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首起器官買賣案 一知名商人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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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康世人新加坡二十八日專電)兩名印尼男子在新加坡將腎臟賣給兩名病人,買主包括知名百貨商人詩家董執行主席董偉雙,另一買主並已順利完成腎臟移植手術。這兩名印尼男子遭檢方控上法庭,成為新加坡首宗人體器官買賣案

兩名賣腎人杜尼和蘇萊曼涉嫌於今年三月,分別透過中間人「伊萬」和王錦興,準備以一點五億印尼盾(新台幣五十三萬餘元),分別將自己的腎臟賣給一印尼華族女子朱麗雅娜和新加坡詩家董執行主席董偉雙。

其中,杜尼賣腎臟給朱麗雅娜的移植手術,通過新加坡伊麗莎白醫院移植手術道德委員會的審查,並順利將杜尼的腎臟移植給朱麗雅娜。

另外,罹患腎衰竭的董偉雙,和賣腎的蘇萊曼,也通過移植手術道德委員會審查,批准手術,但卻在新加坡衛生部發現有數名外國人血液送到新加坡,並與這些外國人毫無關係的新加坡人血液樣本配對,才揭發這起案件,沒有讓移植手術進行。

新加坡衛生部在今年五月底報警,警方在蒐集證據後,於五月二十日和二十一日將杜尼和蘇萊曼控上法庭,但尚無購買者被控。

新加坡衛生部發表聲明,證實當局在警方協助下,調查這起器官買賣的交易,除有兩名印尼男子因涉及買賣器官被控外,有幾名新加坡人正在協助調查。

杜尼面對五項罪名,其中四項為觸犯人體器官移植法,另一項觸犯宣誓法令;蘇萊曼則面對三項觸犯人體器官移植法和一項觸犯宣誓法令的罪名。這些罪名中,以宣誓法刑責最重,可被判坐牢最長三年和罰款;以器官進行金錢交易,則面對最高一萬新元(新台幣二十二萬餘元)罰款,或監禁不超過一年,或兩者兼施。

目前,新加坡大約有六百名腎臟病人等待腎臟移植手術,但平均需時九年才有活體腎臟可供移植。

東南亞各國發展程度不一,許多窮人受不了誘惑,願意販賣自己的器官,且大多到東南亞的醫療中心新加坡進行,因此經常傳聞富人在新加坡進行買賣器官後的移植手術。

新加坡內閣資政李光耀的女兒、陳篤生醫院全國腦神經學院助理教授李瑋玲醫生,曾公開倡議讓人體器官買賣在新加坡合法化,官方媒體隨後跟進大篇幅討論這個課題,一時之間似乎李瑋玲的倡議可能成真;所幸因道德爭議太大,國際社會無法容許之下,新加坡衛生部最後堅守防線,人體器官買賣仍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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