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首起器官买卖案 一知名商人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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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康世人新加坡二十八日专电)两名印尼男子在新加坡将肾脏卖给两名病人,买主包括知名百货商人诗家董执行主席董伟双,另一买主并已顺利完成肾脏移植手术。这两名印尼男子遭检方控上法庭,成为新加坡首宗人体器官买卖案

两名卖肾人杜尼和苏莱曼涉嫌于今年三月,分别透过中间人“伊万”和王锦兴,准备以一点五亿印尼盾(新台币五十三万余元),分别将自己的肾脏卖给一印尼华族女子朱丽雅娜和新加坡诗家董执行主席董伟双。

其中,杜尼卖肾脏给朱丽雅娜的移植手术,通过新加坡伊丽莎白医院移植手术道德委员会的审查,并顺利将杜尼的肾脏移植给朱丽雅娜。

另外,罹患肾衰竭的董伟双,和卖肾的苏莱曼,也通过移植手术道德委员会审查,批准手术,但却在新加坡卫生部发现有数名外国人血液送到新加坡,并与这些外国人毫无关系的新加坡人血液样本配对,才揭发这起案件,没有让移植手术进行。

新加坡卫生部在今年五月底报警,警方在搜集证据后,于五月二十日和二十一日将杜尼和苏莱曼控上法庭,但尚无购买者被控。

新加坡卫生部发表声明,证实当局在警方协助下,调查这起器官买卖的交易,除有两名印尼男子因涉及买卖器官被控外,有几名新加坡人正在协助调查。

杜尼面对五项罪名,其中四项为触犯人体器官移植法,另一项触犯宣誓法令;苏莱曼则面对三项触犯人体器官移植法和一项触犯宣誓法令的罪名。这些罪名中,以宣誓法刑责最重,可被判坐牢最长三年和罚款;以器官进行金钱交易,则面对最高一万新元(新台币二十二万余元)罚款,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

目前,新加坡大约有六百名肾脏病人等待肾脏移植手术,但平均需时九年才有活体肾脏可供移植。

东南亚各国发展程度不一,许多穷人受不了诱惑,愿意贩卖自己的器官,且大多到东南亚的医疗中心新加坡进行,因此经常传闻富人在新加坡进行买卖器官后的移植手术。

新加坡内阁资政李光耀的女儿、陈笃生医院全国脑神经学院助理教授李玮玲医生,曾公开倡议让人体器官买卖在新加坡合法化,官方媒体随后跟进大篇幅讨论这个课题,一时之间似乎李玮玲的倡议可能成真;所幸因道德争议太大,国际社会无法容许之下,新加坡卫生部最后坚守防线,人体器官买卖仍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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