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1日訊】(明報新聞網2008年7月21日報導)大埔昌運中心一間食肆因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衛署暫時吊銷牌照14天。
該食肆位於大埔第3號地段安慈路昌運中心地下81號鋪,由今日至8月3日,店鋪須暫停營業。上址店鋪因在露天地方配製食物及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分別於去年10月及今年5月被法庭定罪,共罰款2000元,而食環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食肆持牌人15分。
該店鋪亦於去年5月及6月,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而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1200元。食肆持牌人因而被記下30分,並於去年8月30日至9月5日被暫時吊銷牌照7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