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仇恨犯罪受害者」

孟昭文介紹紐約州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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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7日訊】(大紀元紐約訊)鑑於最近發生的兩起駭人的仇恨犯罪襲擊事件,紐約州眾議員孟昭文10月26日進行了保護仇恨犯罪受害者相關立法的介紹。該立法草案將會「在並非緊急的情況下授權法院下達保護令,以保護(仇恨犯罪)受害者及其家人或同居伴侶免於曾因仇恨犯罪被判罪的人對他們進一步施加的暴力、威脅、跟蹤或騷擾。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將可能要求曾經進行仇恨犯罪的人接受體貼訓練(sensitivity training)或為其行為作出其他形式的補償。」

孟昭文強調說,仇恨犯罪的受害者需要得到州政府的特殊保護。和許多其他犯罪的受害者不同,仇恨犯罪的受害者直接受到帶有個人色彩的,有針對性並且帶有仇恨的攻擊。在普萊斯、維拉以及其他許多案例中,受害者及其家人的身份在媒體被公開。因此和家庭暴力的情況類似,受害者和家人們很可能會害怕在犯罪者出獄後遭到報復。

當前由法院發出的保護令是保護家庭暴力和跟蹤騷擾受害者的有力工具。一旦違反保護令,虐待者和跟蹤者就會被立即逮捕。最近的一些立法有效地加強了違反保護令的相關懲罰。目前在一般非家庭暴力的情況下,保護令由法官根據具體情況和犯罪程度酌情下達。但是特別對於仇恨犯罪受害者來說,一旦犯罪者獲釋,受害者及其家人可能會因害怕報復而生活在恐懼之中。這時保護令就能夠使他們免受來自前犯罪者的暴力、威脅、跟蹤或騷擾。

2000年,州長簽署了仇恨犯罪法。該法律裁定「仇恨犯罪者應被起訴並處以適當的懲罰」。該法律還闡述了在何種情況下可判定某人為仇恨犯罪者。「在這些犯罪中,即一般意義上所指的「仇恨犯罪」中,受害者全部或部份因為其種族,膚色,血統,世系,性別,宗教,宗教活動,年齡,殘疾或性傾向而被有意選擇為犯罪對象。受仇恨驅使針對特定群體的犯罪不僅傷害了受害者本人,同時也向受害者所屬群體傳達了強烈的偏狹情緒和歧視。在民主社會中,公民不能被強制要求認同他人的信仰和活動,但也絕不能因為不認同而進行犯罪。」

孟昭文還提到,其他州已經制定了類似法案來保護家庭暴力和仇恨犯罪的受害者。她還介紹了為進一步加強保護仇恨犯罪受害者及家人所需的預算目前沒有任何財政上的困難。

兩起襲擊事件分別為大學點居民傑克普萊斯(Jack Price)因其性傾向導致的仇恨襲擊事件和布魯克林居民馬里奧維拉(Mario Vera)因其拉丁血統而被作為目標遭襲的事件。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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