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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警察:颱風後一個月內 檢漂流木恐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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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二十三日電)每次颱風帶來豪大雨量,使地各地河床溪流夾雜大量水勢及土石、雜木,水位退落時,裸露河床上的漂流木一覽無遺,成為吸引愛好天然木材者眼中的極品。不過警政署森林暨自然保育警察隊今天提醒民眾,在颱風後一個月內撿拾河床漂流木恐有觸法之虞。

警方表示,依森林法第十五條「天然災害發生後,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時,當地政府需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未能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者,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清理」。

森林保育警察指出,每次颱風過後,溪水暴漲,將山地崩塌地區的林木,隨山洪帶動流入河道,形成下游漂流木。實務上若是枝梢材、殘材及不具標售價值木材,並不會主動偵辦。

若漂流木上有國有、公有、私有註記、烙印,或紅檜、扁柏、肖楠、櫸木、牛樟等一級林材,足以認定為國有漏未註記的大徑木材,仍不可以撿拾。由於大徑的一級林材,除了是愛好雅石奇木者的最愛,市場行情叫價動轍數十萬元,每次颱風過後總有人在河床上找尋漂流木,警方因此提醒小心官司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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