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蠟油場爆炸堂弟燒死 負責人一審判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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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縣15日電)桃園縣龜山鄉非法蠟油分裝場去年7月間發生爆炸,楊姓負責人的堂弟命喪火場,全案今天審理終結,桃園地方法院判處負責人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

楊姓負責人與堂弟在龜山鄉樂善村經營非法蠟油分裝場,明知化學分裝需要設置去靜電設施,卻疏於注意,去年7月發生嚴重爆炸,除波及儲油槽、貨櫃屋外,連廠區內的多部自小客車都無一倖免。

他的堂弟在火災爆炸中身上有90%灼傷,經送醫在2個月後宣告不治,檢方依照業務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

桃園地院今天審理終結,法官審酌當事人並無素行不良,只是一時失慮造成不幸;被害人又為當事人堂弟,認為當事人在意外中喪失親人深受打擊,應無再犯之虞,因此判刑6個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應向指定公益團體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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