21日訊】(美國之音記者:天虹2008年4月21日香港報導)香港民間電台星期天不顧法律禁令再次恢復播出,主辦人和嘉賓並表示為爭取受基本法保護的言論自由不惜坐牢。當局警告說,從事無牌照廣播者,可能面臨檢控。有法律學者說,鑒於這是一個政治性的案件,香港政府也許會決定模糊處理這個問題。

一些香港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以及民主活動人士都出席了星期天民間電台在旺角舉行的復播儀式。民間電台創辦人兼主管曾健成說,有大約300人到場,很多市民也即興發言,支持民間電台和言論自由。曾健成說:我們希望每個月能有兩到三次。他說,他們的行動並不違法,因為今年1月8號法庭已經判決有關電訊條例違憲。

香港特區政府電訊管理局的電訊條例規定,任何人未取得有效牌照而進行無線廣播,就可能以刑事罪受到檢控。今年年初香港東區法院作出電訊條例違憲的裁決,但是之後香港政府又提出上訴,法庭決定於9月10號再次聆訊。

*香港商務經濟發展局連發警告*

香港商務經濟發展局長馬時亨星期一對媒體說,這是非法廣播,他們已經發出好幾次警告。他們已經同警務部門聯絡,正在蒐集掌握證據,一旦證據充分,就以非法廣播罪名起訴當事人。香港電訊管理局的新聞稿說,如果蒐集到充分證據,也會檢控違例者。

1月10號,民間電台曾在法庭初審判決後恢復廣播,電訊管理局表示,參與者仍然可能被檢控,但是具體案件處理會推遲到9月10號上訴法庭複審之後。

*王友金:政治性案件*

香港電訊條例第8條規定,非法廣播最高可處以罰款10萬港元以及監禁5年。至於民間電台以及參與活動的民主派人士是否因此坐牢或被罰款,法律專家王友金在接受中文部記者採訪時說,因為這是一個政治性案件,所以存在很多模糊情況。

王友金說:這個風險大到可能被檢控、被逮捕,這些都有可能。而如果當局出於政治考慮,想要寬鬆一點,也有可能像上次一樣,再延期,再模糊地處理這個問題。

民間電台創始人曾健成說,他們星期天的復播儀式,電訊管理局派了十幾個人到場,但是沒有直接干預,只是把整個過程用錄影機拍攝下來。曾健成表示,如果能以公民抗命的行動爭取到自己應得的言論自由,加速港府遵照憲法修改電訊條例,那麼即使坐牢也在所不惜。對此,出席民間電台復播儀式的一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表示,他們做好了被當局檢控的思想準備。

*香港民主派元老:公民抗命*

香港《文匯報》的報導說,有評論認為,民間電台此舉是公然挑戰香港司法制度的權威,而立法會議員明知故犯加入廣播,與他們的身份非常不相稱。

香港民主派元老司徒華說,這是公民抗命,他們會抗爭到底。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在接受中文部記者採訪時說,香港特首的所作所為也和他的身份不相符:因為他有一個義務,他在宣誓就職的時候說要遵守基本法,現在基本法中賦予我們的自由被一條過時的法律剝奪了,政府已經知道法庭判他們輸了,他們就應該修改這條法律,而不是等法庭判他們再輸一次才去做,這是一個政治問題,不是一個法律問題。

法律學者王友金說,如果9月10號上訴法庭的判決結果繼續維持原判,也就是電訊條例違憲,到時候港府還可以再向香港終審法庭提出上訴,而如果上訴判決推翻原判,認為電訊條例並不違憲,那麼民間電台也可以再向終審法庭提出上訴。有關案情進展,人們只能拭目以待。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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